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汶矿业集团公司职工教育培训
教 案
单位名称 孙村煤矿培训中心 课程名称 单轨吊操作规程及日常维护 授课班次 任课教师 授课时间
授课计划、教案内容
课题名称 课堂类型 教学方法 教学课件 教学目的要求 单轨吊操作规程及日常维护 讲授 课件 多媒体 备课时间 授课学时 授课地点 通过理论学习,使学员掌握单轨吊机车的基本操作方法及日常维修知识。了解单轨吊的操作、维修的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操作、维修单轨吊机车 学员对单轨吊机车操作知识缺乏了解和认识 学情分析 教学重点 重点:操作方法 教学难点 难点:操作、维修安全事项。 解决方法 审查意见 课后教学反思 方法:讲授、示举案例 由于学员对单轨吊机车操作、维修知识缺乏了解和认识,采用重点内容详细介绍。
孙村煤矿培训中心教学实施计划
章节 一 二 三 授课内容 单轨吊操作规程 单轨吊操作安全规定 单轨吊日常维修 时间 授课日期 授课人 备注 教学内容、方式方法和过程
第一章单轨吊操作规程
第一节一般规定
1、准备工作 (1)工具材料准备
常用工具、灭火器(每个驾驶室必须至少配备一具灭火器)、瓦检仪。
(2)措施传达
利用学习时间将措施传达到每一位参加施工人员,让每一位参加施工人员明确施工措施的要求,严格按照措施要求进行操作,以保证单轨吊机车运行安全。
(3)现场准备
(3.1)首先排查顶板吊挂锚杆及轨道安全牢固情况和两帮、顶底板间隙,以及安全设施等应齐全、灵敏、可靠。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与工区及调度室联系,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处理符合安全标准后,方可施工。
(3.2)单轨吊机车司机必须熟悉单轨吊机车运行路线和现场情况,熟悉有关单轨吊机车结构和标准要求。
(4)单轨吊机车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定
(4.1)单轨吊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效资格证上岗作业。
(4.2)单轨吊司机必须熟悉掌握单轨吊机车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类保护原理及检查试验方法,会按完好标准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按照本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和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规定要求进行操作,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
(4.3)操作时,司机保持正常自然姿势,坐在座位上,目视前
方,注意观察轨道、道岔及轨道连接情况,右手控制操作手把,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4.4)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车前离开驾驶室。过道岔时提前检查道岔闭合情况,防止机车脱轨造成事故。
(4.5)起吊物料时,必须吊稳,吊平衡,否则严禁开车。 (5)操作前的准备
(5.1)检查各部位的转动部位润滑情况,各承载轮及轴承有无损坏。否则必须更换。
(5.2)检查各部位机械联结销应完好。
(5.3)检查各马达驱动轮及制动闸块的磨损情况,磨损超限时应及时联系维护工进行更换,否则司机不得启动机车。
