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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记录

2020-11-18 来源:爱问旅游网
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记录

培训课题 培训组织部门 培训地点 《职业病防治法》 日期 起止时间 培训内容: 1、职业病防治法的内容。 2、哪些单位必须遵守《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适用于我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不但任何企业、事业单位(如医疗卫生和科研机构、高校等单位的实验室)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必须遵守《职业病防治法》,监督机构以及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各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也必须遵守《职业病防治法》。此外,其职业病防治活动也应遵守,参照该法执行有关规定. 3、哪些劳动者受《职业病防治法》保护? 所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都受《职业病防治法》保护。不管用人单位属什么性质,属什么经济类型,是否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着事实雇佣关系,其劳动者即受该法保护。 此外,国家机关、人民军队等特殊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保护参照执行《职业病防治法》。 4、用人单位为什么要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让其了解各有害因素对人的危害,提高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是预防职业病发生的有效途径之一. 5、什么是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对从事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因素。这些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如粉尘)、物理(如噪声、)、因素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如不合理的生产布局、劳动制度等)。 参加培训 人员签名 负责人签名 授课者签名

参加活动人员签名表

人员签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人员签名 培训课题 培训组织部门 培训地点 《职业病防治法》 日期 起止时间 培训内容: 1、 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具体权利如下: a) 享有教育培训权,依法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b) 享有健康服务权,依法活动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c) 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危害后果、防护措施以及相关待遇等。 d) 享有卫生防护权,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预防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e) 享有批评、检举、控告权.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f) 享有拒绝违章作业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作业. g) 享有参与决策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h) 享有工伤社会保险权。 i) 享有赔偿权,对职业危害造成的健康损害有依法要求赔偿的权利。 j) 享有特殊保障权,未成年工、女工、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劳动者享有特殊职业卫生保护. 2、 用人单位在防治职业病工作方面有哪些义务? a) 健康保障义务. b) 职业卫生管理义务。 c) 保险义务。 d) 报告义务。 e) 卫生防护义务。 f) 减少职业病危害义务。 g) 职业危害检测义务。 参加培训 人员签名 负责人签名 授课者签名

培训课题 培训组织部门 培训地点 《职业病防治法》 日期 起止时间 培训内容: 一、 在职业病防治中,劳动者应尽哪些义务? 在职业病防治中,除用人单位要履行其应有的义务外,劳动者也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 2、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3、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二、劳动者如果不履行职业病防治义务,用人单位如何处理? 要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有赖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共同配合.如劳动者不履行相关的义务,用人单位可采取如下措施: 1、 教育,使劳动者学习和掌握有关的职业卫生知识,时刻牢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之认识到,如不履行职业病防治义务,不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可能给用人单位、其他劳动者以及本人造成生命健康的损害。 a) 批评,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使其改正。 b) 惩戒,对于屡教不改者,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给予一定的惩罚,如扣发安全奖,扣发其工资或其他处理等。如劳动者不履行职业病防治义务,违法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2、 什么是职业禁忌症,常见的职业禁忌症有哪些? 职业禁忌症,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他人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接触某种职业危害因素亦可导致劳动者原有的疾病加重或其他的健康损害。如有肺部疾病的劳动者从事接触粉尘工作可使其肺部病情加重,或更容易发展成尘肺病;有心血管疾病的工人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或者接触强噪声作业时易诱发心脏病发作;有精神病 参加培训 人员签名 负责人签名 授课者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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