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加强维修材料的管理,使维修材料在维修
过程中得到合理的使用,避免材料的浪费,特制订本 规定。
2、采购员根据工程维修部的材料计划单采购材
料,所采购的材料必须合乎维修使用的要求。
3、仓库材料必须分类堆放,并做好材料入账登
记,以便备查。
4、发放材料时,材料保管员应审核维修单的项
目要求,合理发放材料,作好签领记录。
5、维修工领到材料后,必须如实按申报单使用,
维修完毕后将实际耗用材料的名称及数量, 填报进维 修单,并要求住户签证,对未用完的材料必须退还材 料库。
6、材料保管员必须对材料的出、入库负责,不
能私自转卖材料, 不能将材料转送给他人, 一经查实,
按情节给予罚款或辞退处理。
7、工程维修部经理每周要对维修过的住户进行
材料的使用抽查回访,检核材料使用情况,回访中如 发现维修工虚报领取材料, 必须向主任及上级领导汇 报,按其情节轻重将给予罚款、警告或辞退处理。
8、当月的维修材料采购情况以及材料的耗用情
况,由材料保管员以表格的形式,在当月底送交办公 室及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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