(5.4)检查单轨吊各种指示仪表及电气设备正常。
(5.5)检查各种液压管路,控制线路有无损坏、变形,接头无漏液等。
第二节正常操作
(1)启动动力机车。向上打开储能器开关,外拉气控总开关,迅速拉动启动马达按钮,启动机车。
一次启动不成功,需用手压泵给机车储能,待储能器压力达到150bar,可重复上述启车步骤。
(2)接到发车信号后,先鸣笛示警,然后敞闸并将控制手把扳到相应位置,使车速逐渐增加到相应速度位置。
(3)接到停车信号后,将控制器手把打倒停止位置,并操作制动装置,使机车制动。
(4)正常操作
(4.1)每台机车必须配一名专职司机,设一名押车工。司机在前进方向驾驶室负责机车开停并观察机车行进情况,押车工在后驾驶
室(车场调车、起吊、间隙小处以及其他特殊地段需下车监护)监护观察防止物料碰撞造成事故。
(4.2)用哨子或泄漏通信信号联系开车准备情况(一响停,二响向前,三响向后,四响慢速前行,五响慢速向后),打开机车前照明灯和尾灯,鸣号发出开车警号。提前试发信号,应清晰,否则严禁运行。司机与押车工必须配合好,押车工需乘坐单轨吊机车时必须乘坐在副驾驶室内,上下车时必须提前与机车司机联系好,确认机车停稳后方可上下车。押车工需上下机车时发送一响信号要求司机停车,确认机车停稳后,押车工上下车,然后发送相应行车信号通知机车司机。押车工乘坐机车时严禁操作机车驱动装置,遇有紧急情况时可操作制动装置。
(4.3)右手操作方向控制阀,使机车向前运行。
(4.4)开车后先让机车低速运行几分钟再缓慢加速,直至全速运行。
(4.5)在机车运行时,必须将起吊梁起吊链固定(收回),以防机车运行时摆动撞击巷道内的设施造成事故。
(4.6)机车在运行中非紧急情况下,严禁使用紧急制动停车。 (4.7)机车在巷道里原地不行走、不工作时,超过20分钟应关闭机车。
(4.8)遇人员时,鸣笛示警,人员必须躲至间隙大处一侧,严禁机车运行同时行人。
(4.9)跨越设备物料运行时,必须大于200mm的安全间隙,否则不得通过。
第三节起吊与下放操作
(1)将机车起吊工作手把推到起吊工作位。
(2)操作起吊梁操作阀,使起吊梁工作链上升、下落吊装、卸运物料、设备。
(3)起吊重物时符合以下要求:
(3.1)检查起落点支护、吊轨等情况,不完好严禁作业。 (3.2)链、环、螺丝、螺帽必须配套使用,与支架可靠连接。必须使起吊梁两钩载荷分布均匀,满足吨位要求,起落匀速,并且高低水平一致,严禁拖拉物料。
(3.3)起吊后,起吊物离地不得低于200㎜。
(3.4)起吊和下放物品时,作业人员必须位于物品的前后方,专人进行操作。作业区域5m范围内不得有与装卸物料无关人员,起吊物下方严禁有人。装卸物料,要清理周围闲杂人员。
(3.5)起吊位置应留有操作人员躲闪重物突然下落或歪倒方向的间隙。
(3.6)起吊重物时,操作人员注意观察吊链运行情况,防止断链伤人。
(3.7)操作人员应避开重物可能突然下落或歪倒方向的地点操作。
(3.8)起吊物料时,必须保持物料重心平衡,不得出现歪斜。 (3.9)起吊载荷要符合起吊梁吨位12t,严禁超负荷运行。 (3.10)集装箱装载物料的高度不得超过1.5m,并且不得超过起吊臂,起吊物距地面200mm以上。
(3.11)起吊单件物料宽度不得超过1.5m,高度不得超过1.5m,长度不得超过10m,重量不得超过12t。长物料使用专用吊装链或绳套吊装、捆绑,不少于两道,紧固牢固。
(3.12)吊运物料应使用专用集装箱、平盘车或花车。使用机车专用集装箱起吊时,集装箱专用挂钩应挂牢固。
(3.13)起吊油桶时必须使用合格的绳套,绳套绳径不得小于10mm。起吊物料时所用螺栓必须使用链条配套专用高强螺栓、必须使用优质链条和所起吊物料吨位相符的完好手拉葫芦。物料吊起前人
员必须躲至物料吊起后的运行范围以外。被起吊物件未下方至地板时人员严禁靠近起吊物件。起吊物件时必须将物件刹紧并固定牢固并与起吊梁连接牢固。
