第五章 突发性污染事故的环境安全问题
随着人类社会文明和经济的迅速发展,地球环境的污染与破坏日趋严重。社会经济生产活动中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有发生,尤其是石油化工原料、成品及有毒有害危险晶的生产、贮存、运输过程中均隐含着不同程度的突发事故风险,不仅威胁人类健康、破坏生态环境,而且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引发的环境安全问题已经引起全世界的广泛关注。做好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应急监测、应急处理及善后工作,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反应管理体系和事故抢险反应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破坏、维持生态平衡,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促进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概念
在瞬时或较短时间内大量非正常排放或泄漏剧毒或污染环境的物质,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给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恶性环境污染事故被称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不同于一般的环境污染事故,它没有固定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途径,发生突然、难以控制,防不胜防、来势凶猛,对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破坏性大,对人民群众及生物生命安全危害极大。
能导致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有毒有害物质种类繁多。常见的有剧毒农药有机氯、有机磷系列;挥发性有机溶剂苯、甲苯、甲醛等;剧毒化学品氰化物、砷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等;有毒气体氯化氢、氯气、硫化氢等;印染废液、酿造废液、化工母液及废液;各种放射性物质等。同时,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新的化学合成物质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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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并大量生产、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其中能导致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物质种类和数量还正在逐年增加,这就给生态环境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特征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和一般环境污染事故相比较,二者具有许多共性。如都对生态环境具有破坏作用,对人类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和伤害以及会造成国家财产不同程度的损失等。但同时,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又具有其独有的特征。
1) 发生的突然性
一般的环境污染事故是污染物质常量的排放,有固定的排污方式和途径,并在一定时间内有规律地排放。而突发性污染事故则与此不同,它没有固定的排放方式,事故的发生有很强的偶然性与意外性,往往突然形成,污染物排放途径和方式不定,在瞬间或极短时间内就造成危害。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难以预测,这是由于引发其发生的人为活动或自然因素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造成的。人类活动引起的不确定性,如人口的变迁、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等;自然因素的不确定性,如水文、地理、温度、降水、日照、辐射以及地震、洪水、火山爆发等自然现象或自然灾害均可使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风险率提高。另外,人类认识客观世界能力的局限性,使人类在已开展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风险评估、预测、防范等方面还会存在着各种偏差,如预测模型、风险参数、条件假设、推导等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这使人类还难以真正了解和掌握各种事故突发的客观规律,并对其进行有效地控制和预防。
2) 形式的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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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包括放射性污染事故、溢油事故、爆炸污染事故、农药、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等多种类型,涉及众多行业与领域。就某一类事故而言,造成污染的因素众多,十分复杂,生产、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不当等都有发生污染事故的可能。另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也有多样化的表现形式。
3) 危害的严重性
一般的环境污染事故,其危害性相对较小,不会对人们的正常生活、生产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突然,在瞬时内大量泄漏、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果事先没有采取防范措施,在很短时间内往往难以控制,不仅会打乱一定区域内的正常生活、生产秩序,还会造成人员伤亡、社会财产的巨大损失和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事故的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都较大。
4) 处理处置的艰巨性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涉及的污染因素较多,一次排放量也较大,污染面广且发生突然,危害强度高,很难在短期内控制。加之目前人们掌握突发性事故的监测技术、处理方法有限,也给处理处置带来了困难。处理此类事故必须快速及时、措施得当有效,否则后果严重。因此,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后的监测、处理比一般的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复杂与艰巨得多,难度更大。
5) 事故发生规律的可循性
尽管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发生存在着明显的不确定性,但事故前的系统状态变化却是一个按客观规律演变的连续变化过程,突发事故的发生只是该系统连续变化过程中符合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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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规律的一个突变。污染源集中处,有害物资的生产、贮存、运输、使用是突发事故的发生源;工艺技术落后,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防范不足是发生突发事故的直接原因。因此,研究分析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发生规律,建立危险源系统状态变化的动态模型,进而掌握突发事故发生前的系统变化及导致该系统状态突变的原理和规律,为突发环境事故的预测和控制提供可能。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产生的原因
