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采购工作流程
2020
为了规范医院采购工作流程,更好地保障临床科室的需要和医院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使采购工作更科学、流程更规范、效率更高效、质量更优质、成本更低廉,特制定本流程:
一、采购分类
采购工作分为物资采购和固定资产采购。
1、物资包括:办公用品、卫生被服、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等。具体分类如下:办公用品包括:行政办公用品(如:笔、纸、计算器及时电脑耗材等)、网络设备(如:电脑配件、打印机消耗材等网络办公耗材等)和医用表格(如处方单、化验单、检查单等);卫生被服包括:员工制式服装(如:医生服、技师服、护士服、导医服等)和病床用品(卫生床单、卫生被、病号服 );药品包括:西药(包括针剂、片剂、大液体和中成药)和中药(指中草药);医疗器械包括:医生用的医用工具(如:手术刀柄和刀片、体温计、血压计等)和治疗器械(如:超声雾化器等);医用耗材包括:化验试剂、dr胶片和植入人体内的并单独计费耗材(如:T型节育器等);卫生材料是指需要消毒灭菌的一次性耗材(如:一次性棉球、一次性输液器、各类手术包)。
2、固定资产包括:医疗设备、办公家具、一般设备、运输设备等。具体分类如下:医疗设备分为大型医疗设备(指单件价值或批量在50万元(含)以上的医疗设备,如DR机、彩超等)、中型医疗设备(单件价值在2万元以上且单件在5万元以内的或者批量总价值10万元以上且批量总价值50万元以内的固定资产)、小型医疗设备(单件价值在2万元以内的或批量总价值5万元以内的固定资产,如心电图机、监护仪等);办公家具是指办公使用的各种家具(如: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等);一般设备是指不直接用于临床服务的各种通用设备(如:电脑、打印机、显示器、空调、电视、网络专
业设备等;运输设备是指各类汽车等运输工具(如:救护车、体检车等)。
二、各部门职责
采购流程涉及分管领导、财务部、采购部和物资管理中心。
1、分管领导负责固定资产和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质量(有权确定采购物资的生产厂家,但不能指定供应商)、固定资产的调配和库存物资出库的审批。
2、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库存物资的出入库的汇总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总账、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报销审核,库存物资的监督和定期监盘。
3、采购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采购,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验收时的质量保证,审查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和卫生材料的“三证”,其中医疗设备的“三证”由设备科负责建立档案并保管,医疗器械、药品和卫生材料的“三证”由仓库集中保管。
4、仓储部门负责库存物资的入库登记,日常库房管理,按照审批的出库单进行出库发放,月末汇总上报入库和出库汇总表。办公家具、一般设备、运输设备、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仓储部门是行政人事科;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仓储部门是药剂科—耗材库;药品的仓储部门是药剂科—药库。
三、物资采购
㈠请购
1、常规物资由仓储部门库房管理员根据现在库存数量和消耗情况提出采购申请,由主管部门审批,常用物资的库存量不得超过半个月,不常用物资和采购时间较长的物资库存量不得超过1个月为原则,
保证物资周转率年度达到10次以上。物资采购目录以外的物资由使用部门(科室)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院长审批,物资采购目录以外的物资申请数量一般不得超过预计使用1个月的数量,经使用3个月能够正常使用后,纳入物资采购目录管理。经使用3个月不能够正常使用的,不得纳入物资采购目录管理管理。
2、物资采购申请批准后统一交到仓储部门,由仓储部门库房管理员根据批准的物资采购申请编制《物资请购单》,《物资请购单》应完整填写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基本信息,需要专门说明物资生产厂商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物资生产厂商。物资采购申请部门不得提出指定物资供应商的要求。