4、机车过弯道、道岔、交岔点等各处时,应提前20m减速运行,速度限制在0.5m/s内鸣笛通过。拨道岔时应停车拨道岔,严禁运行中拨道岔,通过道岔时必须确认道岔到位后方可通过。
5、司机或押车工通过可折叠的辅助梯子进入以及离开高悬的驾驶室。按下列的顺序打开折叠梯:将梯子推倒驾驶室旁边的止动位置。将梯子固定牢固后,向下旋转。机车运行时必须将梯子收回。司机、押车工上下驾驶室内时必须抓稳抓牢、踩稳踩牢。在驾驶室距离地面高于1m的地点时必须使用配套梯子上下车。人员上下驾驶室时必须待车辆停稳后上下车。
6、收尾工作
(1)每班工作结束后要清扫卫生,清除设备上的灰尘、杂物。人员清扫所属范围内卫生时应时刻注意机车运行情况,及时躲避车辆。躲避车辆时应在巷道安全间隙不小于1m的地点进行躲避。使用锨时,人员应注意锨头运行方向,防止伤人。
(2)要现场交接,交方应向接方交清上班机车运行及故障情况。 (3)交、接双方要在交接记录本上签字。
第二章操作安全规定
第一节运行规定
(1)单轨吊司机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持证上岗;每班开车前要对单轨吊机车吊挂情况、制动装置、驱动装置、驱动轮、液压系统、灯、铃、连接螺栓等部件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完好方可运行。
(2)司机在运行中和停车后要仔细观察仪表,检查各部压力、温度、是否正常,各类保护指标应符合说明书要求。
(3)严禁在设备不完好、制动装置不可靠、吊挂不牢固、驱动轮磨损超限损坏、超负荷等情况下运行,严禁在车下开车。
(4)运行过程中发现机车吊挂情况、制动装置、液压系统、灯、铃等部件出现异常,应立即停车处理。
(5)单轨吊正常运行中,机车前后50m内严禁行人或施工。 (6)机车必须配备完好的便携式瓦斯检测器。
(7)单轨吊机车在运行前,必须疏通单轨吊运行线路(车场车辆及沿途物料等)。
(8)起吊梁液压马达出现故障时,采用手拉葫芦起吊物料、设备。手拉葫芦悬挂在单轨吊机车起吊梁上。
(9)手拉葫芦起重前应先检查吊钩、链条、制动器、护罩等部(10)起重时,缓慢绞紧,待链轮全部吃劲后,检查各部分变化情况。有无跑链、翻滚、滑移等现象。若正常,方可继续工作。
(11)吊拉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整个过程的安全监护。发现异常或不安全因素时立即停止操作,处理安全后方准再行施工。
(12)联接手拉葫芦必须使用优质链条进行联接(链条为Φ18*64、M20高强螺栓)。
(13)斜巷机车运行运输时,必须先撤出斜巷运行区段内所有人员,机车运行时严禁人员在斜巷内施工、行走。
(14)单轨吊机车进入斜巷时,启动语音报警器示警,机车出斜巷后及时关闭语音报警器。
(15)斜巷内严禁两部单轨吊机车同时运行。
(16)机车进入轨道巷内单轨吊运行线路前清理干净妨碍运行的车辆。
(17)因特殊情况(新安装单轨吊试车、试验支架车、试验模型车、车场调车、间隙小处、过风门以及其他特殊地段需下车监护)需
件,不完好严禁使用。必须经试吊验证可靠后,方可正式起吊。
跟车时,单轨吊机车必须减速(0.5m/s),跟车人必须在牵引车前(后)方10m以外(斜巷处,应站在斜巷上方)行走,发现异常立即警示停车,进行处理。
(18)机车运行到车场、道岔、维修峒室、弯道、上下坡起点处、峒室口、装卸载点前20m必须减速(0.5m/s)鸣笛示警。
(19)运送特殊物料及≥5t的物料车速不得超过1.5m/s,其他物料车速不得超过2m/s。
(20)在起动前,进入有人施工区域、有障碍物等地点时,司机应提前鸣笛示警、减速。
(21)司机必须监控机车运行,发动机及液压油,燃料分配器的安全运作。发生异常,司机必须将机车制动并将故障报告给工区值班人员。
(22)起火时,司机必须及时用手动灭火器将火扑灭。同时,司机还必须将起火情况报告给工区值班人员及所有可能有危险人员。
