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村卫生室各项规章制度册】
村级卫生室工作职责
一、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
二、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为病人文明服务,对病人态度和蔼、检查认真、诊断正确、治疗得当、收费合理。
三、负责做好村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健康宣教,协助上级卫生部门建立农民健康档案、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工作,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和门诊补偿工作。
四、努力学习和钻研业务,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不断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五、负责辖区内村民常见病、多发病的出诊、巡诊等工作,认真书写处方和各种记录。定期淘汰和处理过期药物,做好药物管理和预防接种疫(菌)苗及其他生物制剂的管理,不滥用药物。
六、积极参加卫生系统组织的各项活动,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完成乡镇卫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乡村医生行为规范
一、救死扶伤,发扬人道主义。时刻为患者着想,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解除病痛。
二、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接待患者使用文明语言,衣帽整洁,举止端庄,态度和蔼,以爱心温暖病人。
三、服从管理,合法行医。必须具备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或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乡村医生证书方可行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医疗操作常规行医,虚心接受乡镇卫生院及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
四、确保安全,合理收费。对病人高度负责,强化医疗安全,不乱收费。
五、尊重人格,保守医密。对待病人一视同仁,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搞好宣传,加强防控。多形式、多渠道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开展健康教育,提高村民健康素质;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
毒事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新农合、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七、不断学习,提高水平。善于在工作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八、互帮互学,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好与乡镇卫生院、卫生所和相邻村卫生室之间的关系,团结协作,互相学习,共同发展。 村卫生室计划免疫工作制度
一、凡参加预防接种的工作人员要明确目的,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谨的工作态度,要熟练掌握免疫程序、疫苗性质、接种方法,熟知各种疫苗接种禁忌症,接种疫苗后要注意观察有无不良反应,以确保工作质量。
二、接种前详细询问病史,凡有禁忌证者一律不得接种。
三、接种对象、部位、方法、剂量、次数、间隔时间应严格按有关说明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四、接种时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实行一人一针一管。卡介苗接种器具专用。
五、生物制品的运输和保存应按说明执行,凡不符合要求的生物制品一律不准使用。安瓿启开后应按规定在允许的期限内用完。 六、做好预防接种各项登记、统计、总结工作,及时上报。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母婴保健法》等妇幼保健法律法规。
二、有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掌握本村妇幼工作基本情况,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妇幼保健业务。
三、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做好早孕摸底、建卡、登记,对疑似高危孕产妇及时转送。动员住院分娩,负责产后访视工作。
四、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做好儿童保健建卡、登记及高危儿初筛和转诊。
五、做好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工作。配合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儿童体格检查,做到资料准确,登记齐全。
六、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及时收集、汇总、上报各类信息。
七、按时参加乡镇妇幼工作例会,汇报工作,接受培训和业务指导,按时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向孕产妇及儿童家长宣传妇幼保健科普知识,指导群众开展家庭自我保健。
九、做好妇幼卫生项目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十、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妇幼保健工作任务。 村卫生室医疗文书书写制度
一、按规定完善医疗文书,主要包括:门诊病历、门诊登记本、处方、处臵(注射、清创、换药等)登记本、输液卡等,以县(区)为单位统一格式、内容和要求。
二、医疗文书必须由具备执业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按照职责范围和要求完成,并由书写者本人签名。
三、医疗文书应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记录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及时、完整,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特殊情况下必须修改时,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书写处方时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和医学术语,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不得自行编制名称或代号。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五、村卫生室所有使用药品的治疗过程,必须同时有处方和调剂记载。
六、村卫生室医疗文书存档不得少于5年,其中,处方存档不得少于3年。
村卫生室医疗安全制度
一、医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应有的医疗技术水平。 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定期对医疗安全进行自查。
三、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切实加强药品管理,严格按规定用药。
四、严格执行护理工作的“三查七对”制度,处方调剂的“四查十对”制度及控制感染的有关规定。
五、及时对急危重患者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抢救治疗,并做好适时转诊的相关工作。
六、对医疗设备、电源等要定期检查维修,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七、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八、村卫生室应在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许可的诊疗范围内行医,不得开展除一般简单体表清创缝合外的任何手术。
九、加强医患沟通,妥善处理医疗纠纷,预防医疗事故发生。 村卫生室安全注射制度
一、坚守工作岗位,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各种注射剂的不良反应、配伍禁忌及应急
处理措施。
二、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性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注
射室内应张贴常用药物配伍禁忌表。
三、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注射时做到细致、准确,对病人热情、体贴。
四、对准备注射的药品,应仔细检查外观质量,凡出现过期、变质、污染、发霉、无标
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内容物有不散的凝块或异物等现象的,一律不得使用。
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无菌塑料注射器,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用后要立即毁形,严禁再次使用。。
六、密切观察患者注射中和注射后的反应情况,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异常现象时,应立
即停止注射,并采取紧急处臵措施,处臵效果不明显时,应果断、快速转上级医院。
七、抢救用药品、器械,定位放臵在利于实施抢救的位臵,并定期检查,及时调整补充。
八、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注射室内每日消毒,定期监测。
村卫生室消毒隔离制度
一、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认真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二、严禁卫生室内设臵生活区。
三、医务人员在工作区内,要衣帽整洁,严禁着工作服到非工作场所。诊疗前后应及时
洗手、必要时使用消毒液浸泡消毒。
四、敷料缸、持物钳等医疗器械用品要定期消毒。体温计、压脉带、压舌板要一人一用 一消毒。
五、治疗室门窗应密闭良好,定时通风换气,每日使用紫外线消毒,定期监测,并记录
完整。治疗室紫外线消毒时,应具备避光条件,以免对治疗室外的人员造成伤害。
六、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及时消毒后备用。被褥、床垫要定期洗晒、消毒、更换。
七、应尽量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降低感染率。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
应当按照规定处理。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章制度。加强药品管理,为农民群众提供有效、安全、放心的药物。
