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要提前到达科室清点物品;在接班者未到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2. 交班本由主班护士书写(中夜班由当班护士书写),要求字迹端正、清晰,内容简明扼要,运用医学术语。进修或实习护士书写的交班本,带教护士或护士长要负责修改并签名。
3. 对有特殊情况的病员,必须详细在床边交班,遇有抢救病员需要时,交班者必须与接班者共同做好抢救工作,方可离开。 4. 交班者必须处理好用过的物品,并为下一班做好必须用品的准备。
5. 交接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现问题,则由接班者负责。
6. 遇有下列情况,不得交接班:1、护士仪表不整;2、本班各类记录未完成;3、办公室、治疗室不整洁;4、危重患者床单位不整洁、各引流管不通畅;5、急救物品及器械未呈备用状态;6、上一班及本班医嘱未查对。
7. 病员总人数、出院、转科、手术、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危重病人、手术前后或有特殊检查病员的病情变化及个别病员的异常心理状态。
8. 主要医嘱执行情况、一般护理记录、危重护理记录、出入量记录、各种检验标本的采集及完成情况。
10.交清常备、贵重、毒、麻、精神及抢救药品、各种器械、仪器的备用情况。
11.交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员及病房,查看重危病员的治疗及基础护理完成情况,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全、安静的要求及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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