(23)起吊梁、运输车辆起吊处与机车连接设保险绳,直径不得小于Φ18.5mm,钢丝绳连接用2副φ22 U型绳卡。
(24)轨道线路终点必须装设轨端阻车器、警示牌板等装置,以提醒司机准确停车。
(25)轨道端头处安设阻车器并悬挂牌板。 (26)轨道线路质量符合企业标准。
(27)严禁设备不完好时开车,严禁轨道线路不合格时开车。 (28)司机离开岗位时,应拔下机车驾驶室内闭锁手把或钥齿。 (29)单轨吊机车运输调车方式。
采用顶推或拉运方式运输。顶推车运输时,所运输物件不得妨碍机车前方照明及司机视线,否则在前方挂警示红灯。
(30)单轨吊轨道巷道顶板有淋水时,需加遮挡设施,防止临水滴在轨道上,机车运行至轨道上有淋水地点时,必须提前停车擦干
净后方可通过。
(31)两部机车同向运行间距不小于50m。
(32)车场调车时必须减速(速度不大于0.5m/s)。 (33)单轨吊机车装卸载时,严禁人员通过装卸载处。 (34)机车在皮带机道运行时,机车及装载物最突出部位距巷帮的间隙不小于0.6m,距皮带外沿的间隙不小于0.2m。
(35)在安全间隙不足、高度不足的地点严禁运行单轨吊机车。严禁在巷道支护不好的巷道内运行。瓦斯超限、有害气体超限的区域严禁运行单轨吊机车。
第二节柴油的运送、存放及使用
(1)柴油由地面到井下运输过程中,必须装在矿车内或采用专用油车运送。用矿车运送时必须掩牢,油盖必须紧固无外漏。油桶不得翻滚或滑动。机车与运油专用车之间必须有至少3辆矿车间隔,且要避免剧烈振动、碰撞。运油车辆应悬挂明显的“危险”警示牌。短途及运送油量较小时,采用人工抬架的方式运送。运送柴油时严禁和易燃易爆物品同趟车运送。
(2)单轨吊存油地点应必须设置在进风巷内通向回风道最近的地点,放在人员少的地点的硐室内,硐室顶板应完整、无淋水,配齐一个容量至少1m3的砂箱(细砂,砂箱上面用与砂箱同等规格的皮带遮盖)、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干粉灭火器,1把专用灭火铣,距电气设备10m以上。并悬挂“油脂配送点”牌板,注明地点、管理负责人,数量。
(3)井下存放各类油脂及柴油要认真管理分开存放,妥善保管,并有明显清晰的标志。油桶要上台上架,间距不得小于2m。各种盛油容器桶盖要齐全、紧固、卫生。现场存放的油桶要达到无积尘、无油腻、无杂质。加油的小铁桶敞口大要加设防护耐油胶垫。禁止使用油抽子,使用专用的放油阀,使用储油车时要单独存放在一个无电源
的硐室内。加油时要防止柴油外泄。
(4)维修现场要有带盖的铁桶(存放带油的棉纱、布头或纸)。 (5)根据单轨吊机车的特性工区要建立设备柴油管理档案,柴油检查、添加记录纳入到点检制度管理中必须在点检记录中体现,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6)单轨吊机车用油要符合规定,不准随意代用,不同油品、不同生产厂家、不同牌号的油不能混用,更换不同牌号的柴油时必须对设备的柴油箱进行彻底清洗。
(7)根据单轨吊机车说明书及技术管理规范的要求,对柴油进行管理。柴油管理实行“两专”、“五定”。“两专”即:专桶、专加油工具;“五定”即:定质选油、定量给油、定时加油、定人负责,定时更换柴油滤芯。
(8)单轨吊机车机车车室内必须设有灭火器,并定期检查更换。岗位工每班检查一次。
第三节禁止作业及操作
(1)通过连杆以外的装置推拉机车
(2)干扰内燃机喷油泵的调节或保护元件或机车设备的工作其他条件
(3)没有保护设备或传感器 (4)机车超载
(5)从机舱外部控制机车 (6)不带保护罩操作机车
(7)操作含磨损的传动皮带轮、沾有油脂的传动皮带轮或非厂商提供的材料制造的传动皮带轮的机车
(8)操作含磨损的刹车凸轮或非厂商提供的材料制造的凸轮的机车
10、严禁带压拆卸管路、管件。在液压系统上进行任何作业之
前,原则上必须关闭液压设备,并检查液压设备是否已经解压。必须释放液压蓄能器中的液压。