3、《物资请购单》由库房管理员编制,同时将电子档上传财务科和主管部门进行预审,预审完成后,报主管部门审核并签字、报财务部门审核并签字,物资请购一般每周一次,原则上每周二下午由库房管理员将批准后的《物资请购单》报采购部,并上传电子档一份。
㈡采购
1、每年年初,各医院编制全年物资采购预算,编制价格以上年度实际采购最低价为基础。
2、采购部应根据医院年度物资需求情况选好供应商,采购部应当对供应商的资质、物资质量、配送及时性、供应商的信誉等情况进行科学评估,确定信誉好、质量高、价格低、供应及时的供应商作为公司的物资供应商。对首次纳入公司的物资供应商应当要求物资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留医院仓储部门备案,采购部留资质证明的电子档(所有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材料均应在医院仓储部门备案,随时供医院和政府相关部门调阅)。
3、年初应由公司组织一次集中招标采购会,由各供应商报价,公司确定全年物资的招标采购价格和确定《物资采购目录》,《物资采购目录》内的物资为常用物资。公司确定《物资采购目录》后,应
及时将物资采购目录和招标采购价格以电子文档的方式下发各医院财务部门,物资采购目录和准予公开的采购价格以电子文件的方式下发各医院主管部门,同时送公司财务部备案。
4、《物资采购目录》以内的物资和《物资采购目录》以外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均由公司采购部统一采购,《物资采购目录》以外的物资和零星物资(单件价值在200元以内且批量价值在500元以内的物资)由医院自行采购。
5、采购人员收到《物资请购单》后,根据年度物资采购确定的供应商进行物资采购。
6、采购人员要严把物资质量关,特别是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卫生材料禁止采购。
7、《物资请购单》送达采购部后,常用物资一般应于一周内由供应商送达医院仓库;如因不可抗力及市场紧张因素导致在一周内采购不到的特殊物资,采购部应于《物资请购单》送达3天内反馈到请购部门,原则上物资采购的最长时限为15天。物资供应商不能送达医院仓库的,由采购部提货并送达医院仓库。
㈢验收
1、物资到达仓库时,由最先接收物资的人员通知采购员和主管部门指定的物资验收人员依据《物资请购单》对所采购的物资进行验收。
2、验收人员在验收时主要负责物资的质量问题,即:物资的生产日期、到期日期、物资的名称、规格、厂商、包装等质量问题,对物资经验收与订购单不符的物资或质量不符合国家要求的物资,验收人员有权拒绝入库。
3、库房管理员在验收时主要负责物资的数量问题,即:物资的数量是否正确,对超过采购申请数量的物资,库房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入库。
4、对不符合国家要求、医院采购要求和超过申购数量的物资,由采购人员负责退货处理。
5、经验收合格的物资,应及时办理入库,并打印物资入库单一式三联,《物资入库单》作为物资验收合格凭证,应当由验收人员、采购人员和库房管理员共同签字确认,与供应商的送货单一并作为付款或应付款项的依据,入库单第一联由库房留存,作为物资入库的依据,第二联交由采购人员作为报销结算的依据,第三联由库房管理员根据供货商分类整理后,于次月3日报财务科作为应付账款入账。
㈣付款
1、行政后勤物资一般采取货到付款或月底结算;医疗物资采取先采购,延后两个月付款的方式。
2、月底终了,采购部应收集各供应商的《供应商对账单》,各家供应商的《供应商对账单》应按月编制,在对账单上应标明期初余额、本期购买金额、本期付款金额和期末余额,《供应商对账单》(或传真件)须经采购部签字确认后应于每月5日前送到医院财务科,财务科应核对每家供应商的对账单,对账单核实有误的,采购部、仓储部门应当协助查实,确保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原则上,下月的物资付款总额应当与上月的物资采购总额相当,医院因资金紧张不能确保物资付款计划的,应于每月10日前根据月份资金使用计划及时通知采购部物资付款额度,便于采购部编制物资付款计划;采购部因物资采购困难或供应商回款需要增加物资付款计划的,应于每月10日前根据物资付款计划及时商医院财务部门物资付款需要,财务部门在资金能够保障的情况下,应适当增加物资付款额度。
4、每月15日前由采购部编制当月物资付款计划表,医院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医院院长审批后复印一式两份,原件送财务部门,复印件由采购部留存,同时采购部将付款计划表电子档传财务部门一份。
5、采购部根据审核批准后的物资付款计划填制物资付款报销单,物资付款报销单应同时附物资采购发票和物资入库单,并于每月20日前报财务部门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付款报销单,财务部门集中于每月下旬支付,财务部门支付相应款项后,出纳及时在采购共享资料文件夹更新付款进度供采购部了解付款情况。
6、市场紧缺医疗物资或特需医疗物资需要预付款或现付款的,应事先报经医院院长批准,财务部门凭批准报告予以预付款或现付款。
㈤质量反馈
