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维持门口人员、车辆的进出秩序和本区域的公共秩序,注意礼节礼貌。 二、规定工地大门在晚上23:00——早上5:00时禁止人员出入,凡在这个时段需要进出本工地的人员或车辆,必须有当值管理人员的签字方可(工程夜间施工人员和已报备车车辆除外)。
三、日常进出本工地人员必须佩带平安卡或出入证、安全帽,外来人员或车辆到门岗进行登记,否则,当值保安有权制止该人员或车辆进入本工地,禁止孩童进入施工现场。
四、工地内的材料、工具、物品运出必须持有放行条,并由部门主管盖章或负责人的签名方可放行。
五、离开施工现场的车辆必修接受门岗值班员的检查,本公司车辆除小轿车无需检查外,其他车辆均需接受检查。
六、外来施工的车辆如载有工具或材料需要进入,必须事先向门岗保安员声明登记。
七、出入本工地的人员或车辆必须听从当值保安的指挥,不得无理取闹与当值保安员发生冲突,否则,保安员在劝阻无效或已通知对方主管后30分钟内不到现场的情况下,有权采取正当措施(例如报警)。
八、负责检查进出门岗物品,防止物品丢失及危险品进入所管理区域。制止载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场停放,保安员如发现携带可疑物品或危险品者进入工地,制止无效时可立即通知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九、禁止有人在工地大门乱摆、乱卖,严禁闲散人员在大门口聚集逗留或聚众闹事。
十、在没得到本工地项目部副经理以上领导的签名许可下,不得有工人私自带外来人员到本工地宿舍留宿,否则,当即追究其所属班组组长的责任。 十一、负责执勤区域的公共设施安全,维护岗位环境卫生,及时发现和制止不良行为,对造成影响、损失的当事者,应及时报服务中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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