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清代吐鲁番的屯田及其影响

清代吐鲁番的屯田及其影响

2024-09-15 来源:爱问旅游网
清代吐鲁番的屯田及其影响

刘锦增

【摘 要】清代是吐鲁番农业开发的重要时期.清朝前期,清政府在吐鲁番地区实行兵屯、回屯、民屯、犯屯、商屯,有效地促进了吐鲁番地区农业的发展.道光年间,清政府重新调整吐鲁番的屯田政策,废兵屯,实行招民开垦,加快了吐鲁番地区农业的开发.清代吐鲁番的屯田,基本上解决了吐鲁番驻防官兵的粮食问题,促进了吐鲁番地区经济的繁荣,推进了内地与新疆的交流,但也造成了一定的生态问题.研究清代吐鲁番的农业开发,吸取其经验教训,对智当前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期刊名称】《新疆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7(045)001 【总页数】7页(P76-82)

【关键词】清代;吐鲁番;土地开发;影响 【作 者】刘锦增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陕西西安710119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F329.45;K249

吐鲁番自古以来就是内地连接新疆各地和中亚各国的交通枢纽,其西北通乌鲁木齐,西南通南疆,为南疆的门户,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清朝时期,清朝统治者因“吐鲁番直通伊犁,兼与各回城声息相通”,十分重视吐鲁番的经济开发,并在吐鲁番实

行屯田。关于清代吐鲁番的屯田,学术界已有涉及①相关成果有:王希隆的《清代西北屯田研究》(新疆人民出版社,2012年)、华立的《清代新疆农业开发史》(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8年)、方英楷的《新疆屯垦史》(新疆青少年出版社,1989年)、曹尚亭编著的《吐鲁番五千年(中)》(新疆大学出版社,2007年)、田卫疆的《丝绸之路吐鲁番研究》(新疆人民出版社,2009年)、申素丽的《清代吐鲁番社会经济形态研究》(《青海民族研究》2004年第4期)、黄建华的《清朝前期吐鲁番盆地的兵屯》(吐鲁番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吐鲁番市政协文史资料(第六辑)》1999年)等。。不过,学者对吐鲁番的屯田侧重军屯的研究,对犯屯、回屯、商屯、民屯等问题的分析还较为粗略。本文将在以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清代档案、方志等文献,对清代吐鲁番的屯田及屯田的影响等问题进行分析。

一、清代吐鲁番屯田的背景及条件

吐鲁番盆地地处天山东段,“东西长245公里,南北宽约75公里,是一个封闭的山间盆地”[1],是内地通往新疆的重要通道。据《三州辑略》载,“吐鲁番在嘉峪关外,至京师八千三百五十里。东界哈密,西界喀喇沙尔,南至沙碛,北至博克达山,为天山界,邑二十有九”[2]卷1,19。清朝前期,清政府在吐鲁番实行札萨克制度,雍正十年(1732)清政府“授额敏和卓为札萨克辅国公”[3]卷3,78。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后,清政府在吐鲁番地区实行改土归流,设吐鲁番直隶厅。清代吐鲁番统辖辟展、吐鲁番城、鲁克沁、色更木、哈喇和卓、托克逊六城。 清朝建立之初,吐鲁番就已进行朝贡,“本朝顺治三年入贡……绝其贡使。十年复叩关请贡,其后入贡不绝”[4]。康熙年间,吐鲁番被准噶尔部所控制,史称“国朝康熙间,准噶尔策妄喇布坦既侵,据喀喇沙尔,渐次及于吐鲁番,频加扰害,至迁于鲁布沁以避之,犹不得免”[5]。康熙后期,清军对准噶尔部用兵,由于新疆地处西北,运粮多有不便。为保证清军的粮食供给,清军在新疆各处大兴屯田。正