11、机车在运行途中出现故障停机时,必须与工区、调度室、安监处联系好,在维修工到位后方可处理。
12、严禁采用连杆以外的装置推拉机车。 13、机车严禁甩掉保护设备或传感器运行。
14、定期检查所有可燃液体回路的密封性,发现失效严禁运行机车。
15、严禁在两个驾驶室对机车同时进行控制(紧急停车除外)。当从一个驾驶室到另外一个驾驶室中去时,驾驶员必须将喷油泵控制踏板固定(软钢索控制)或将球形阀关闭(液压变量)。机车停止运动时,驾驶员必须将两个驾驶室中的踏板固定,关闭燃料箱下的阀门以切断燃料供应路线。在出故障时,驾驶员用座位边上的手动液压制动闸将机车制动。
16、机车在起动前或运行接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行人或视线有障碍时,应降低速度,发出警号。
17、在发动机运行时不得拆卸尾气冷却箱和液压系统的防爆隔板。
18、井下只有机车在被牵引机车牵引的情况并且此牵引单元的安全制动系统经过核准的情况下才可允许使用球形阀排放液压油,甩掉机车制动系统。甩掉机车制动系统必须经安监处、运输副总同意并由专职维修工操作。
19、 严禁甩掉超速保护器。
第三章单轨吊日常维修
第一节维修质量要求
点检部位 声音润滑 内燃机 发电机 照明等 驱动装置 制动装置 承载装置 液压装置 检测装置 操作装置 柴油 冷却水 发电机 照明 驱动轮有无变形、损伤 磨损情况 制动情况 轮系有无变形 管路、接头 操作实验 仪表指示情况 手把 油门 闸、急停 运转正常,无异响。 柴油机符合相关完好标准、不失爆。表面温度不超过150℃,排气温度不超过70℃。 冷却水温度不超过95℃。 无裂纹、破损或变形,固定螺栓齐全。 前有照明,后有尾灯,灯光照射距离不得小于40m 驱动轮表面光洁平整,无大于10mm的凸凹,磨损量不超过20mm。 闸块齐全、无裂纹、无破损、无油污,磨损不超过原尺寸的15%。 松闸间隙不大于25mm;限速装置动作准确、可靠。 承载轮、导向轮转动灵活,无异响,不得有卡阻现象,各部螺栓紧固有效,连接可靠。 各部密封良好,不得渗油,压力表齐全,压力正常。 液压油泵、马达运转正常,无异响,压力正常。 仪表齐全,显示灵敏准确。 无变形、无破损、无油污。 动作灵活、无卡阻现象。 松闸间隙不大于25mm;限速装置动作准确、可靠。 进气系统空气滤清器、进气栅栏完好不阻塞。过滤器使用正常,按照期限和要求更换。 点检标准 各种过滤器
第二节检查维修方法
1、施工前认真检查施工地点现场隐患。 2、在施工地点设置好警示牌、路障。 3、斜巷施工设置好警示牌、路障。 4、听内燃机声音是否运行正常、无异响。
5、目测温度计观察柴油机是否符合相关完好标准、不失爆。表
面温度是否不超过150℃,排气温度是否不超过70℃。
6、目测温度计冷却水温度是否不超过95℃。
7、目测发电机有无裂纹、破损或变形,固定螺栓是否齐全,发现电机有裂纹及时更换、螺栓固定不牢固及时进行紧固。
8、目测照明是否前有照明,后有尾灯,灯光照射距离是否不小于40m,照明灯不亮、灯光照射距离不合格规定或照明灯不齐全及
时维修安装。
9、目测、使用测量工具驱动轮有无变形、损伤,发现变形、损伤及时更换。
10、目测、使用测量工具检查闸块是否齐全、无裂纹、无破损、无油污,磨损是否不超过原尺寸的15%,闸块不齐全、有裂纹、破损、磨损超限的及时更换,有油污的及时清擦干净。
11、操作实验、使用测量工具检查制动情况,松闸间隙是否不大于25mm;限速装置动作是否准确、可靠,不合格的及时进行调节。
12、目测、耳听、手模承载轮、导向轮是否转动灵活,无异响,是否有卡阻现象,各部螺栓紧固是否有效,连接可靠,发现转动不灵活、有异响、有卡阻显现的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螺栓紧固失效的及时更换螺栓。