基础设施的薄弱以及违反客观规律的人为干预是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自然和社会的先决条件。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是人类自己在经济、社会活动中违反自然规律。如人们在生产活动中一味追求高额经济回报而忽视安全生产、忽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导致事故频发、环境污染、生态恶化,对人类的生存构成威胁。引发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原因通常可大致归为如下几类。
1) 自然灾害
一些突发性的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暴雨、泥石流、滑坡等破坏性极大,可造成局部或较大范围的工厂、贮库倒塌,船只沉没,车辆翻车,造成污染物泄漏,导致恶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2) 生产事故
化工、煤炭、石油、冶金、核工业等行业,在生产工艺过程中使用或生产易燃易爆物质、剧毒化学物质或放射性物质,由于操作不当、设备老化等因素造成的各种生十事故如火灾、煤矿瓦斯爆炸、石油井喷、核泄漏等,会导致各种污染物质突然大量排放,从而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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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故。
3) 贮运事故
在各种有毒有害物质的贮存过程中,所发生的贮罐破损、腐蚀泄漏、爆炸等事故;在运输或输送途中,所发生的沉船、撞船、翻车、输送管道泄漏、爆炸、燃烧等事故都是突发环境事故的诱发因素。
4) 突发战争
当今世界并不太平,人类战争不断。战争不仅造成大量生物、人员伤亡,而且随时可导致有毒有害物质的泄漏以及工厂、仓库、油田、天然气输送管道等的破坏所引起的恶性环境污染事故。特别是战争使用的各种化学武器、核武器和生物武器等现代化杀伤性武器,危害严重,也会给人类和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的灾难。
在上述四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中,前三类较为普遍,发生概率较高,国内外时有报道。特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不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巨大经济损失,而且对生态环境破坏性大,影响深远。如发生于1986年苏联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核泄漏事件,使大片土壤、森林、水域受到辐射污染,其辐射污染造成的影响至今仍未消除。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类型
根据事故的发生原因、主要污染物性质、发生的方式、事故表现形式等,通常可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分为如下几种。
1) 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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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事故为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因使用、贮存、运输、排放以及生产操作等不当导致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爆炸、扩散,从而造成对空气、水体、土壤的污染。其中以气体污染(刺激性气体、窒息性气体等)为主,主要的有毒有害气体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氯气、氨气等。
2) 溢油污染事故
如油田或海上采油平台出现井喷、油轮触礁、油轮撞船而导致的溢油事故。这类事故所造成的污染占所有海洋石油污染的50%左右,往往还引起燃烧、爆炸,使鱼类、海鸟等海洋生物死亡,严重破坏了海洋生态。在国内炼油厂、油库、油车漏油而引起的油污染也时有发生。
3) 废水非正常排放污染事故
厂矿大量未经处理的废水主要指含大量耗氧物质的污废水直接排人河流、湖
泊,造成水体质量急剧恶化,使水体发黑发臭,产生有毒的甲烷、硫化氢、氨氮、亚硝酸盐等,BOD5、COD浓度大量增加,水中溶解氧迅速降低,鱼虾等海洋生物窒息死亡,给水产养殖业造成重大损失,同时给居民饮水、工业用水造成困难。近几年,由于水污染造成渔业损失的纠纷案件屡有发生。
4) 爆炸污染事故
指一些易燃易爆物其浓度达到爆炸极限后极易发生燃烧爆炸形成的污染事故。此类物质包括煤气、瓦斯气体、石油液化气、天然气、硫磺、甲醇、乙酸乙酯、乙醚、苯等易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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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的有机溶剂等。这类事故不仅污染地面水、地下水和土壤,且容易挥发进入空气。另外,有些固体废物、垃圾因堆放或处置不当,也会发生爆炸污染事故。
5) 放射性污染事故
是由于放射性物质泄漏,以核辐射方式所造成的污染事故。核电厂发生火灾,核反应器爆炸、反应堆冷却、系统破裂等都可使放射性物质泄漏,可造成不同程度的对人体辐射伤害和环境破坏。据记载,从1944~1987年,全世界共发生核事故285起,其中1986年前苏联的切尔诺贝利核电厂4号机组爆炸所造成的放射性物质泄漏,致使33人死亡,1358人受伤,13.5万人迁移。
6) 剧毒农药污染事故
指剧毒农药在生产直至使用过程中因意外或操作不当所导致的环境污染事故。常用的剧毒农药有有机氯类农药如DDT、有机磷类农药如对硫磷、敌敌畏、敌百虫、乐果等。这些物质一旦泄漏扩散不仅引起空气、水体、土壤等严重污染,更严重的还会威胁人的生命。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对策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上许多国家及国际组织,对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防止和处理,都建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制定了相关的法规和标准,实施了有效控制的方针和政策。1986年,联合国环境委员会(UNEP)提供了一系列措施以帮助各国政府特别是一些发展中国家政府来降低化学污染事故与紧急情况的发生率,并使其影响达到最小化。同时,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均投入相当的资金、人力、物力,采取规范措施以预防、减少事故的发生。为防止不断出现的恶性环境污染事故,确保社会、环境安全,1988年,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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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国环境规划署提出了阿佩尔(APELL)计划。该计划的中心思想是:各国应提高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领导及群众团体对突发性事故的警觉与认识。因为许多重大、恶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只要平时提高警惕,加强管理和防范,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即使发生了重大的突发性污染事故,只要掌握污染事故应急反应措施、紧急救援的知识与技能,就能对其作出及时有效的处理和解决,以尽可能降低污染事故的危害程度。这项计划一经提出立即得到了我国及世界许多国家的普遍重视和积极采用。
