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矿长)办公会制度
一、项目经理办公会议暨安全生产经营会议由项目经理决定随时召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通知。
二、项目经理办公会议参加人员有:项目经理、副矿长、综合办公室等负责人(扩大会议可邀请有关人员),随时召开的参加人员由项目经理确定。
三、 项目经理办公会议内容由项目经理确定,主要有:
1、传达总公司对项目部工作方针、政策、文件等精神;
2、研究决定项目部的重大方针、政策及安全生产经营工作;
3、研究决定各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4、研究重大的人事处理、任免等问题;
5、研究决定员工的薪资评定等问题;
四、 会议议题的准备及表述
1、部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需对上述议题的内容作深入的调查、分析研究后,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提出。
2、所有议题以书面形式提出。
五、项目经理办公会所做的决议,各部门和个人必须执行,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决议的执行。
六、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执行和解释,自2017年5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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