13、目测、耳听液压装置是否齐全、压力是否正常、马达是否无异响,液压装置不齐全、压力不正常、马达有异响时及时进行安装更换或维修。
14、目测压力表是否齐全、显示是否灵敏,不齐全及时进行安装, 压力表不灵敏及时进行维修更换。
15、手摸、目测操作装置手把有无变形、破损、油污;操作实验操作装置油门动作是否灵活、无卡阻现象,发现操作装置手把有有变形、破损的及时进行维修,有油污的及时进行清擦,操作装置油门动作不灵活、有卡阻显现的及时进行维修更换。
第三节维修一般安全规定
1、人员进入施工地点前,首先排查施工现场顶板吊挂锚杆、轨道吊挂情况和两帮、顶底板间隙,支护棚牢固情况,以及安全设施等应齐全、灵敏、可靠。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与工区及矿调度室、安监处联系,采取整改措施,现场无法处理的隐患,待相关单位将隐患处理完毕后,方可施工。
2、严禁带压拆卸管路、管件。检修、拆卸管路、管件必须打开卸压阀卸压。在液压系统上进行任何作业前,必须关闭液压设备,释放液压蓄能器中的液压,并检查液压设备是否已经解压。
3、严禁机车运行过程中维修机车,严禁机车运转时调整皮带。 4、维修机车时在水平轨道处进行,在机车前后各安设一道拤轨器或采用40t刮板输送机的链条配合高强螺栓锁紧在轨道上。
5、机车在运行途中出现故障停机时,必须与工区值班人员联系好,由工区值班人员通知调度室、安监处及机电部,待维修工到位后方可处理。
6、在斜巷内施工时必须清人,在斜巷上、下方及各通道口拉绳挂“斜巷施工,严禁行人”警示牌板,并在施工地点上、下方设置一道挡矸网。
7、机车在斜坡上停车时,必须在机车前后各安设一道拤轨器或采用40t刮板输送机的链条配合高强螺栓锁紧在轨道上。
8、机车通过机车下方的车辆或物体时应确认无碰撞危险,或无
人员时方可通过。
9、严禁采用连杆以外的装置推拉机车。 10、严禁从驾驶室外部操作机车。 11、 严禁甩掉超速保护器。
12、定期检查所有可燃液体回路的密封性,发现失效严禁运行机车。
13、严禁在两个驾驶室对机车同时进行控制(紧急停车除外)。当从一个驾驶室到另外一个驾驶室中去时,驾驶员必须将喷油泵控制踏板固定(软钢索控制)或将球形阀关闭(液压变量)。机车停止运动时,驾驶员必须将两个驾驶室中的踏板固定,关闭燃料箱下的阀门以切断燃料供应路线。在出故障时,驾驶员用座位边上的手动液压制动闸将机车制动。
14、维修人员施工过程中上下机车时,必须抓紧抓牢机车或把手,慢上慢下机车,施工过程中人员必须站稳站牢。
15、人员维修机车过程中进行起吊作业时,所使用手把葫芦起重能力必须大于所起吊物。使用手拉葫芦起吊前,施工负责人必须对手拉葫芦、起重链、吊挂点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手拉葫芦完好,起重链无裂纹、连接螺栓紧固、吊挂点稳固后方准使用。借助锚杆起重时,必须用两根锚杆联合使用,将两根锚杆使用40T链条进行连接,并上紧螺帽。起吊前,手拉葫芦必须悬挂牢固,起重链连接链花必须用螺帽紧固好,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准使用手拉葫芦起吊。起吊前,必须先进行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准正式起吊。起吊前,安全监护人必
须让施工人员全部躲到安全地点,起吊过程中物件下方严禁站人。起吊到适当高度后,将手拉葫芦小链备紧防止松脱。
16、在发动机运行时不得拆卸尾气冷却箱和液压系统的防爆隔板。
17、井下只有机车在被牵引机车牵引的情况并且此牵引单元的安全制动系统经过核准的情况下才可允许使用球形阀排放液压油,甩掉机车制动系统。甩掉机车制动系统时,必须经安监处、运输副总同意并由专职维修工操作。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