我国对于突发性污染事故的管理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我国每年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约2000余起,平均每天3起多。因此,如何加强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完善应急反应的措施,提高事故处理的能力,规范事后的管理工作,采取各种对策防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已成为当前环境保护领域的一项非常重要的课题。
1、 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加强教育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既有突发和难以防范的一面,又有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减少、甚至杜绝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深入分析典型的事故案例,广泛宣传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危害性、传授事故紧急救援和处理的知识与技能,提高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领导及广大群众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特点、防范及应急处置措施、救援过程的警觉和认识,这些做法的主要目的是加强防范意识。只有让人们知道自己所处的环境,才能做到胸中有数,一旦突发事故发生,他们知道如何去防备;才能有效地降低污染事故的危害程度。此外,加强公众教育也是防止和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的重要途径。公众教育系统载体主要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教育内容包括环境的基本知识和环境保护的常识,环境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理程序,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急救知识,典型污染事故案例分析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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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立和完善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体系
为防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并把事故的不利影响减到最小程度,建立符合国情的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体系是十分必要的。建立的应急体系的工作包括很多方面,需要完善的地方也很多,具体应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的管理程序
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除了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增强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外,还应致力于制定有关应急系统的管理程序。只有各企事业单位依照管理程序严格管理,并采取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才能有效杜绝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另外,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的管理还应制定事故公开报道的程序和方法,同时指定信息部门的官员同新闻媒体加强沟通,使公众及时准确地了解事故的发生情况。这样做有利于充分保证污染事故处理在良好的舆论氛围中进行,使污染事故处理尽可能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办事效率。
2) 设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的专门机构
健全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机构,是高效有序地开展污染事故应急工作的组织保障。2002年4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成立了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该中心主要是负责全国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响应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督查、督办全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案件,协调和指导突发性的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案件的调查、处理,参与跨省界区域、流域重大环境污染纠纷的调和工作。目前,上海、大连、长春等市已经成立了环境保护应急中心,以负责处理当地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其他地方各级环保局也应设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理办公室,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环境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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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监测与处置的专家库。这样,一旦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这些机构及其成员可以及时对已有的应急监测方案和应急处理处置方案进行可行性评估,并对新方案的制订与实施提出建议。在事故状态下,对事故的性质、涉及范围、危害程度作出正确的判断分析,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对策。
3) 强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的硬件建设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的硬件建设包括先进的监测、监控、清污设备和技术,先进的交通、通讯设备和技术,以及对污染事故的自动化管理和监控;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应急系统的硬件建设是全面提高全国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上,即使具有良好的反应体系,如果没有先进的“硬件”设备,也难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必须快速、准确,监测设备必须能够在短时间内确定主要污染物。先进的监视和跟踪技术如卫星遥感技术、示踪技术和计算机模拟等,可以准确地掌握和预测污染物的去向和扩散的范围,这就为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提供可靠材料,并会为可能受到污染的辖区政府提供预警,以便于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污染带来的损失。先进的清污设备和技术,还可以增强对事故发生过程的控制能力。当然,硬件技术、设备的装备可能需要一个过程,但各地可以先根据本地区经济条件和环境污染事故“隐患”的主要类型,来确定优先需要购买的常用和专用设备,以保证设备分步骤、分阶段地配备。
3 采取各种预防措施
1) 加强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源的管理