二、村卫生室必须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基本用药目录,规范药品的采购、使用与管理。不得将村卫生室作为企业药品零售点。 三、药房独立设臵,布局科学、合理,符合卫生学要求,方便病人取药。
四、药房管理规范,分工明确,陈列、摆放有序,特殊药品专人负责保管。
五、村卫生室药品以区为单位集中统一配送,建立药品入库验收登记簿。药品购进票据存放不得 少于5年。
六、坚持合理用药,因病施治,注意配伍禁忌,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
七、药房必须凭处方调剂发药,认真核实、查对,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八、定期清查药房,做到药账相符。及时清除变质、过期、失效药品。
九、按规定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无菌器械,使用后毁形、消毒,统一销毁,并有记录。
十、主动配合药品监督部门的检查与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度
一、应按照卫生院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乡镇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预案》的目的及要求:落实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明确编制依据及要求。明确应急组织职责。
三、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通报制度,建立监测、报告网络,建立日常监测制度,明确具体报告内容、程序、方式及
时限,依法报告,建立通报制度,利用各种新闻、信息传播方式,因地制宜建立,信息通报系统。
四、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和终止制度,明确应急反应原则、措施、街道办事处,专业防治机构的职责及工作程序。
五、落实善后处理措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评估总结,恢复与善后,奖励与表彰,责任,征用物资,劳务补偿等做出相应的规定。 六、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的保障制度,包括信息系统、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医疗救治队伍,培训与演练,经费和物资保障,应急避难场所保障,社会公众宣传教育,对乡镇各类社会单位的管理等均应作出详细的规划。 传 染 病 管 理 制 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二、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三、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种染性非典肺炎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城镇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防疫站报告,并同时报
【篇二:村卫生室工作制度】
褒卫生发?2011?16号 勉县褒城镇卫生院
关于印发辖区镇村一体化工作制度汇编的通知 各科室、各村卫生室:
现将《褒城镇辖区镇村一体化工作制度汇编(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乡村医生行为规范
一、救死扶伤,发扬人道主义。时刻为患者着想,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解除病痛。
二、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接待患者使用文明语言,衣帽整洁,举止端庄,态度和蔼,以爱心温暖病人。
三、服从管理,合法行医。必须具备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或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乡村医生证书方可行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医疗操作常规行医,虚心接受乡镇卫生院及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
四、确保安全,合理收费。对病人高度负责,强化医疗安全,不乱收费。
村卫生室职能
1、运用适宜的中医药及技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工作。
2、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对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求救。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计划免疫接种等疾病预防与防治工作。 4、做好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与报告工作。 5、开展妇幼保健,做好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 6、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
7、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宣传普及卫生知识。
8、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深入农村社区、家庭、学校,开展健康指导,送医送药上门。
9、积极支持新型农合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 10、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1、负责农村卫生有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上报工作。 12、建立辖区内居民的健康档案。 村卫生室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执业、命名规范,卫生技术人员具备法定职业资格。
2、做到24小时应诊,出诊随叫随到,文明行医,服务热情。
3、门诊登记、门诊病历、处方等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符合要求。 4、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
5、认真执行《河北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
6、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与报告,符合规定时限和要求。 7、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8、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管理规范,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用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室内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
10、各种收费及常见药品价格上墙,合理收费。 11、正规渠道进药,无假劣药品。
12、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培训、考核和业务指导。
13、按规定认真写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 14、加强医疗事故防范,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级医疗机构管理制度
1、遵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严格执行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严禁使用《目录》外药品。
3、服从本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用处方。 4、悬挂定点标志并不得转让、私借他人。
5、必须认真审核就诊参合农民人、证是否相符,及时在《合作医疗证》上准确记录门诊报偿情况,避免借证、租证、盗证等套取新农合基金现象的发生。审核参合人员家庭账户或个人门诊资金支付情况,避免多补、漏补等损害参合农民利益现象的发生。
6、对参合农民发生的辩证费用及时减免,并在合作医疗证上登记。对望登、错登和漏登产生的费用县合管中心有权进行追缴。
7、认真学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和规定,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耐心向广大参合农民解释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转诊及报销程序,及时张贴公示,并接受参合农民咨询。 村卫生室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制度。
1、按照法律要求实行传染病和因突发事件至致病人员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立即用电话通知本辖区内疫情管理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3、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治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4、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篇三:村卫生室工作制度】
村 卫 生 室 工 作 制 度 村卫生室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执业、命名规范,卫生技术人员具备法定职业资格。
2、做到24小时应诊,出诊随叫随到,文明行医,服务热情。
3、门诊登记、门诊病历、处方等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符合要求。 4、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
5、认真执行《河北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
6、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与报告,符合规定时限和要求。 7、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8、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管理规范,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用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室内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
10、各种收费及常见药品价格上墙,合理收费。 11、正规渠道进药,无假劣药品。
12、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培训、考核和业务指导。
13、按规定认真写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 14、加强医疗事故防范,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村卫生室职能