是在这一历史背景下,吐鲁番屯田兴起。

清军统一新疆后,吐鲁番的屯田规模不断扩大,屯田内容更加丰富。那么,有清一代,吐鲁番屯田有何优越的条件?首先,吐鲁番地广人稀,各处土地肥沃,阳光充足,适宜耕种:吐鲁番城“然田肥美,掘井浇灌”[6]565;哈喇和卓“土膏肥美”[7]卷14,17;伊拉里克“地居吐鲁番所辖托克逊军台之西,土脉腴润”[8]卷129,3845。其次,坎儿井在吐鲁番地区的大量兴修,也为吐鲁番的屯田提供了保障。吐鲁番干旱炎热,农业灌溉主要依靠冰雪融水。清朝时期,吐鲁番各地兴修坎儿井。林则徐勘测南疆时,在吐鲁番“见沿途多土坑,询其名,曰卡井,能引水横流者,由南而北,渐引渐高,水从土中穿穴而行”[9]4729。之后,林则徐在吐鲁番提倡开凿坎儿井,史称“(林则徐)在厅西百五十里之托克逊及伊拉里克等处,修浚河道,广溉民田,加开坎井,以辅河水之不足。前伊犁将军(布)彦泰奏增新赋二十万有奇,惜其功未告葳,而赋额已加多焉”[6]572-573。到光绪年间,“吐鲁番所属渠工之外,更开凿坎井一百八十五处”[10]。坎儿井的大量开凿,使更多的土地得到灌溉,也加快了吐鲁番土地开发的进程。正如《新疆志稿》所载,“吐鲁番有井曰坎儿,相地度泉,自一井联贯至数十井,递相引输,一井之成,灌溉千亩,乡人世食其利,坐致素封”[11]。

综上可见,吐鲁番有其优越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加上当时特殊的历史背景,吐鲁番屯田迅速发展起来,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清代吐鲁番的屯田,对吐鲁番乃至新疆地区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二、清代吐鲁番的屯田及其成效

“筹边要略,要使兵食兼足,自宜以屯垦为先”[12]。吐鲁番是清代重要的军事据点,也是清军重要的粮食及其它军需补给站。为此,清政府十分重视吐鲁番的屯田,在此实行兵屯、回屯。乾隆以来,又增加了民屯、商屯、犯屯,丰富了吐鲁番的屯田形式,加快了吐鲁番的开发进程。

(一)兵屯

兵屯与清军在新疆的军事进退息息相关,且主要是为军队服务。康熙六十年(1721),清军对新疆用兵,为解决粮饷问题,“康熙六十年始议吐鲁番屯田”[13]册8,81。此后,清政府开始在新疆各处大兴屯田。兵屯的主体是绿营兵,屯兵按名拨授份地,每丁耕种21亩。屯兵使用的耕畜和农具由官方拨授,并定期补拨损耗,各屯区均有一定的耕畜。据《乌鲁木齐事宜》载,吐鲁番屯区“共额给马牛五百六十匹只,农具二百三十三副”[14]130。清代吐鲁番的兵屯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康熙六十年至雍正十年(1721—1732)。这一时期的兵屯主要是为解决军需不足的问题。康熙六十年(1721)七月,阿喇衲等率军支援吐鲁番,击退准噶尔部。不过,由于吐鲁番地势险峻,交通不便,军粮供给不足,“自吐鲁番往哈拉沙尔地方共有两路,或系沙漠水少之地,或系山峦险隘之区,若前进袭击,所需兵丁几何,粮响作何接运”[15]册6,870。为解决这一问题,康熙帝“谕议政大臣等,吐鲁番见驻官兵,其可种之地甚多。总督鄂海、按察使永太,在大将军处无甚事务,著前往吐鲁番地方种地效力”[16]497。吐鲁番兵屯由此开始。康熙六十一年(1722),将巴里坤步兵5 000名派至吐鲁番“筑城垦地,挽粮守汛,防御准噶尔贼”[3]卷3,71。到雍正元年(1723),吐鲁番“收获麦子、糜子共九千三百三十石有奇”[15]册7,235。雍正二年(1724),吐鲁番“纳屯粮五千余石,嗣岁报获,数以赢计”[3]卷3,71。雍正三年(1725),吐鲁番驻军主力撤回巴里坤大营,只留部分屯兵于此。当年,“吐鲁番等处屯田,收获麦子、糜子六千九十石有奇”[15]册7,552。

雍正七年(1729),清廷再次在巴里坤屯驻大军,并分兵进驻吐鲁番。雍正九年(1731),宁远大将军岳钟琪在折奏军机事宜十六条内,建议加强吐鲁番的军事基地建设,并指出,“吐鲁番地方饶沃,宜广为屯种……屯种之农具籽种,宜预为

办运”[15]册8,366。雍正十年(1732),吐鲁番“鲁谷庆屯田收获糜子、麦子共三千六百石有奇”[15]册8,657。雍正十年(1732),清军放弃吐鲁番屯田,撤回巴里坤军营[17]38。

第二阶段:乾隆二十年至四十四年(1755—1779)。乾隆二十年(1755),军机大臣议奏平定准噶尔善后事宜:“西路吐鲁番,鲁布沁地方膏腴可耕,请驻兵一千”[16]482。乾隆二十二年(1757),大小和卓叛乱后,清政府因“吐鲁番直通伊犁,兼与各回城声息相通,应即于吐鲁番派兵屯种”[15]册15,770。乾隆帝派遣绿营兵800名前往吐鲁番屯田,“是年五月,分种小米二千三百四十余亩,接种大米”[18]卷20,541。这一阶段的兵屯效果明显,“吐鲁番屯兵种地一万四千七百亩,每年收粮一万一千六百余石”[18]卷20,537。