各地环保部门应同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统一行动,有组织地对本地区可能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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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事故的发生源进行调查。具体做法是,调查具有污染事故隐患的厂矿和企业;查清各种化学品仓库、油品库及燃气库的危险品、有毒化学品的类型、数量及危害程度;掌握事故隐患源所处的位置与分布情况;监督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污染事故防患措施的实施等。根据调查,对于安全措施不合格的企业,环保部门应责令其停产整顿或限期整改;对布局于环境敏感区的污染企业责令其迁出;对污染隐患严重的企业,责令其关闭或转产。在此基础上,应强制采取一些有效的防范措施,如对生产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企业、化学品库、油库、煤气管道等具有引发环境污染事故可能性的场所,应安装相应的预测报警装置;对有毒有害化学品运输,工业废水、废渣处置,放射性源管理等应建立严格的防患措施,制定严格的管理规章和制度;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计算机信息系统,为实施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和处理提供及时、有效、准确的依据。此外要指出的是,对突发事故发生源有效管理的前提是相关法律的健全,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2) 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的作用
对新建、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控制新建、扩建有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建设项目,杜绝在环境敏感区(水源地、城市上风向、人口稠密地区等)新建、扩建有可能产生重大污染事故的项目,也是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有效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1986)国环字00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从1986年3月26日开始,凡是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其中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项目进行风险评价,以防患于未然。同时,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应对可能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隐患加强监督检查,并制定和落实有效的防范、应急抢险措施,使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控制污染,把各种污染的损失降至最小。
3) 制定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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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域经济和社会特点制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污染事故防范和应急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目的是为了在发生污染事故时,能够迅速调取有关预案资料,指导应急监测,使处理人员迅速、有序、高效地采取应急措施,达到尽快控制事态发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损失的目的。应急预案可分为国家或区域性的救援预案,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①建立本地区环境优先污染物名单及其应急监测方法预案;②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处理处置队伍的组成、职责和分工;③事故发生时应急处理、处置方案和事故发生后群众的疏散和管理方案等。
4 加强应急监测
加强应急监测的能力建设,重点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强化应急监测反应能力;二是提高应急监测技术水平。
1) 强化应急监测反应能力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特点要求监测人员对污染事故要有极强的快速反应能力。事故发生后,必须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快速准确检测\判断。所以,要组建专业应急监测队伍,有针对性地加强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与实战演习,以强化应急反应能力,培养一支作风好、技术过硬的应急监测队伍。为了保证应急计划的落实,对有关应急人员进行培训,可促进应急反应速度和质量的提高。技术培训内容包括:①污染事故安全防范常识;②应急计划的基本内容、应急响应程序;③应急监测的相关专业知识;④典型案例分析和经验交流等方面。同时,各地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条件举行突发污染事故应急演习,以提高今后处理类似事件的应变能力、处置能力和协调能力。演习的内容可以是练习某些基本操作、基本技巧和协同能力的单项演习,也可以是从接警到应急状态终止的全过程综合演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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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提高应急监测技术水平
应急监测技术应以迅速、准确地判断污染物的种类、污染物浓度、污染范围及其可能的危害为核心内容,重点解决应急监测中检测手段、仪器、设备等硬件技术,包括应急通讯网络、先进通讯设备、相应交通工具等。在摸清环境监测站应急监测能力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类型特点,有针对性地配备应急监测仪器、设备,提高应急监测的技术水平。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环境污染事故数据库及事故处理处置的查询系统,为实施污染事故的处理处置提供依据。
5 规范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
1) 完善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制度
