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二级眼科医院基本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50张及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门诊应设有诊查室、药房、治疗室,并提供候诊区域;
(二)临床科室:至少设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病、眼外伤、屈光、眼底、麻醉、眼预防保健科和急救室,不设内科、外科以外的非眼科临床科室。
(三)医技科室:至少设药剂科、手术室、检验科、病理科、放射科、超声检查室、心电图室、验光室、视野室、眼底荧光造影室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激光室。
(四)其他科室:病案室、感控科、供应室,及其他与医院业务正常运行相适的业务与行政管理科室。
(五)检验、病理、放射、消毒供应等业务也可以有效合同的方式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提供。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有1.1名卫生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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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每床至少配有0.4名护士;其中,至少配有3名具备3年以上眼科工作经历并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三)各临床科室至少应具有2名该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各医技科室至少应具有1名该专业师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其他各辅助科室至少配备1-2名专业对口的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四、房屋
每病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至少配备诊桌、诊椅、治疗车、抢救车、病历车、药品柜、给氧装置、呼吸器、电动吸引器、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手术床、无影灯、显微镜、生化分析仪、血气分析仪、尿分析仪、血球计数仪、分析天平、离心机、电冰箱、敷料柜、器械柜、高压灭菌设备、煮沸消毒锅、电烤箱、紫外线灯、麻醉机、低温灭菌炉。
(二)专科设备:至少配备眼科检查台、视力表、裂隙灯、压平眼压计、非接触式眼压计、三棱镜、三面镜、房角镜、立体镜、直接和间接检眼镜、电脑验光仪及镜片箱、角膜内皮计数仪、角膜曲率计、自动视野计、同视机、眼科A/B超机、眼底荧光造影仪、视觉电生理仪、激光治疗仪、眼科手术显微镜、冷冻机、双极电凝器。
(三)信息化设备:有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至少做到院内诊疗信息互联互通。有外联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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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每科室至少配备l台能够上网的信息化设备,住院部、信息科等部门配置自动化办公设备,保证医院信息的统计和上报。
(四)病房每床单元设备按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配备。
(五)有与开展的诊疗服务相适应的其它设备。
六、规章制度
制订各项相应的规章制度、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制定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眼科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以上各种规章制度成册可用。
七、投资总额
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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