这一阶段吐鲁番的兵屯,不再局限于吐鲁番城的开发,还将周边的辟展、托克逊、鲁克察克等地予以开发。由于这些地区土地肥沃,水源充足,清政府不断派遣绿营兵前往屯田。乾隆二十三年(1758)一月,谕“辟展秋收丰稔,已行文黄廷桂,派绿旗兵四百名,今岁广为垦种”[15]册16,9。同年,黄廷桂上奏“吐鲁番西百余里通哈喇沙尔、托克三城,水颇充足,可得兵丁五百名屯种之地。臣等拟于哈喇沙尔派兵二千四百名,乌鲁木齐原派兵五百,增派五百名,托克三与辟展、鲁克沁相近,量增兵五百名,辟展仍派兵四百名,共需兵四千三百名,携带牛具口粮前赴鲁克沁,于三月前趱行”[18]卷20,542。又奏“托克三余地尚多,水亦足用。惟当修堤浚渠,应请增兵四百名”[18]卷20,542,乾隆帝下令允行。这一阶段,辟展、哈喇和卓、托克逊的屯田卓有成效。据《钦定皇舆西域图志》[7]卷33,1-2记载:

辟展:屯田一万三千六百三十三亩。乾隆二十四年置一万七百五亩,二十五年增二千九百二十八亩……屯兵八百名,乾隆二十四年设,土宜麦、青稞、豌豆、粟、谷。收获:乾隆二十四年收获六分五厘,二十五年收获十五分九厘。

哈喇和卓:屯田六千亩,乾隆二十四年置四千五百亩,二十五年增一千五百亩……屯兵三百名,乾隆二十四年设。土宜小麦、青稞、粟、谷。收获:乾隆二十四年收获五分五厘,二十五年收获九分二厘。

托克三:屯田一万四千二百五十三亩,乾隆二十四年置一万一千八十二亩,二十五年增三千一百七十一亩……屯兵一千名,乾隆二十四年设,土宜小麦、豌豆、粟、谷。收获:乾隆二十四年收获四分一厘,二十五年收获七分五厘。

乾隆二十五年(1760)后,清政府将新疆兵屯的重心转向乌鲁木齐、伊犁等地,并不断缩减吐鲁番的屯兵数量,“今军务告竣,所有屯田兵丁节次奉旨或发往伊犁,或遣归营伍,应交舒赫德、阿桂、定长、安泰会同酌议。辟展等处某处系属要地,仍应存留官兵外,其年久老疾之人遣归原营,余俱陆续发往伊犁屯田”[18]卷20,546。乾隆二十六年(1761),军机处采纳安泰的建议,裁减吐鲁番的屯兵数量,“辟展、喀喇和卓、托克三等处留屯兵六百名,余俱发往乌鲁木齐,陆续前往伊犁屯田。其空出地亩,系官为开垦,所留兵丁,既不敷耕作,应召募回人承佃,交纳官粮”[18]卷20,547。

不过,清政府并未完全撤销在吐鲁番的兵屯,辟展等处还留有屯兵继续屯垦。如:乾隆三十年(1765)杨应琚上奏:“乌鲁木齐、辟展屯田处所,连岁丰稔,米粮充裕”。[15]册18,177可见,文献所说的乾隆二十七年(1762)后,“自是吐鲁番无屯务”的说法有误。这一时期,吐鲁番仍有兵屯,不过规模缩小了很多。对此,黄建华也认同[19]。

第三阶段:乾隆四十四年至道光二十年(1779—1840)。乾隆四十四年(1779)后,清军在吐鲁番的兵屯又大规模发展起来。乾隆四十四年(1779),吐鲁番郡王苏赉璊获罪,清政府“籍其私产地亩”,共14 700亩,作为兵屯地,拨给屯田绿营兵耕种,“自辟展至托克逊作为七屯,令屯兵七百名分种。托克逊屯兵一百名,安展屯兵二百五十名,哈喇和卓屯兵一百名,阿斯塔纳屯兵一百名,和色尔图喇屯