准确、及时地报告环境污染事故,可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及时掌握环境污染事故情况,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或减少对人体健康和生命的危害,降低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程度,为顺利处理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创造条件,缓解或消除由于污染事故带来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分为速报、确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种类型。速报可以采用各种现代化通讯手段,将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伤害等初步情况及时、迅速地向有关部门报告。确报要求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是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等详细情况。对于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地、市级环境保护部门除应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外,还应同时报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 建立良好的配合和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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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不仅要解决应急监测及处理处置,还要实行紧急救援与善后处理。这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必须在各级政府部门统一领导下,协调各方面人员密切配合行动。要建立起由部队、公安、消防、卫生、安全、邮电和环保等部门参加的通讯、指挥、监测、救援等系统,要有总体规划,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全方位开展救护工作。环境污染事故协调机制包括不同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和跨地区环境污染事故的协调机制。良好的配合和协调机制可以促使各地区、各部门在处理污染事故过程中积极配合,相互支援,提高处理污染事故的能力。因此,建立良好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配合和协调机制势在必行。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措施
近几年来,特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频繁,给人们生产、生活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因此,预防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就显得很重要。尽管有些环境污染事故是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发生规律的可预见性。通常从事故发生到污染物进入环境有一段时间间隔,如果能够建立有效的预防计划和措施,就有可能防止污染物进入环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重点应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1 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源的调查与识别
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源的调查,采用普查和详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各企业或单位工作中的每一环节都进行仔细分析,确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源。在确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源的基础上,详尽收集与整理基础资料(包括地质、地貌、水文、气象、人口密度、产业布局等),建立环境参数数据库;并确定危险因素及危险类型,建立事故危险数据库;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源可能导致环境污染的因素、污染方式、危害程度、排放浓度、排放量、持续时间等因素都要登记建档。特别是对那些易引发重大突发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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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事故的单位,应根据其毒性程度、拥有量、位置等分类建档。
2 突发性污染事故的风险评价
1) 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也称危险度评价或安全评价,是预防、预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重要技术手段之一,以实现系统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系统中存在的有害因素、危险因素进行分析与辨识,判断系统发生事故危害的可能性及严重性,从而制定管理决策和防范措施。对那些污染事故诱发因素多、威胁性大的企业,通过风险评价,提供防范措施的科学依据。风险评价,可以借鉴排污申报模式进行,委托有评价资格的单位进行评价。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进行重点防范,并逐一加以解决。在风险评价的基础上,还要研究污染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控制污染,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风险评价的督促工作,严格把关。
2) 风险评价在预防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中的作用
风险评价主要研究、处理那些还没有发生,但有可能发生的事件,并把这种可能性具体化为一个数量指标,从中选择最佳的方案来预防事故的发生,其目的就是寻求最低事故率、最少损失。它已经成为预测、预防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重要手段。同时,风险评价还起到以下作用。
(1)可以迅速提高安全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减少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人为因素 通过风险评价的开发和应用,使风险评价技术人员熟练掌握各种系统分析和评价方法,迅速提高安全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质,减少突发性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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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的人为因素。
(2)可以为制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和政府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事故应急预案是基于风险评价而制定的。只有对一个系统中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详实的分析,确定危险的性质、影响范围以及灾害发生的可能性,才能为制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提供科学依据。评价过程中通过对潜在的事故进行定性、定量预测和分析,建立系统安全的最优方案,为决策提供依据。决策者可根据评价结果从中选择最优方案和管理对策,从根本上防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产生。
(3)可以有效减少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通过风险评价,可以识别系统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通过系统分析还能找出可能被忽视的危险因素;并通过定量分析,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后果的严重性,从而有效减少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3) 风险评价方法
目前,各国对有毒化学品的环境风险评价方法,概括起来包括危害鉴定、剂量-效应评价、暴露评价、风险表征四个步骤。国际劳工局在《Major hazard control:practical Manual》一书中,从系统安全工程科学角度,归纳了一些风险评价方法.