1、使用部门(科室)随时将使用过程中发现的物资质量等问题以《物资使用部门反馈问题处置单》的形式报物资主管部门,由物资主管部门将问题集中反馈到采购部门,采购部收到反馈问题处置单后,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以解决物资质量等问题,不能予以解决的,应予以退货,确保物资质量和医疗安全。
2、年度终了,采购部应当对公司所有物资供应商进行一次评估,加强供应商管理,对供应物资质量差、价格高、供应不及时、信誉不好的供应商予以清理,并吸收一些更适合的供应商作为公司的物资供应商。
四、固定资产采购
㈠请购
1、专用固定资产(专用固定资产是指仅本部门或本学科人需要使用的且其他部门或学科涉及不到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科室)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院长审批;通用固定资产(通用固定资产是指医院有至少两个部门或学科同时需要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根据部门(科室)需要提出申
请,院长审批;战略性固定资产(战略性固定资产是指因公司或医院的战略发展而需要购置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根据公司或医院工作安排提出申请,院长审批。
2、单件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或批量总价值1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医务科技术支持进行论证,主管部门对市场需求进行论证,财务部门对经济效益进行论证)论证;单件价值在5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应当作为大型医疗设备管理,除需要相关部门(医务科技术支持进行论证,主管部门对市场需求进行论证,财务部门对经济效益进行论证)论证外,还需要报公司相关部门(专家委员会进行技术支持复核、经营部进行市场需求复核、财务部对经济效益进行复核)复核。
3、小型固定资产(单件价值在2万元以内的或批量总价值5万元以内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请购单,院长审批;中型固定资产(单件价值在2万元以上且单件在5万元以内的或者批量总价值10万元以上且批量总价值50万元以内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请购单,相关部门论证,院长审核,董事长审批;大型固定资产(单件价值或批量总价值在5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请购单,相关部门论证,公司相关部门复核,院长审核,董事长审批。《固定资产请购单》应完整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基本信息,需要专门说明固定资产生产厂商的,应注明固定资产生产厂商。主管部门不得指定固定资产供应商的要求。
4、《固定资产请购单》审批完成后应复印一式三份,主管部门留存一份,报财务部门备案一份,报采购部一份,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㈡采购
1、询价。除小型固定资产外,其他固定资产应当在相关部门论证前,由主管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询价函》,送公司采购部,由采购部对相关固定资产进行询价。大型医疗设备除了提供相应价格外,应当由供应商提供医疗设备的相关技术参数和其他相关资料。中型固定资产询价时,至少提供3家供应商的相关价格;大型固定资产询价时,至少提供5家(除本地区不足5家供应商外)供应商的相关价
格和技术资料。
2、确定供应商。固定资产的请购经过论证、复核后,小型固定资产的供应商由公司采购部确定;中型固定资产的供应商由医院院长确定;大型固定资产的供应商由董事长确定。
3、签订合同。小型固定资产的采购一般不需签订合同,由采购部填制《固定资产订购单》直接采购;其他固定资产的采购均应签订固定资产采购合同后方可实施采购。采购合同的签订应当在采购部收到经批准采购的《固定资产请购单》后进行,合同一般由批准人或批准人授权其他人员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后复印三份,正式合同送医院行政人事部集中管理,一份作为《固定资产订购单》附件送固定资产请购的主管部门,一份作为固定资产首付款附件送医院财务部门,一份由采购部留存。
4、申请预付款。根据固定资产采购合同,需要预付款的,由采购部填制付款申请书,同时附固定资产采购合同,按审批程序审批后交财务部门付预付款。
6、订购固定资产。由采购部根据《固定资产采购合同》或者《固定资产订购单》,向供应商订购固定资产,并通知供应商按质量、规格和时间等要求及时供货。
㈢验收
