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监测教职工健康状况,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保障教职工身体健康。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全体教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和在校学生的健康档案进行管理。 三、职责
(一)校医院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订。 (二)校医院负责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健康档案进行管理。 (三)学校总务处负责对校医院的工作进行监督。 四、工作程序 (一)健康档案管理 1、校医院负责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健康档案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工作。 2、校医院应有专人负责此工作。 3、每次体检后的健康检查表,由校医院办公室统一收回归档。回收时注意健康检查表各栏是否完整、真实。 4、填写分类卡片,依序整理,装订成册,放置整齐,存档保管。 5、医院应妥善保管档案,不能批画、涂改、损坏或丢失。
6、职工或学生如需借调档案,由医院院长同意后,按借调手续借出。职工或学生需爱护档案,不得在档案上涂改、伪造等,并及时归还。
7、档案实行保密制度,除职工本人外,其他人不得随意翻阅、借调。
8、校医院应对职工和学生健康检查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并根据职工和学生身体健康水平或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精心整理
9、做好每年毕业生的健康档案移交学工部的工作。 (二)监督
1、学校总务处负责对校医院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2、校医院负责人在工作中应对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持续改进。 五、相关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六、基本记录
(一)《学院教职工体检记录册》 (二)《医院学生体检记录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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