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机构购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在本机构内临床使用。
2、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3、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4、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 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5、医疗机构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6、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7、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医疗机构 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销毁制度
一、 本制度是用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 二、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每季度进行一次。 三、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过程: (一) 销毁的申请
每季度由麻醉药品专管人员提出销毁申请,填写销毁记录,记录中必须注明本季度回收空安瓿的药品名称、批号、数量、和待销毁空安瓿数量,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务部、药剂科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 (二) 销毁的执行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过程在医院药事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务部监督下有麻醉药品专管人员、药房主任会同保卫科人员执行。
销毁方法:破碎后,用医用垃圾袋包装,外贴“损伤性废物”标签,由专管人员回收统一处理。
麻醉药品专管人员现场填写销毁记录,记录中必须说明已销毁空安瓿的数量和方法,注明销毁地点、时间和参加销毁人员并签字。
保卫科人员应在销毁现场参与销毁,并填写销毁记录,以兹证明。 四、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销毁记录麻醉药品专管人员存档备查。
监督销毁报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申请表
编号:
监督销毁日期 20 年 月 日 保存部门 销毁空安瓿 另附表格(含:品种、规格、数量、生产单位、批号) 销毁地点 销毁方式 1、业务院长现场监督,销毁附表所列药品空安瓿。 监督人员签名: ; 2、医院医务部:(盖章)(是否同意) 申请,现场监督,销毁附表所列药品空安瓿。 监督人员签名: ; 监督销毁 3、保存部门的保管责任部门: 人员 签名: ; 4、保卫部门签名: ; 销毁记录 记录: (保卫科人员填写) 参与人员 签字: 申请方药剂科主任签名: 申请日期: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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