事故风险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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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削减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风险的措施
1) 加强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源的管理
加强污染源的调查,对不合格的企业令其停产、限期整改;对污染严重的企业,令其关闭或转产;对布局于环境敏感地区的污染企业令其迁出。对有毒、有害化学品运输,工业废物的处置等应建立严格的防范措施、管理制度。对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企业、仓库、煤气管道等易引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场所,安装预测报警装置。如关于溢油污染的自动连续监测和报警系统的研究和开发,运用了红外摄像或遥感技术,借助计算机实现了对溢油的自动、连续的在线监测和报警。环境污染监测报警装置目前还很缺乏,目前基本上还是依靠化学、物理的实验室分析方法,很难实现连续的监测。为克服这种缺点,加大了生物监测报警系统的研究,并借助计算机技术来实现对污染物的自动、连续地监测和报警。但生物监测报警系统也存在选择性差、反应较慢等缺点。
2) 加强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源的安全设施投入
目前,现代化的城市建设虽然强调了城市的规划与布局,但仍然有一些具有潜在危险的污染发生源滞留在人口密集的地区,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有必要在这些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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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源的周边设置一定距离的防护带和疏散路线,以备在事故突发时有较安全的空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保证人们生命财产的安全。
3) 建立应急预案
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为了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污染事故时,能迅速调取污染事故的预案材料,指导应急工作人员迅速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应急预案包括:①建立本地区环境优先污染物名单、重点污染源分布及应急监测技术方案;②建立企业档案、危险品仓储档案;③调查重点污染事故排放隐患;④建立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场内、场外应急预案。
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措施
1 建立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系统
防范和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建立既能对污染隐患进行监控和警告,又能对突发性污染事故实施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快速监测和应急处理的应急系统,已显得十分必要。应急系统由应急响应、应急监测和应急处理系统三部分组成。
1) 应急系统的指导原则
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1)应急与预防相结合 提高风险意识,强化预防措施,积极防止污染事故的产生;对已发生的污染事故,力争将其危害减少到最小。做到事前预防、事中应急、事后处理并做出安全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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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备无患、应急迅速 成立应急机构,落实人员,配置装备,储备技术。应急系统是针对突发性污染事故建立的,但在平时也能为环境保护的其他工作提供支持与服务。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应该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系统,快速判断污染物种类、浓度、污染范围及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3)政府牵头、协同作战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一旦发生,一般单靠环保部门的努力是无法快速有效地妥善处理的,因此,遇到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应及时上报当地或上级政府部门,由政府牵头,组织各部门相互合作、协同作战,做到全力以赴、尽职尽责。
(4)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根据各国各地的产业结构不同、,污染事故类型各异的特点,抓住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现有机构和装备的作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研究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法,逐步形成相应的完整的应急监测体系。
2) 应急系统程序
根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特点,一旦事故发生,必须尽快进行有效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将事故损失减到最小。为了能够让整个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做到井然有序,就应该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程序,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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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应急系统组织机构
为了应付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以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程序为框架,依据部门间行政职能的划分,设立的应急组织如下。
(1)应急委员会 由当地政府和环保、消防、公安、卫生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是应急系统组织机构中最高指挥部,主要职责是审定突发污染事故防范和应急计划,协调各执行部门之间关系,在处理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可成立临时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行动。