兵五十名,胜金屯兵五十名,辟展屯兵五十名”[13]册8,81-82。这一阶段的吐鲁番兵屯规模扩大,有700名屯兵,仅次于伊犁屯区的2 500人、精河的1 260人,且效果显著,多丰收。到道光十九年(1839),乌鲁木齐都统廉敬奏请,“将吐鲁番屯田兵丁裁撤回营,改设户民”[20]101。道光二十年(1840)三月,吐鲁番七屯先后裁撤,屯兵返回关内提镇标营。其中,胜金、辟展、阿斯塔纳三屯交界处的土地拨给吐鲁番郡王阿克拉依都所属的维吾尔族民众垦种,“照依户民一体纳粮”,而其余土地则“安置内地眷户”[21]184。

关于吐鲁番兵屯裁撤的原因,笔者分析大体如下:这一时期,新疆的局势相对稳固,而在东南沿海,清军与英军的矛盾日趋尖锐。屯兵实行定期更换耕种制,“由内地五年更替总理”[14]130,比较繁杂。加之吐鲁番当地人口增长迅速,内地无地流民也成为比较严重的问题。所以裁撤吐鲁番兵屯,一方面能够安置流民,另一方面也能使清政府集中精力应对英军。正如军机档案所说“若以口内之兵远赴口外屯田,则营兵不能足额,抑且往返换班,徒劳跋涉,兼之日事耕凿,致荒操演,而现在口外户民无地耕种者甚多,转令游荡闲居,各荒本业,两失其宜……莫若将此项种地官兵全行裁撤,各归原伍,所遗地亩,即令该同知赶紧招户认种……于兵丁技艺,民人生计均有裨益”[20]101。 (二)回屯

回屯即维吾尔族人的屯田活动。清代吐鲁番的回屯包括额敏和卓所率诸部的屯田和当地维吾尔族民众的屯田。额敏和卓所率诸部的屯田早在康熙末年就已存在。康熙五十四年(1715),“准噶尔袭哈密,败之大军,屯巴里坤。额敏复垦塔勒纳沁田,岁输青稞助”[3]卷2,53。额敏和卓因率部属屯田纳粮供给清军,获得清廷的褒奖。雍正五年(1727)谕:“额敏自军兴起以来,输忱效力,率所部人等屯耕助军,甚属可嘉,著晋封镇国公”[3]卷2,53。到雍正十年(1732),额敏和卓率部迁往瓜州,吐鲁番回屯遂告一段落。乾隆二十一年(1756),额敏和卓率

部回归故土。清廷赏给其土地,由其率部继续屯垦,“酌给辟展、吐鲁番可耕地……附辟展之连木齐木有地六千亩,辟展英格二邑有地千余亩,请令千户珈如拉徙居鲁克沁,众赴连木齐木百户,伊明和卓徙旧居英格”[2]卷1,14。 1761—1762年,清政府将吐鲁番的屯兵或遣回,或派往伊犁、乌鲁木齐等地进行屯田,将吐鲁番的兵屯之田给当地维吾尔族民众进行耕种。乾隆二十六年(1761)一月,谕“托克三、喀喇和卓等处空出地亩,赏给吐鲁番回人耕种”[15]册17,20。四月又下令,“将辟展、托克三、喀喇和卓等处迁移兵丁闲旷地亩,除酌留足用外,余俱赏给吐鲁番回人耕种”[15]册17,81。乾隆二十七年(1762)三月,辟展办事郎中德尔格奏:“准军机大臣议覆,辟展屯田兵,裁二百四十名,所遗地亩,原派吐鲁番额敏和卓所属六十户住辟展,九十三户住里野木齐木,威鲁堡珈如拉所属六十户住里野木齐木、二十七户住洋赫,每户给田五十亩。今酌将额敏和卓人户全归辟展,珈如拉人户全归里野木齐木,以便约束。仍有余田三千亩,令素赉璊派给莽噶里克、沙呼里回人垦种。”[15]册17,338

清政府还将新开垦的土地让维吾尔族民众耕种,并鼓励他们开垦荒地。如:乾隆二十六年(1761),“募回人承种辟展、喀喇和卓、托克三余地”[22]。嘉庆十一年(1806)玉衡奏,“雅尔湖、葡萄沟一带地方甚为潮湿,旷地颇多……雅尔湖等处空地共一千余亩……宜于垦种”[23]353。

由于清政府的鼓励与扶持,吐鲁番的回屯规模不断扩大,到乾隆二十七年(1762),吐鲁番共有回屯耕地74 323亩。其中,清政府给维吾尔族民众的军屯地有34 232亩,清政府赏赐的空地4万余亩[24]。清政府对回屯实行征税制,据《三州辑略》载,“吐鲁番管理札萨克事务头等台吉丕尔敦、苏们章京、和卓木尼雅尔分管回人,额交粮三千石。京斗小麦一千五百石,高粱七百五十石,糜谷七百五十石”[2]卷4,115。最初,额敏和卓所率诸部每年向朝廷纳粮4 000石,乾隆二十七年(1762),清政府向额敏和卓所率诸部“加恩减免一千石”,每年征收3

