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在认真阅读《股份有限公司PRE-IPO轮融资计划书》(针对该计划拟成立“广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投资主体)及其他法律文件的基础上,自愿签署本认购意向承诺书。
本人/本公司已经充分了解投资于本基金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可能造成的损失,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可承受因投资于该股权投资企业可能遭受的损失。
本人/本公司拟投资于广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计划以【】元人民币为限认购该基金的权益,并依照基金设立计划按条件履行出资义务。本人/本公司对于基金权益的认缴,以获得广州蓝山商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通知并经我公司/本人同意为生效前提;如该意向认缴承诺在【30】天内未获得出资通知,则自动失效;如本人/本公司最终获得出资通知并同意投资,我本人/本公司将按照程序签署正式的资本认缴承诺书、投资协议(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
本人/本公司同时作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本人/本公司认缴本基金的权益之资金为本人/本公司自有资金
且来源合法。
2、本人/本公司具备中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主管
1
部门要求的认缴基金权益的资格和能力,并就本次认缴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认缴不会与本人/本公司已经承担的任何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构成抵触或冲突。
3、本人/本公司作为投资者,已充分了解及被告基金的含义及相关
法律文件,本人/本公司具备相关财务、商业经验及能力以判断该投资之收益与风险,并且能够承受作为投资者的风险,能够理解购买该股权投资企业权益的其他风险。
4、本人/本公司就本次认缴所提供的各种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
整的,不存在隐瞒、误导、遗漏等情形。
5、本人/本公司承诺将遵守基金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关于投资人
的权利义务的规定。
投资人名称(个人或机构):
通信地址:
证件号码(身份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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