(2)应急办公室 是应急组织中的长期设立的机构。为了便于日常管理工作,可由环保部门各科室和监测站的负责人组成,主要任务是制定应急计划并加以实施,建立技术储备,接收污染事故报警;处理处置一般性污染事故,对于重大污染事故在报告应急委员会的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先遣处理。
(3)应急专业组 应急专业组成员要求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它的作用是在应急响应时提供包括监测评价、技术咨询、公安消防、医学救援\工程抢险等方面的专业支持。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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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组织机构关系如图所示。
4) 应急系统技术储备
要真正建立快速有效的应急系统,除了要有一支素质优良的应急队伍外,还必须建立相应的应急技术储备,才能在应急响应时迅速选择简捷有效的应急处置技术和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应急技术储备包括建立事故性污染预测模式;建立优先污染物的快速监测方法;建立优先污染物的处置装置、处理技术等。
2 应急响应
1) 应急响应速度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刻不容缓,响应速度至关重要,任何人接到污染事故报警,必须马上报告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立即派出人员赶赴现场核实信息,并指导现场应急处置,将信息和处理建议反馈回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如果确定是重大环境污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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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立即报告应急委员会。应急委员会组成应急指挥部,迅速协调实施总的应急计划。监测评价组现场采样监测,得出监测结果,与评价和建议措施一起报给应急指挥部。应急组织各环节相互配合,确保响应迅速。
2) 应急通讯系统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通讯系统包括事故报警、应急指挥、应急信息发布三部分。事故报警应设立专用电话,电话号码为大众所熟知;同时充分利用社会上现有的110、119、120等救援报警电话,做到24h畅通;指挥系统内部电话应对外界相对保密,以避免应急期间受到外界不必要的干扰;应急信息的发布系统可由电视、广播及通讯车辆组成,可及时向群众公告污染事故的状况和正在采取的应急措施,使应急区域内群众了解现场情况,配合应急工作。
3 应急监测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是环境监测人员在事故现场,根据事故所发地的情况,用小型便携、快速检测仪器或装置,在尽可能短时间内,做出定性、定量分析,从而确定出各种污染物的浓度、种类、污染的范围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等过程。
1) 应急监测的特点
①根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间短不可重复的特点,应急监测必须及时有效,一旦错过事故发生的时段,以后监测的数据便不准确,不能代表受污染时的环境质量,应急监测也就失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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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应急监测是一种特定目的监测,不同于监视性监测,事前无计划,事发后要求尽快展开监测,应急监测的任务一般是由事故发生地的监测部门来承担。并且要求监测队伍有着较高的监测能力。
③应急监测的直接结果是监测数据,它是仲裁部门对事故进行裁决的重要依据,这就要求监测数据的科学性。
④开展应急监测工作耗费大量资金,人力、物力投入巨大。
2) 应急监测的作用
应急监测是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处理中的首要环节。实施应急监测是做好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处置的前提和关键。只有通过应急监测,才能为事故处理决策部门快速、准确地提供引起事故发生的污染物质类别、浓度分布、影响范围及发展态势等现场动态资料信息,对有效地控制污染范围、缩短事故持续时间、将事故造成的损失减到最小限度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应急监测系统的正常有序运行就显得非常重要,良好的应急监测系统包括质量管理、组织保障、技术支持三部分。
3) 应急监测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应急监测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有以下几点。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危害严重,首先要强化预防措施,从源头上尽可能降低、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对已发生的污染事故力争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减少并消除污染事故的危害,即做到事前预防,事中应急,事后处理,做出安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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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就近监测,建立应急监测网络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有突发性、瞬间性的特点,应在有限时间内以各市环境监测站为基础就近应急,节约时间。同时建立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各省环境监测站为支援、支持的应急监测网络,加强数据交流,为应急监测提供准确数据。
(3)有备无患,反应快速 平时做好监测人员、装备、技术等储备,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能快速判断污染物种类、污染浓度及其可能的危害,把得到的资料反馈回应急指挥部,实施应急计划并将危害降到最小。
(4)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各地区产业结构不同,污染事故类型多样,仪器准备、技术储备可结合不同特点,有针对性、有计划、分步骤开展工作,最终建立完善的应急监测系统。