000 石[15]册17,305。此后,基本固定下来。对于自由耕种的维吾尔族民众,清政府实行什一税制。如:在辟展、连木沁二地,由于耕种的是原由清朝军队屯田时开垦、后屯兵撤出时遗留下来的土地,所有权属国家,共有15 650亩,因此每年要向官府交纳赋粮1 565石,其中“京石小麦六百一十石,高粱六百七十石,糜谷二百八十石”[2]卷4,115。 (三)民屯

这里的民屯主要是指内地农民在吐鲁番的屯田。清政府在新疆统一之初就曾提出迁徙或招募内地民众,进行垦种。乾隆三十六年(1771),陕甘总督明山上奏提到“新疆底定以来,缘边一带如安西、辟展、乌鲁木齐等处,地多膏沃,屯政日丰,原议招募内地民人前往耕种,既可以实边储,并令腹地无业贫民得资生养繁息,实为一举两得”[23]242。

由于清政府的鼓励,内地民众不断移居吐鲁番。到嘉庆年间,许多内地民众在吐鲁番垦种荒地,进行屯田。如:嘉庆七年(1802)十一月,原任喀喇沙尔办事大臣明兴奏请“吐鲁番赫色勒图喇、安占等处旧坍田六顷有奇,听民开垦”[15]册29,404。嘉庆十二年(1807),“民人魏良灏等十五家情愿认垦雅尔湖潮地一千三百四十亩,堪垦卡尔地二百五十一亩”[2]卷4,114,得到清政府的批准。同时,吐鲁番还出现了内地民众租种维吾尔族民众土地的现象。如:据嘉庆十九年(1814)的一份呈词记载,“雅尔湖有地一块……我们都住得远,没钱开地挖卡尔,回明苏扪,禀明玉大人与我们办的,租给汉人开地挖卡尔耕地,我们年年领取租钱,养家活口”[21]183。对于这种“汉民赁种回田”的行为,当地官员并未制止,因此发展迅速。

道光年间,清政府重新调整吐鲁番的屯田政策,废除兵屯,实行民屯,招民垦种。道光二十年(1840)七月惠吉奏,“(吐鲁番)同知所属之都岗湖地方勘有堪以开垦地二千六百二亩四分。牙木什地方勘有堪以开垦地八百七亩五分,业已设法引

水,招户试种”[23]452。道光二十五年(1845)六月,道光皇帝谕,“查明伊拉里克地方……所有开垦事宜,请由惟勤自行具奏办理等语。此次伊拉里克开垦地亩,仍著全庆、林则徐前往该处详细履勘,即将丈地分田,招民安户”[15]册39,246。同年,民户对伊拉里克进行开垦,垦地面积达111 000亩。林则徐在勘查南疆后,认为“吐鲁番为南北枢纽,应安置内地民户,户领地五十亩”[8]卷389,11725。

随着内地农民在吐鲁番屯田人数的增多,大量荒地得到开垦,这对于促进吐鲁番农业开发起了较大的作用。道光、咸丰年间吐鲁番新垦地面积达152 744亩,在南疆地区新垦土地面积仅次于库车的182 393亩[21]197。同时,吐鲁番赋税也有明显增长,出现“有盈无绌,供支官兵廉粮外,尚有赢余,存贮在仓”[21]186。 (四)商屯

商屯即内地商民在吐鲁番的屯田。清军统一新疆后,许多内地商人来此经商。乾隆后期,吐鲁番“今则渐臻富庶矣,内地商民环肆,而居者数千户,又成一大都会也”[3]卷11,337。内地商人不仅在吐鲁番经商,还在此租种土地,进行屯田。乾隆四十一年(1776),清政府派发种地“辟展商民三十五户”[25]。乾隆四十四年(1779)以来,辟展城外的园地由商人认种,“共商户一十六户,种园地二百三十亩九厘”[2]卷4,115。据《乌鲁木齐事宜》记载,乾隆年间,“吐鲁番商户二十八户,种地七百一十亩一分”[14]128。

