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规章制度 源自: 』 2010-10-08 团委会学生会各部值班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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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员值班时应准时到位,佩戴好值勤卡,不得将值勤卡借给别人;
二、如果有事不能到位值班,须写请假条交给各部负责人或当面向负责人说明请假原由,并经过妥善调班后,才可离开;
三、开会时应认真对待,准时出席,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请假; 四、值班时严格要求自己,礼貌待人,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不与熟悉的人打闹嬉戏、聊天,不将评分表或登记表拿给他人看,不得耽误值班时间工作;
五、评分或评比心态端正、不偏心,评比完后不能擅自更改分数,及时做好统计与报送; 六、每位成员对各部值班责任及评比标准等应非常熟悉,对各班次交接情况应熟悉; 七、成员值班时碰到问题应及时解决,不能解决应及时上报有关老师或领导;
八、当天值班组长应做好分配成员各方面工作,监督好值班人员的工作,并及时与负责老师的联系;
九、各部成员应发挥模范作用,团结协作,不得违反学校及学生会的各种规章制度; 十、若有违反以上规定累计三次者,将令其退出学生会各部 制药工程系团委会、学生会章程
第一条 本会名为菏泽学院制药工程系学生团委会、学生会。简称菏泽学院制药工程系学团会。
第二条 菏泽学院制药工程系系是受制药工程系党总支领导,并在我系团总支的指导和帮助下,代表同学利益独立开展工作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 宗旨:系团委会、学生会的工作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工作作风是“团结·务实·高效”;工作理念是“一切为了同学,一切为了培养”;工作方针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热情服务,开拓创新”;工作口号是“有困难请找学生会” 。
第四条 组织宗旨: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 基本任务:
(一) 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加强广大同学与我系老师关及各职能部门的联系。
(二) 代表和维护同学们的合法权益,参与民主监督,及时了解和反映广大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帮助同学们解决实际困难。
(三) 以素质教育为中心,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系部文化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继而推动校园文明建设。
(四) 引导和组织同学们参与社会实践,增进同学们对社会的了解,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五) 拓宽信息渠道,加强与学校各系间的交流与合作。
本条例对系团委会、学生会所有干部(包括干事)具有效力。
第六条 管理系各班团支部、班委会是管理系团委学生会的基层组织。
第七条 团支部、班委会的班干,须经全班学生会议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对全班同学负责,向全班同学汇报工作以及接受全班同学监督。
第八条 团支部、班委会的组织机构,应参照系团委学生会组织机构模式适当设置。团支部、班委会换届选举、干部调整前应该报告年级主任,并将选举及调整结果及时送交年级主任审批备案。
第九条 各班评优活动应邀请团委学生会组织部干部出席并监督评优过程。
第十条 团支部、班委会
1、 团支部、班委会的职权:
(1)、制定团支部、班级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学生会议,综合同学的意见和建议,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3)、紧密联系全班同学,代表班级利益,反映同学意愿,沟通同学与团委学生会及各部门的联系;
(4)、对团委学生会有建议、监督权利;
(5)、认真筹备下一届团支部委员、班委会的换届改选工作。
(6)、班级团支部要积极支持班委会的工作。
2、 团支部、班委会应履行以下义务:
(1)、倾听全班同学呼声,及时向团委学生会反映意见;
(2)、各班干按时出席团委学生会召开的各级会议和组织的各项活动;
(3)、认真履行班干的职责;
(4)、认真完成团委学生会下达的各项任务。 干部工作指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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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6年5月1日 【编辑录入:傻A】
第二十一条 管理团委负责与各团支部联系的部门为组织部,团支书应接受团委组织部的领导、指导和帮助,团支部委员应接受其所对应的团委部门的领导和指导。
第二十二条 管理系学生会负责与各班委会联系的部门为秘书处,班长应接受系学生会
秘书处的领导、指导和帮助,班委会委员应接受其所对应的学生会部门的领导和指导。
第一章 团委
第二十三条 团委设书记一名(由老师担任),副书记二至三名(其中一名由老师担任),另外设 组织部、宣传部、记者站、网络部、青年志愿者协会五个职能部门。
第二十四条 团委是系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阵地,是党联系青年学生的纽带和桥梁,是学院培养“四有”新人的帮手,是锻炼人才的熔炉;团委努力抓好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引导青年学生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振兴中华建功立业,奉献青春,在实践中锻炼成为合格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和建设者。
第二十五条 团委的主要任务:
1、 基础工作:建立《团员花名册》,掌握团员的基本情况和数量变化;按照规定的数量每月收缴一次团费;按照上级团委规定的程序与要求认真搞好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做好评选优秀团员的组织和对违纪团员的处理工作。
2、 思想教育工作:做好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团员青年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引导青年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团员青年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1、 组织团员的组织生活工作: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种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活动,满足青年需求,陶冶青年情操,活跃团的工作。增强组织观念和团员意识,增强共青团员的光荣感。
2、 社会公益活动:要发扬雷锋精神,把立足本职学雷锋与服务社会学雷锋有机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各种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活动,培养团员青年乐于奉献的高尚品德,促进本地区本单位社会主义精神建设。
3、 上传下达工作:传达贯彻上级团组织的会议精神,努力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并及时做好请示汇报工作。 4、 创新评优工作:每学期按团委的要求推荐优秀的团员青年参加院的创新评优活动,积极鼓励团员青年积极进取。
第一章 学生会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原则上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二至三名以及秘书长一名。另外设八个职能机构:秘书处、学习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纪检部、女生部、勤工部。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在主席团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部门应团结一致、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秘书处由秘书长直接领导,直接对主席团负责;
