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物及供货时间要求
标的物为阚山电厂脱硫用石灰石粉。供货时间要求为:2014年6月起,供货地点为江苏阚山发电有限公司厂内指定地点。
二、采购方式及竞标单位的资质
本次招标的方式为竞标,竞标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有关于本次标的物的合法经营资质的合格生产加工制造商或者是具有合格的矿山资源和生产场所、生产设备、生产及销售能力(生产能力不低于200吨/天)的公司。
三、采购方管理及要求
1、供应方应严格遵守江苏阚山发电有限公司的规章制度及招标方的有关规定操作,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服从采购方的调度,在运输、装卸过程中,采购方不为供应方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2、供应方根据脱硫生产现场需求主动掌握石灰石粉使用情况,及时组织供货,合理配备运输工具和人员,满足脱硫岛设备的正常运行,供应方必须保证及时将石灰石粉运至电厂,不得因供应不及时影响了脱硫设备正常运行,供应方必须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
3、在运输过程中的地方关系以及电厂围墙以外的所有协调事项,由供应方负责。
4、合同履约期间,石灰石粉运输车辆必须专车专用,不得运输其他物料。
四、对竞标文件编制内容要求
1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 提供运输车辆证明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复印件);3 提供竞标产品的化验报告、矿源地、采矿许可证等;
4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
5 投标文件的每份正本、副本均应用纸袋包装,牢固封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章,由投标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送到招标单位。不得邮寄、转送。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正本”“副本”字样
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正本1份,副本4份;价格表: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各1
份)。
6 投标保证金10万元(支票),应单独密封,封面上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7
报价部分必须单独密封(密封要求同上),封面上注明“报价书”和“保密”字样。五、采购货品情况
1 采购量:2台机组总用量;
2 品质要求:CaO含量≥51%,细度325目,通筛率≥90%。(技术规范附后)
六、竞标注意事项
1 投标人在竞标物资投标报价表中提出的价格在投标有效期间是固定的,本次竞标物资价格保证期大约一年时间,投标人要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变化因素,投标价格一但确定将在保证期内不再调整,由此所带来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竞标人将拒绝含有可变价格或替代价格的投标。违背本条款的投标书将被拒绝。2、竞标截止日期
竞标文件应于2014年 5月 23 日 13 时以前送达江苏阚山发电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采购方有权拒绝一切迟到的竞标文件,不可抗力因素除外。3、竞标报价
3.1竞标报价为到厂价(阚山电厂指定地点,含卸车费),应含税及国家其他相关费用。
3.2竞标人的报价,包括产品成本、税收、采样服务、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其它杂费等在内的总价。
4、投标人应保证投标书中的价格符合国内市场正常价格,如有违反,招标人有权拒标。
5、投标标的只能有一个报价。
6、特别说明,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7、 报价均以人民币填写,否则将被拒标。8、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的样品。
七、履行说明
1 本次报价有效期自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2 合同履约考核
2.1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且CaO含量低于50%拒收;
2.2 或执行以下考核标准:若货物的CaO含量低于51%,每降0.1%,价格
减少1元/吨。粒度325目,通筛率在80%以上的,每低于标准1%每吨扣2元,细度低于80%,每低于标准1%每吨扣5元。以此类推。以上所述标准均以电厂化验为准。如卖方未按合同第十条要求及时供应而影响脱硫岛的正常运行,一次不达标,则向买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
3 款项结算
每月结算一次,均在第2个月初7个工作日内支付。每发生一次当天供应没按要求时间送到而影响生产,则扣除当月货款的3%为违约金,同时在合同供应量中核减相应的供应量,如累计发生7次供应不及时情况,则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为供应方违约,并扣留其履约保证金。
4 供应方在签订合同书时要提交金额十万元 (人民币)履约保证金(期限同合同期)。八、履约保证金
1、如果订立合同后供应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采购方有权取消合同,并视情况可扣除供应方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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