嘉庆年间,许多内地商民在吐鲁番或租种当地维吾尔族人的土地,或佃种吐鲁番满营所有的官地,种植棉花,之后销往各地。对此,清代奏折中也有体现:嘉庆十九年(1814)松筠上奏:“吐鲁番一城天气最为温暖,亦宜农稼,无如回民不谙树艺之法,近年以来遂有牟利商人巧于愚弄,岁以贱价租凭其地亩,广种棉花,收成以后运至内地贩卖,收获倍之利息。”[21]203道光年间以后,“商民远来栽种者”日众,种植面积不断扩大。林则徐在《乙巳日记》里多处记述途径吐鲁番时所见到

的植棉情况。如:道光二十五年(1845)正月十九日记:“此处田土膏腴,岁产木棉无算。”[9]4729当然,吐鲁番种棉者不止外来商民,还有不少当地的维吾尔族人。

由以上分析可知,商人在吐鲁番屯种的主要是蔬菜、棉花等。商人在吐鲁番屯田,主要是为了获利。清代吐鲁番的商屯,其本质上是内地商人租种吐鲁番廉价的土地,种植商品农作物,运往各地销售,以获取利润。清政府对商屯实行征税制,“商民认垦附郭菜园地,每亩每年额征银三钱五分,仅征仅解,无定额。商民认垦远郊菜园地,每亩每年额征银一钱,仅征仅解,无定额”[7]卷34,12。

需要说明的是,赵海霞在《清代新疆商屯研究》[26]一文指出,嘉庆六年(1801)清政府招募商民八十四户在吐鲁番种地共计二十五顷二十亩。实则有误,据《三州辑略》记载,嘉庆六年(1801),库尔喀喇乌苏“本地招募认垦屯地商民八十四户,每户种地三十亩,共种地二十五顷二十亩”[2]卷4,115。可见,这则材料反映的是库尔喀喇乌苏招募商民垦种,并非吐鲁番。 (五)犯屯

犯屯又称遣屯,即发遣罪犯到边疆从事屯田[17]96,也是吐鲁番屯田的重要内容。乾隆二十六年(1761)以前,发配新疆的遣犯主要分布在巴里坤、哈密等地。乾隆二十六年(1761)甘肃巡抚明德奏称,巴里坤、哈密、安西三处“遣犯甚多,难以安顿”[15]册17,99,以后改发往辟展、乌鲁木齐屯田区。此后,清政府开始往吐鲁番安置犯人。关于这点,《阅微草堂笔记》有所反映,“大学士温公镇乌鲁木齐日,军屯报遣犯王某逃,缉捕无迹……同押解至哈密辟展间,王某道死”[27]卷16,1264。

乾隆中后期,吐鲁番遣犯人数增多,并开始屯田。乾隆四十七年(1782),乌鲁木齐都统明亮奏,“乌鲁木齐所属吐鲁番,种地遣犯四百三十一名,共种地八千六百七十二亩,共收获小麦、青稞、粟谷、豌豆五千九百三十一石九斗七

升”[23]283。到乾隆四十八年(1783),乌鲁木齐都统海禄奏,“乌鲁木齐所属吐鲁番各营屯,共种地兵丁、遣犯七千二百五十四名,共种地一十四万六千九百九十六亩”[23]289。乾隆四十九年(1784)乌鲁木齐都统图思义奏,“乌鲁木齐所属吐鲁番种地兵丁、遣犯收成俱报:各营屯共种地兵丁、遣犯七千三百六十九名,共种地一十五万五千一百九十二亩,共收小麦、青稞、粟谷、豌豆一十七万四千四百三十九石二斗六升九合六勺”[23]293。笔者据此分析出乾隆年间吐鲁番的遣犯人数及垦种田亩,如表1所示。由此可知,吐鲁番的犯屯也具有一定的规模。 表1 清代吐鲁番遣犯人数及垦种田亩统计表时间乾隆四十七年(1782)乾隆四十八年(1783)乾隆四十九年(1784)遣犯人数431 589 704垦种田亩8 672 10 696 18 892

综上可见,康熙、雍正时期,吐鲁番的屯田以兵屯为主,主要是为清军提供军粮,节省运费。乾隆二十年(1755)以来,吐鲁番的屯田形式更加丰富,包括兵屯、回屯、犯屯、商屯、民屯;屯田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不再局限于对吐鲁番城的开垦,还对吐鲁番周边的辟展、托克逊、哈喇和卓等地进行屯种,据《西域图志》记载,乾隆中期仅辟展灌溉亩数就达33 886亩;屯田效果更加显著,粮食产量增多,不仅满足了驻军的需求,还推动了吐鲁番地区经济的繁荣,促进了吐鲁番与内地的交流。

三、清代吐鲁番屯田的影响

吐鲁番的屯田活动是清代新疆屯垦的重要组成部分。吐鲁番的屯田,在清朝统一新疆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对吐鲁番甚至新疆地区也有着深远的影响。清代吐鲁番屯田的影响主要体现如下:

