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初为什么要简化汉字?
当初的初,往前可以推到汉字出现之时,不仅仅指建国后的汉字简化表的简化。
汉字简化从汉字诞生之初就开始,汉字一直就有简化趋势,这是由文字的工具性所决定。
最早是甲骨文,演化到金文,应该是理论意义上的第一次简化。由金进化到小篆,是第二次简化。这个简化与一般人理解的简化不同在于,当时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的文字是不统一的,秦始皇“书同文,车同轨”,由宰相李斯负责在秦国原来使用的大篆籀文的基础上进行简化,运用行政力量取消其他六国的异体字,创制了统一的简化汉字——小篆。
从小篆到隶书到楷书,不能称之为简化,可以叫作汉字由象形字弯扭曲斜到横平竖直的抽象化。
楷书之后,汉字形状基本定型,简化主要工作就是减少笔画。
汉字简化历史悠久,但一直存在官民两个版本。
民间汉字简化先行,动力源于从简,便于认读书写,但不算数,没有官方认可也就是民间流行。
官方因为朝代变化,对文字简化不上心,因此,民间许多简化字不入官方文书。到是太平天国时期历史上首次赋予简体字合法地位,太平天国政府的印玺和所印发的公告、书籍等,大量采用了民间流行的简体字,同时也创造了不少新的简体字,这些简体字大多数已被1956年的《汉字简化方案》收录。
近现代在汉字简化过程中存在很大误区,一是认为汉字落后,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汉字不灭,中国必亡”;再有就是认为汉字难写难认,很难推广普及,应该向拉丁文方向改革。
由于汉字难写难记难认,从字形上绝大多数无法直接读出读音,废除汉字的进步意义是希望文字大众化,便于更多的普通人会读会写会应用,发挥文字的作用。
但实践证明,汉字有其特殊的文化价值,不可轻言废弃。
新中国成立后也曾着手研究废除汉字。如果当时运用行政手段强行废除汉字,后果肯定很糟。因为汉字不仅仅是符号,还是华夏文明的主要承载体。几大文明古国就中华文明流传到今天,且一脉相承,承载文明的工具——汉字,功不可没。
由于汉字具有独特的形象和书写方式,汉字使用蕴含了中华民族的思维特色,形音一
体,音形达意,这是其它任何民族文字所不具备的,汉字是中华民族的符号,是中华文明魅力所在,可以说没有汉字也就没有了中华文明。
民国时期,各路学者对简化汉字做过大量工作,建国后,对文字改革经反复讨论,确立的基本原则是:整理选定已经通行的简体字,必要时根据已有简体字的简化规律加以适当的补充;所选定、补充的简体字,以楷体为主,间或采取行书、草书,但必须注意容易书写和便于印刷;简体字的选定和补充,以最常用的汉字为限,不必为每一繁难的汉字制作简体;简体字选定后,由中央教育部报请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实行。
这就有了1951年拟出的《第一批简体字表(初稿)》。后经多次反复修订,于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并随之公布了《汉字简化方案》。1964年5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出版了《简化字总表》。1977年12月20日,公布《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称为“二简字”。1986年6月24日,国务院发出《国务院批转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请示〉的通知》,宣布废除“二简字”。同时发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内收通用字7000个(含《现代汉语常用字表》中的3500字)。这个表亦代替了1965年出版的《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收6196字),规范了中国大陆的印刷字形标准,另外亦恢复了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被淘汰了的15个异体字为规范字。
1977年的“二简”方案比较草率,是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当时推出“二简”,一是十年动乱文字科学研究中断,社会上流行一大批不规范的汉字;二是大家随便用用也已经成了习惯;三是片面理解大众化,以多数人接受为标准,放弃了文字简化要遵从科学性(全国统一、官方民间一致认可);四是有些字已经失去汉字的形状,不伦不类。
“二简”被否定看来是对的。
不过,汉字简化到目前为止没有停下脚步,而且拉丁化尝试也有积极效果,有比较规范的“拼音方案”。
拼音方案解决了见字读音,但失去了汉字的书写美阅读理解美,估计最后也就起个“音标”的作用。
目前,简化汉字只在大陆使用,已被广大民众接受,港台澳以及海外侨胞还是使用民国时期的繁体字。
华人圈,大陆的小孩由于接触繁体字比较少几乎不识繁体字,年轻人识读书写也困难,但随着电子技术发展,电脑上简繁使用没有任何障碍。
简化汉字的唯一目的就是让汉字好认好读好写更简便。简便就高效。比如简化字“台湾”,繁体“臺灣”,书写就差太多笔。
因此,汉字简化一定是不变的方向,但未来简化趋势是考虑华人圈共同接受,而不仅仅是只考虑大陆一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