4) 应急监测的实施要求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一旦发生,快速开展应急监测,准确提供防治依据是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只有增强应急监测反应能力,提高应急监测技术水平,才能保证应急监测的顺利进行。这要求在乎常完成大量繁琐而细致的准备工作。
(1)建立应急监测的组织系统 建立应急委员会等权威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应急监测的宏观规划,负责协调环保部门与其他部门及社会各界的联系;建立应急技术组等相应的技术机构,负责应急监测的具体操作,各尽其职,从分发挥各部门各行业的优势。
(2)建设应急监测网络 环保系统不仅要加强自身的应急监测能力建设,而且要与各行业监测站加强合作,协同作战,建立涵盖多行业的监测网络,充分发挥不同行业的专业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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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做到优势互补。
(3)建立技术储备体系 根据各地区因拥有某些危险物质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不同,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潜在发生源信息库,事故处理处置信息库与技术支持信息库。有针对性地进行物质储备,包括必要的应急监测设备、通讯设施及安全防护器材等;同时加强监测队伍思想上,技术上,业务素质上的培训,加强应急监测方法和技术上的储备。
(4)制定统一的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鉴于突发性污染事故的突然性,要求应急监测在时间、空间上都要获得具有代表性的监测结果。目前,在监测反应时间、监测点位布设、监测方法及仪器的选择、监测项目与频次的确定、监测数据的取舍等问题上,都还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严重程度评价标准不一,亟待尽快编制统一的监测技术规范并强制执行。
5) 应急监测组织保障
应急监测组织保障,既考虑纵向的管理和支持,又要兼顾横向的联系与协作,实现监测资源的合理配置。成立应急监测领导小组,设组长和副组长,组长全面负责应急监测工作,制定监测方案,组织加以实施,并对应急监测结果的质量负责,副组长分别对各组实施质量管理负责,负责应急监测现场勘查、初步方案、监测采样的质量保证工作,对各行动组监测结果负责;成立应急监测实验室,负责实验室监测分析质量控制;成立应急监测技术协调组,具体负责应急监测全过程的质量保证及仪器、设备、交通等质量保障。各组及其责任人各司其职,共同对应急监测的质量负责。
6) 应急监测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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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应急监测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技术水平的建设,切实掌握引发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污染源和污染物特性及环境标准,建立快速监测方法、处理处置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应急监测方案,并在调查研究基础之上,根据污染因子的特性,建立环境污染事故数据库和查询系统,为应急监测的实施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应急监测技术支持系统如图所示。
应急监测方案可以迅速提供污染事故的初步分析结果,包括污染物的种类、性质、浓度和释放量等;估计污染的范围和程度。目前,应急监测技术不断发展,国外继简易检测管、检测箱后已出现了小型便携、检测分析快速且智能化的应急监测仪器与设备,我国应急监测技术也已经起步。目前应急监测技术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快速检测管 检测管通过一个洗气瓶把水中挥发性污染物汽提至检测管中,通过比较检测管变色的长度以确定污染物的浓度。德国公司生产的快速检测管有350个品种之多,利用检测管变色的长度可以定量检测的无机有毒气体主要有NH4、PH3、Cl2、HCl、HCN、HF、H2S、SO。和汞蒸气等,有机污染物质主要有甲醇、乙醇、丙酮、环己烷、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苯胺、易燃的碳氢化合物(石油烃、正辛烷)等。日本快速检测管也有160多种,可用于作业环境和污染应急事故的监测。国内生产的比长式气体检测管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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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部分无机气体及有机污染物的蒸气,诸如甲醇、乙醇、丙酮、丁烷、苯、甲苯等。
(2)单项的简易快速监测仪器 目前在实际监测中应用最广,气体污染方面常用的有固定式的报警器和移动式的污染气体检测器,水质监测方面有pH计、电导仪、溶氧仪、COD速测仪、氨浓度测定仪等。
(3)便携检测箱 在一个水质检测箱中装配有多种试剂和光电比色计,可以检测数十种甚至上百种化学成分。例如,某美国公司生产的便携试验箱,它包括了一台小型分光光度计、一台不间断数字滴定仪、便据式pH计、电导仪(总可溶固体测定)及试剂包等,可以测定水质的酸碱度、溴、钙、CO2、C1—、电导、Cu、F—、总硬度、T、NH3、NO2—、NO3
—、pH
值、SO42—、Pb、Zn等,功能齐全。
(4)便携式气相色谱仪 很适合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这种仪器一般备有PID(光离子化检测器)、ECD(电子俘获检测器)、紫外检测器或热导检测器等2~3种检测器。其中PID可检测无机和有机有害气体或蒸气,如烷烃类、芳香烃类、醛、酮类、醇类、醚类(硫醇、硫醚)及有机磷杀虫剂等。其灵敏度较高,一般较FID检测器高1~2个数量级,测量准确。ECD检测器可用于现场空气、水质、固体废弃物和土壤的快速监测,可测定卤代烃、硝基苯类、氯代苯类、有机氯杀虫剂等。此种仪器是一种比较理想的应急监测手段,在国外已得到广泛应用。
(5)实验室仪器 由于现场试验设备和分析方法有限,满足不了事故监测的要求,实验室分析也是不可或缺的。尤其是对于一些特大的污染事故,污染物质成分复杂,污染范围大,需进行全面的检测分析,以准确了解和掌握事故发生后对环境的污染情况(污染物质的种类、浓度和污染范围),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适用的实验室仪器方法有原子吸收光谱法、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离子选择电极法等应用于上机污染物检测,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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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红外光谱法及色谱-质谱法等用于有机污染物质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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