第一,吐鲁番的屯田,起到了供给清军和支援新疆其它地区屯垦的作用。吐鲁番是清代重要的军事据点,同时也是清军粮食及其他军备物资的重要补给站。康熙五十九年(1720),清军进军吐鲁番,“驻军兴屯,额敏一度率部四百人赴吐鲁番屯

田”[17]180。康熙、雍正时期的吐鲁番屯田,对供给清军,支援清军统一新疆具有重大的意义。乾隆二十年(1755)以来,屯田所纳赋税占吐鲁番驻防官兵粮食需求的半数以上,如乾隆年间,吐鲁番驻防官兵岁需粮食22 570余石,“岁收屯粮一万二千三百余石,回子贡粮四千五百六十石”[14]133,只需采买3 500石左右。

除了供给清军,吐鲁番的屯田还支援了周边地区的屯垦。乾隆二十年(1755)以后,清政府开始在乌鲁木齐等地实行屯田,所需屯兵、种子等,多由吐鲁番等地支出。如乾隆二十三年(1758),乌鲁木齐增设屯兵,应添籽种七千二百余石,其中“辟展、吐鲁番、托克三等处秋收粟谷,可取用二千四百余石”[15]册16,272。可见,吐鲁番的屯田有效地支援了周边区域的屯垦。除此之外,由于吐鲁番屯田连年丰稔,清政府开始考虑将吐鲁番所产粮食运往内地。乾隆三十年

(1765),“甘省产米素少,而乌鲁木齐、辟展屯田处所,连岁丰稔,米粮充裕,若能设法运至内地,则以有余济不足,似属两便 ”[15]册18,177。

第二,吐鲁番的屯田,加快了吐鲁番土地的开发,促进了吐鲁番的繁荣。随着土地的不断开垦,吐鲁番的农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葡萄、棉花等当地特产行销各地,“岁产草棉三百余斤,葡萄二百万斤,皆陆运由伊犁出俄地销行者十之六,由归化城入内地销行者十之三,在本境及省城一带销行者十之一。其余粮食、果实销行本地”[6]582,推动了当地商业贸易、城市的发展,吐鲁番成为西北地区重要的商业都会。乾隆年间,吐鲁番“今则渐臻富庶矣,内地商民环肆,而居者数千户,又成一大都会也”[3]卷11,337。“自哈密辟展至迪化,人烟相接,村落市廛,邮传馆舍如内地,又沙平如掌”[27]卷15,1203。辟展“民居鳞接,商贾辐辏”[7]卷14,1。道光二十五年(1845),林则徐奉命勘查南疆田地时,路过吐鲁番,见到“此地人物繁庶,不减乌垣”[9]4729。

第三,吐鲁番的屯田,客观上促进了吐鲁番人口增长及与其他各地的相互交流。随

着吐鲁番屯田规模的扩大,内地人民源源不断地涌入吐鲁番,吐鲁番人口增长显著。乾隆二十五年(1760)五月谕,“今乌鲁木齐、辟展各处,知屯政方兴,客民已源源前往贸易,茆檐土锉,各成聚落。将来阡陌日增,树艺日广,则甘肃等处无业贫民,前赴营生耕作,污莱辟而就食多,于国家牧民本图,大有裨益”[15]册16,882。到道光时期,吐鲁番耕地严重不足。为应对这一状况,清政府一方面重新调整屯田政策,废兵屯改民垦;另一方面,也注意招集吐鲁番民众到其他地方进行屯垦,如:道光三十年(1850),“查出环城周围并库尔勒北山根地方可开官荒计一万三千五百亩……于吐鲁番及乌鲁木齐一带陆续招集七十五户前来认种”[23]476。

同时,吐鲁番也出现了人口不断外迁的现象。如:库尔喀喇乌苏的维吾尔族“聚居本境皆客藉,有自喀什噶尔来者,有自吐鲁番来者”[28]。绥来县的维吾尔族“无寄籍于本境者间有也。或吐鲁番,或塔城……”[29]。精河的维吾尔族“来自南路,聚居本境,贸易者半,工种者半,惟阿克苏、喀什藉为最多,而乌什、吐鲁番藉亦间有之”[30]。随着吐鲁番与其他各地的不断交流,光绪初年,吐鲁番“虽广示招徕,复我邦族,而污菜承垦,未必皆尔宅尔田,间有汉民寄寓者,均系懋迁,而非土著,故无氏族可稽”[6]577。