第二十三条 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三名,助理若干名,助理招聘工作统一由主席团负责;各部部长按本部门工作任务负责本部门日常工作;接受分管主席团成员的指导和监督,并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负责对部员进行工作指导和考评,对主席团负责;有对本部门部员的聘请与解聘提出建议的权力。
第二十三条 团委学生会主席团由团委副书记和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主席团内部实行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协调统一的组织原则。
第二十四条 主席团是团委学生会的组织管理机构和决策机构,全面主持团委学生会的工作,讨论并通过团委学生会“两代会”闭幕期间的重大事项和活动事宜,并向有关老师和团委汇报讨论情况及作决策。
第二十五条 主席团的职权:
1、 制定团委学生会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定,总结团委学生会工作;
2、 讨论团委学生会的干部调动、任免;
3、 领导、协调和考核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
1、 指导、协调和监督系属各学生班级工作;
2、 组织招聘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助理;
3、 审查考核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干部,对团委学生会干部进行学期考核和评定;
4、 组织不定期举行的团委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会议;
5、 向系党总支和团委请示、汇报工作。
第一章 学生干部
第二十二条 学生干部是学生的公仆,团委学生会应按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团委学生会干部须接受监督、考查、考核。
第二十三条 学生干部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关心和维护我系学生的正当利益,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不允许任何学生干部脱离学生和凌驾于学生之上。
第二十四条 学生干部均应自觉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帮助,积极参加院系的集体活动,虚心接受广大同学和监督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学生各级组织和干部的工作情况。
第二十五条 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必须各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和楷模。
第二十六条 团委学生会干部基本要求: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和积极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2、 自觉接受上级领导,接受教师指导,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同学意见,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
3、 接受全体同学监督,实事求是,严于律己,起好带头作用;
1、 学习刻苦,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学习和工作水平。
第一章 经 费
第二十二条 团委学生会主要经费来源:
1、 党、团组织关于团委学生会活动的专项经费;
2、 社会实践、科技服务创收和社会资助、赞助、募捐等合理收入。
第二十三条 经费使用受全体会员监督。
第二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管理系团委学生会主席团,修改权归团员学生代表大会。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如有与上级职能部门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级职能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干部工作指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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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与责任,促进团委学生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一、组织机构:主席团由团委副书记和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是团委学生会内部日常工作的最高组织和管理机构。
二、组织原则:主席团内部施行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协调统一的组织原则。
三、主席团的工作内容:团委学生会工作制度的完善、大型活动的组织、统一指挥、监督,
干部的考核,各部门工作的考核,干部的培训等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关系,负责团委学生会的对外联系工作。
四、对于团委学生会全体委员、助理在工作中出现未尽职的现象,主席团成员有权力也有义务进行指正。任何干部不得拒绝主席团成员对其进行监督;同样,全体干部也有权利和义务,对主席团成员进行监督,主席团成员不得拒绝监督。
五、一般每周一次的主席团会议按照《管理系团委学生会会议制度》的有关规定召开。 六、主席团是团委学生会内部的最高组织和管理机构,主要是把握团委学生会的发展方向和作出组织上的决策;主席团分管制是主席对各部日常工作的直接领导与监督,是团委学生会日常工作得到正常、有序开展的有力保障。主席团分管制服从于主席团。
七、对于团委学生会重大问题的决策,主席团可提出主席团意见,交由常委会决定。 八、各部部长要在每次主席团会议前及时将日常工作情况汇报到分管主席团成员处,会议时分管主席团成员及时将情况汇报至主席团。
各部门各类活动计划、方案的初审由分管主席团成员负责。分管主席团成员应及时对各部门的活动方案进行审阅,并提出意见,(对不能决定的项目应提交主席团、常委会讨论通过);
干部工作指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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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大型活动方案,分管主席团成员应参与方案的策划,然后提交主席团会议和常委会讨论通过。
二、各部门计划、方案在经分管主席团成员、主席团审核后,各项需其他部门配合的工作交秘书处统一协调、统一安排,其他部门人员应积极配合工作。
十一、 在工作意见、设想上若出现分歧应提交主席团或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
十二、 每学期期末的干部考核和部门工作考核的初步成绩由分管主席团成员给出,供主席团参考。
十三、 活动方案得到审批后,分管主席团成员作适当的指导与监督。活动负责人应积极与分管主席团成员沟通,主动汇报活动进展情况,分管主席团成员要根据实际进展情况给予指导和督促。
十四、 各部日常工作中一般方案的制定制定,均由本部成员策划、讨论、起草。对于小方案则可先交助理策划、起草,然后由部长和副部长修改、讨论、通过,最后送主席团审核。
十五、 经本部门讨论后,将方案以书面形式提交分管主席团成员进行初审。初审
过程中,方案负责人必须与分管主席团成员针对方案内容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二、 各部门工作方案的制定、审批、实施与总结
1、 各部门日常工作中一般方案的制定,均由本部成员策划、讨论、起草。对于小方案则可先交助理策划、起草,然后由部长和副部长修改、讨论、通过,最后送主席团审核。1、 经本部门讨论后,即将方案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提交分管主席团成员进行初审。初审过程中,方案负责人必须与分管主席团成员针对方案内容进行面对面交流。
2、 活动结束后,方案负责人要根据活动情况予以总结,一份以电子文档形式和书面材料交秘书处存档,一份留存于分管主席团成员处,一份留作部门存档,学期末作部门工作考核鉴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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