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电力设施存在问题和对策
随着我国新“三新”建设经过几年如火如荼的开展,全国上下进行了农电营业站管理体制改革、经过了农村电网改造,最终实现了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的目标,即“两改一同价”。通过实施这一农电体制变革的“民心工程”,供电可靠性和电压质量都得到了提高,解决农村低电压治理工作,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减轻了农民负担,对提高农村的经济效益和创造良好社会效益,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农村电力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但是,由于电力设施管理范围线长、面广、点多,这就使农村电力设施的保护增加了难度。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如何把农电设施保护好是当前首要解决的问题。
一、目前农村电力设施现状
1、资产产权的转移
大部分设施在农电体制改革前,属于乡镇和村队的集体资产,按照“属于谁,谁负责”的管理维护和承担安全责任原则。通过农电体制变革后,资产的性质发生了质的变化,农村的电力资产,所有权、维护管理、安全责任的承担都发生了上移,但是配备的人员并没有发生变化,设备也没有发生增减,这种状况就造成了顾头就顾不上尾的管理间断的现象的出现,加上一些农村电力设施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保护的不到位,发生公用变压器、配电箱被盗,线路、电力电缆、部分农灌线路被盗割,电力设施不同程度上遭到了破坏。人为的事故影响着供电工作正常进行,从而使农民的生产生活受到了严重地影响。农村电力设施,由于被盗后修复难度大,无形中又大大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尤其是在灌溉季节,农田断电无法抽水灌溉,农时的延误,在经济上会给农民带来不小的损失。电力资产的移交,资产产权发生的变化,农电设施的保护工作,农电资产安全责任完全都由电力企业一个部
门负责。电力设施出现的故障,完全依靠这一个部门来负责排除,难免在服务的时间上照顾不周到。
2、电力设施被盗或破坏的情况
农村电力设施体制改革后,呈现出网点多、网面广、农村电网网线长等特点,这无形中就给违法犯罪分子造成了可乘之机,一些犯罪分子,就采取盗窃电力设施,破坏电力设施的手段,企图在短时间内发财致富。在农村,电力设施被盗后,由于路途远和路线长,所以不能保证在短时间修复完成,这就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生产和农民的正常生活。由于农民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相对薄弱,在自家建房、房前屋后的零星树木的砍伐上,农村道路的修整施工中,破坏农村电力设施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些都对农村电网的安全运行造成了严重威胁。
农村电力设施、电力线路被破坏后,虽然经过报警,公安机关介入,但在处理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棘手的问题,就是有的取证困难,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的处罚,或者是掌握的证据不足处罚程度较轻,或是由于警力不足破案率不是很高。这些原因就纵容了一些不法分子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认为会逃脱法律的严惩,进而偷割电线、电缆的现象屡禁不止。电力设施遭到损坏,违法分子得不到惩处,只能由电力企业按照“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还有就是废品收购机构,由于经常在他们之间形成“一站式”服务,工商等部门对此的监管出现盲区,使得犯罪分子一路绿灯就实现了“发财”梦。即使案件被侦破,发生的经济损失是难以挽回的。由此可见,农村电力设施的保护,在工作中任务艰巨而复杂。
二、保护农村电力设施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
农民对于农村电力设施的保护意识不强,这就首先需要要加大宣传的力度。对于《电力法》、《电力使用与管理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规进行宣传,成立专门的小组深入农村进行咨询解答。利用村街的广播电视、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电力设施维护的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电力设施保护的社会氛围。通过深入农村的大力宣传,提高农民依法保护农村电力设施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在出现设施故障时,积极组织广大群众参与,成立村民保电护线联防小组,让每户村民都参与到其中来,形成“我为电力设施尽份力”的局面。进而,建立警企联动、群防群治的保护机制,有效遏制破坏电力设施的不法行为。供电、公安、城建等管理部门,多管齐下形成合力,对违章建筑,对电力设施防护区内的树木,及时治理,隐患于未然,将农村电力设施事故的发生率降到最小化,使农村电力设施得到有效的维护。
2、各个部门联合起来,多管齐下,形成合力
农村电力设施的维护,需要对村民进行电力设施保护的大力宣传教育,在宣传的基础上进行多管齐下的部门配合,形成有效的人防,同时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形成一张严密的农村电力设施“保护网”,遏制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农村电力设施的有效保护过程中,还要注意方法和措施,由于人力、警力的不充足,就要面对现实想办法,使电力设备与防盗报警系统相结合,在变压器上安装个防盗锁,或者焊接护栏等,周围加装防护措施或警示措施,通过防盗措施加大盗窃作案的难度系数。
3、实行奖惩结合,建立护线激励机制和长效机制
在农村电力设施的防护工作上,实行奖惩结合,同时要建立护线激励机制,并形成长
效机制。专业技术人员毕竟还是有限的,并且农村的电网非常的广,每天都巡视检查到是不现实的。但是为了排除被盗被破坏的隐患,就要对农村电力设施进行全天候的管理,最有效的方法是属地监管,把电力设施沿线的村民,分段进行管理维护,充分调动附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对于盗割电线电缆和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分子,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样,实行奖惩结合,对于那些能够对农村电力设施进行有效维护的,给予一定的奖励也是必要的这样就可以大大的激发农村居民的热情和责任意识,引导每个人都参与到农村电力设施的保护队伍中来。
4、 坚持依法维护农村电力设施
首先,工作人员要对《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非常熟知,这是依法办事的前提条件,只有知法才能分清某一行为是否真的违法。为了将农村电力设施案发率降到最低值,需要工作人员随时与公安、派出所等司法部门保持通讯的畅通,目的就是将维护农村电力设施工作,稳步纳入依法治理的体系中来,把打击破坏、盗窃农电设施的犯罪活动作为治安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司法机关,披露一些典型的破坏农村电力设施的犯罪案件,揭示犯罪分子依法得到的惩处,来教育村民群众,起到震慑作用。对于工商部门来说,要严格控制盗割电力设施的废品收购行为,使盗割的电力设施的赃物无路可销,从而打消犯罪分子的“致富捷径”的念头。
三、结束语
总之,农村电力设施的保护,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要做到将防范机制引向深入,做到三防,即“防盗窃、防破坏、防治安危害事故”,有效地遏制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发生,为农村电力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同时各部门必须上下一致、团结一致,通力合作,为本地经济健康稳步发展以及当地社会的稳定做贡献,真正把农村电力
设施保护好,在农村营造出一个良性的供、用电环
作者:
张国清,大学本科学历,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工程师,从事农电管理18年。地址:宁夏石嘴山供电局。
201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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