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涛
【期刊名称】《合作经济与科技》 【年(卷),期】2022()6
【摘 要】仲裁条款是独立于合同的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受合同无效的影响。仲裁条款效力的扩张面临三大理论障碍:合同相对性原理、仲裁条款独立性原理和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要求。但是,随着仲裁实践的不断发展,仲裁效力的扩张突破理论障碍,得到新的发展。当主从合同当事人一致时,主合同的仲裁条款效力可以正向拘束从合同;不一致时,存在当事人另有约定、从合同当事人明确反对或者不知有单独仲裁协议三大例外,此时不能正向拘束。主合同没有约定仲裁协议的,从合同的仲裁协议对主合同当事人无效,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即从合同对主合同的逆向拘束只存在于当事人另有之约定。 【总页数】3页(P190-192) 【作 者】蒋涛
【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9 【相关文献】
1.论仲裁条款对提单受让人的法律效力——以仲裁协议效力扩张理论为视角2.合同转让对仲裁条款效力的影响:评武汉中苑科教公司诉香港龙海(集团)有限公司
确认仲裁条款效力案3.论仲裁条款对提单受让人的法律效力——以仲裁协议效力扩张理论为视角4.仲裁协议效力扩张的实证分析\\r——以主合同仲裁条款对保证合同纠纷的效力为视角5.仲裁协议效力扩张的实证分析——以主合同仲裁条款对保证合同纠纷的效力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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