1、运用适宜的中医药及技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工作。
2、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对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求救。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计划免疫接种等疾病预防与防治工作。 4、做好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与报告工作。 5、开展妇幼保健,做好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 6、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
7、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宣传普及卫生知识。
8、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深入农村社区、家庭、学校,开展健康指导,送医送药上门。
9、积极支持新型农合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 10、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1、负责农村卫生有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上报工作。 12、建立辖区内居民的健康档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制度 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制度
1、遵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严格执行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严禁使用《目录》外药品。
3、服从本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用处方。 4、悬挂定点标志并不得转让、私借他人。
5、必须认真审核就诊参合农民人、证是否相符,及时在《合作医疗证》上准确记录门诊报偿情况,避免借证、租证、盗证等套取新农合基金现象的发生。审核参合人员家庭账户或个人门诊资金支付情况,避免多补、漏补等损害参合农民利益现象的发生。
6、对参合农民发生的辩证费用及时减免,并在合作医疗证上登记。对望登、错登和漏登产生的费用县合管中心有权进行追缴。 村卫生室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制度。
1、按照法律要求实行传染病和因突发事件至致病人员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立即用电话通知本辖区内疫情管理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3、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治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4、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5、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各类传染病及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例记录。
6、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例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7、对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及时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村民健康档案是村卫生室进行卫生报检业务与交流病学调查的基础资料,是村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2、村民健康档案是在物一心理一社会医学模式指导下,为村民提供连续性、综合性、协调性全程服务的动态记录。对村卫生服务的评价、科研、医学教育及司法具有重要意义,必须认真如实填写。
3、村医应按统一的规范来描述记录,内容要真实可靠;符合逻辑,不等随意涂改。如有改动,必须签字,以示负责。做到字迹清晰,格式规范统一。
4、村民健康档案由村医负责填写,做到及时收集、及时记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以便查阅。并应逐步输入计算机进行系统管理。 5、村民健康档案具有医疗保密性,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 6、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防火、防潮、防光、防虫蛀、鼠咬,并妥善保存。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污染性及毒性等对人和环境有危害性的废物。
2、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每年应参加相关法律、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3、及时收集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箱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并按照规定进行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4、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漏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2天。
5、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时,按以下要求处理医疗废物,并做好各项登记。(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到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做毁形处理。(二)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
6、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的,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村卫生室门诊登记管理制度
1、门诊登记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应清晰、完整,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2、门诊登记范围应包括每日工作量,新病例登记、初复诊登记、疾病分类、转诊转院、初诊、治疗原则和处理方案,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3、门诊登记对需上报的传染病病例要做出明显标记,填写产染病报告卡,并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
4、门诊登记对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联系电话及病人其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5、门诊登记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晰、整洁,不得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
6、为防范医疗纠纷和差错,要认真做好门诊登记的整理工作,保存原始门诊登记,按规定要求存档备查。 村卫生室转诊工作制度
1、村卫生室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应及时逐级转诊。
2、对急性病传染病人,不得转外市、县治疗。
3、病人转诊时,应将门诊病历摘要随病人一同转去。 4、对为重病人,可直接拨打120。 门诊病历书写制度
1、书写病历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及住址。主诉,现病史,既住史,各种阳性体征与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村医书写签字。
2、就诊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症的复诊患者,应视为出诊病者,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意见,并应写明“初诊”字样。
3、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填写时间到分钟。 4、门诊病历书写清楚,不得随意涂改,土改后应签字。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
1、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及时为乡镇卫生院提供怀孕妇女的信息,以便及时做好孕检工作。
2、做好产后访视工作,发现母婴有异常情况及时转往乡镇卫生院处理。
3、配合乡镇卫生院做好妇女病查治工作,对患病妇女给予治疗并定期随访。
4、对村办幼儿园、托儿所、小学等进行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宣传保健知识‘
5、做好出生和7岁以下儿童的死亡登记上报工作。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配套法规。加强药品管理,为医疗保健提供有效、安全、数量不少于120种的基本药物。
2、药品必须从乡镇卫生院采纳,并建有药品入库验收登记簿,及时进行药品质量检查,及时销毁变质、过期、失效药品。
3、凭处方发药。发药时要实行复核、查对,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零售药进行登记。
4、坚持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处方书写规范,不开大处方、人情方,注意配伍禁忌,开处方要签全名。 处方规则
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例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自己应当清晰,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龄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
之后上方,幷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品之前写出。
8、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在次签名。
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条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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