第四,吐鲁番的屯田,也影响了当地的生态环境。清代吐鲁番的屯田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同内地相比,其农业技术相对落后,经营方式比较粗放,主要依靠扩大种植面积来增加粮食产量,加上吐鲁番生态环境本来就很脆弱,所以随着土地的大量开垦,吐鲁番的生态问题开始凸显。光绪年间,吐鲁番地方官员开始重视环境问题,种植树木。光绪七年(1881)六月,吐鲁番台吉迈引说,吐鲁番东路等处共栽有桑树8 010棵。光绪八年(1882),刘锦棠命令定边三旗张提督在吐鲁番城附近插栽柳树2 600棵。光绪二十三年(1897),镇迪道和吐鲁番厅转抄前新疆巡抚陶模劝种树木谕称:“人国必瞻乔木,荫端赖高柯,各属大路之旁,旧有官树自宜

随时保护,其有伐作电杆及自行枯槁缺空至一丈以外者,即当补栽”[31],鼓励当地民众保护植被。

清代是吐鲁番农业开发的重要时期。清代吐鲁番的屯田,基本上解决了吐鲁番驻防官兵的粮食问题,促进了吐鲁番地区经济的繁荣,推进了内地与新疆的交流,但也造成了一定的生态问题。认真吸取清代屯田的经验教训,对于当前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袁炳和.吐鲁番盆地的自然条件[J].中学地理教学参考,1981(3):11. [2]和宁.三州辑略[M].台北:成文出版社,1968. [3]和宁.回疆通志[M].台北:文海出版社,1966.

[4]佚名.讯鲜录[M]//甘肃省古籍文献整理编译中心.中国西北文献丛书(二编)·西北稀见方志文献:第5卷.北京:线装书局,2006:107.

[5]慕璋.新疆回部纪略[M]//甘肃省古籍文献整理编译中心.中国西北文献丛书(二编)·西北稀见方志文献:第4卷.北京:线装书局,2006:441.

[6]曾炳熿.吐鲁番厅乡土志[M]//甘肃省古籍文献整理编译中心.中国西北文献丛书(二编)·西北稀见方志文献:第7卷.北京:线装书局,2006. [7]傅恒.钦定皇舆西域图志[M].石印本.杭州:便益书局,1893. [8]赵尔巽.清史稿[M].北京:中华书局,1977.

[9]林则徐全集编委会.林则徐全集·日记卷[M].福州:海峡文艺出版社,2002. [10]左宗棠.左文襄公全集:卷56[M].台北:文海出版社,1979:8801. [11]钟广生,愻盦甫.新疆志稿:卷2[M].台北:成文出版社,1968:45. [12]冯玉新.清代哈密农业开发考论[J].西域研究,2009(2):62. [13]松筠.钦定新疆识略[M].石印本.上海,积山书局,1894.

[14]永保.乌鲁木齐事宜[M]//王希隆.新疆文献四种辑注考述.兰州:甘肃文化出版

社,1995.

[15]官修.清实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6.

[16]陈振汉,熊正文,萧国亮.清实录经济史资料(顺治—嘉庆朝)[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17]王希隆.清代西北屯田研究[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12. [18]席裕福.皇朝政典类纂[M].台北:文海出版社,1982.

[19]黄建华.清朝前期吐鲁番盆地的兵屯[M]//吐鲁番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吐鲁番市政协文史资料:第六辑,1999:134.

[20]华立.道光年间天山南路兵屯的演变[J].新疆社会科学,1988(2). [21]华立.清代新疆农业开发史[M].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8. [22]清高宗.清朝通典:卷4[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2040.

[23]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清代奏折汇编—农业·环境[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24]曹尚亭.吐鲁番五千年[M].乌鲁木齐:新疆大学出版社,2007:662.

[25]佚名.乌鲁木齐政略[M]//王希隆.新疆文献四种辑注考述.兰州:甘肃文化出版社,1995:59-60.

[26]赵海霞.清代新疆商屯研究[J].西域研究,2011(1):54. [27]纪昀.阅微草堂笔记[M].韩希明,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14.

[28]佚名.库尔喀喇乌苏直隶厅乡土志[M]//甘肃省古籍文献整理编译中心.中国西北文献丛书(二编)·西北稀见方志文献:第7卷.北京:线装书局,2006:640. [29]杨存蔚.绥来县乡土志[M]//甘肃省古籍文献整理编译中心.中国西北文献丛书(二编)·西北稀见方志文献:第7卷.北京:线装书局,2006:510.

[30]曹凌汉.精河直隶厅乡土志[M]//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新疆乡土志稿.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0:426.

[31]吐鲁番市志编纂委员会.吐鲁番市志[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02:148.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