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
考生姓名: 学籍号: 考籍号: 高考报名号: 高一上学分 高一下学分 高二上学分 高二下学分 高三上学分 高三下学分 科目 必修 选修Ⅰ 必修 选修Ⅰ 必修 选修Ⅰ 必修 选修Ⅰ 必修 选修Ⅰ 必修 选修Ⅰ 语文 英语 数学 思想政治 历史 地理 学物理 科化学 学习生物 目信息技术 标通用技术 评音乐 价 美术 体育与健康 研究性学习 活动 社区服务 社会实践 选修Ⅱ 学分总计: 其中,必修 学分,选修Ⅰ学分,选修II 学分 基维度 道德品质 公民素养 学习能力 合作交流 运动与健康 审判与表现 础等第 性 发 展 目写实性 标评价 评评价人: (班主任) 价 语文 思想政治 物理 信息技术 学业水平考数学 历史 化学 通用技术 试成绩 英语 地理 生物 学校意见: 审核单位(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意见: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1.按《广西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要求,2012年入学的普通高中生必须有此表。
2.各高考报名站必须在2015年4月20日前按照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系统要求导入数据并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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