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
制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经费与财务 【发文字号】鄂政办函[2015]97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11.27 【实施日期】2015.11.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鄂政办函〔2015〕97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 》(国发〔2011〕22号)、《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等文件精神,促进我省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普通高中综合预算制度。普通高中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体、多渠道筹措经费的保障机制。各地要推进和实施普通高中综合预算制度,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捐资助学收入及其它收入应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统筹用于学校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 1 / 2
出及其它发展性支出。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公
办普通高中财政投入水平。
二、按政策足额保障普通高中人员经费。各地要依据国家工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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