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国有企业章程范本

国有企业章程范本

2021-11-27 来源:爱问旅游网
国有企业章程范本

国有企业章程范本

  国有企业章程怎么制定?下⾯是⼩编给⼤家分享的国有企业章程范本。希望对⼤家有帮助。

  国有企业章程范本

  第⼀章 总 则

  第⼀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条 公司名称:××××

  第三条 公司住所:××市××区(县、市)××路××号。  第四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实⾏独⽴核算、⾃主经营、⾃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级管理⼈员均具有约束⼒。  第⼋条 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在公司注册后⽣效。  第⼆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九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

  第⼗条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作出决议之⽇起⼗⽇内通知债权⼈,并于三⼗⽇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实收资本为××××万元。  第四章 出资⼈、出资⽅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条 公司由××××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共计出资××万元,其中以××⽅式出资××万元,……于××年××⽉××⽇前⼀次性出资到位。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  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由××××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使股东会职权,依照公司法⾏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由职⼯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批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案、决算⽅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案和弥补亏损⽅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若⽆则删除此项)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其中⾮职⼯代表董事××⼈。⾮职⼯代表董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委派,职⼯代表董事由公司职⼯代表⼤会民主选举产⽣。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第⼗四条 董事会⾏使下列职权:  1、向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作;  2、执⾏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案、决算⽅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案和弥补亏损⽅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公司债券的⽅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务或者不履⾏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或者不履⾏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六条 董事会按⼀⼈⼀票⾏使表决权,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应经过半数以上董事同意⽅可作出。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第⼗⼋条 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法⾏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产经营管理⼯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九条 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为××⼈(不得少于5⼈),其中⾮职⼯代表××⼈,由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派产⽣;职⼯代表××⼈,由公司职⼯代表⼤会民主选举产⽣。

  第⼆⼗条 监事会设主席⼀名,由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第⼆⼗⼀条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级管理⼈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条 监事会依法⾏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级管理⼈员执⾏公司职务的'⾏为进⾏监督,对违反法律、⾏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董事、⾼级管理⼈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级管理⼈员的⾏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级管理⼈员予以纠正;  4、依照公司法第⼀百五⼗⼆条的规定,对董事、⾼级管理⼈员提起诉讼;

  第⼆⼗三条 监事会以召开监事会会议的⽅式议事,监事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委托他⼈参加。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定期会议⼀年召开××次,时间为每年××××召开;临时会议可以由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履⾏或者不能履⾏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按⼀⼈⼀票⾏使表决权,监事会每项决议均需半数以上的监事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应详细作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由××××担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条 本章程原件⼀式××××份,其中××××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份,报公司登记机关⼀份,验资机构⼀份,公司留存××××份。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盖章:                         ⽇期:××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