1、固定资产到达医院后,需要存放在仓库的,由仓库库房管理员通知主管部门指定的固定资产验收人员和采购人员共同依据《固定资产订购单》或《固定资产采购合同》对所采购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固定资产到达医院后,不需存放在仓库的,应直接送到使用部门,由最先接收固定资产的人员通知主管部门指定的固定资产验收人员和采购人员共同依据《固定资产订购单》或《固定资产采购合同》对所采购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
2、需要供应商委派专门人员来院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当于供应商委派专门人员来院安装前开箱验收;专用医疗设备需要使用部门参与验收。
3、验收固定资产时,首先应查看装箱清单,主管部门的验收人员负责验收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厂商等质量是否与采购订购单要求的一致,固定资产的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质量要求;清查固定资产的所有附件是否与装箱清单一致;清点固定资产的数据是否与采购数量一致;对验收不合格的固定资产和数量超过订购单的数量,验收人员有权拒绝入库。
4、使用部门参与验收的,应检查固定资产是否能够正常使用,质量是否能够达到使用部门的要求。
5、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主管部门的验收人员、采购人员、使用部门的接收人员(或仓储部门的库房管理员)和其他参考验收的人员均应在固定资产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并复印一式三份,一份由主管部门留存、两份交采购部;采购部门留存一份,采购部付款结算时作为报销结算凭证的附件。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应交付使用部门使用,同时将固定资产的使用说明书交由使用部门保管,固定资产配件、附件和其他资料由主管部门统一保管并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医疗设备和家用电器交由设备科统一管理,电脑及其他附属设备交由网管人员统一管理,其他固定资产资料交由行政人事科统一管理)。
6、对不符合国家要求、医院采购要求和超过申购数量的物资,由采购人员负责退货处理。
7、经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由主管部门负责到仓储部门办理入库和出库手续,并打印固定资产入库单和出库单一式三联,《固定资产入库单》第一联由库房留存,作为固定资产入库的依据,第二联交由采购人员作为报销结算的依据,第三联由库房管理员根据供货商分类整理后,于次月3日报财务科作为应付账款入账;《固定资产出库单》第一联由库房留存作为固定资产出库的依据,第二联交由主管部门作为使用部门领用的依据,第三联由库房管理员根据使用部门分类整理后,于次月3日报财务科作为固定资产增加。
㈣付款
1、固定资产采购付款一般分为:货到付款;采购人员预借货款、货到结算;分期付款等方式。小
型固定资产一般采取货到付款或采购人员预借款、货到结算的方式;大、中型固定资产一般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
2、采取货到付款方式时,固定资产采购回来经验收合格后,凭固定资产采购发票、固定资产验收单和固定资产入库单填制《费用报销单》,经财务部门审核,院长或董事长审批后直接报销。
3、采取预借货款、货到结算方式时,由采购部采购人员根据主管部门的请购单填制借款单,附主管部门的《固定资产请购单》复印件,报财务部门审核,院长批准后借款。固定资产采购回来经验收合格后,凭固定资产采购发票、固定资产验收单和固定资产入库单填制《费用报销单》,经财务部门审核后予以消账(将采购员借款按固定资产采购价格转为资产),采购员未及时消账的,将作为采购员借款处理。
4、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时,由采购部采购人员根据固定资产采购合同的约定需要预付款的填制付款凭证,附主管部门的《固定资产请购单》复印件和《固定资产采购合同》复印件,报财务部门审核,院长或董事长批准后予以预付款,预付款不得超过固定资产价值的70%(含)。只有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时,固定资产付款进度才能达到70%以上:一是固定资产已经送达医院并验收合格;二是已经取得固定资产采购发票。固定资产采购回来后经验收合格后,凭固定资产采购发票、固定资产验收单和固定资产入库单填制《付款凭证》,经财务部门审核,院长或董事长批准后付款。非首次付时,应在付款上注明合同总金额、已付款金额、本次付款金额和余额。
5、原则上,固定资产付款进度按合同约定执行,确因资金困难应协商解决。
6、每月10日前由采购部编制当月固定资产付款计划表,医院财务部门审核,报医院院长审批后复印一式两份,原件送财务部门,复印件由采购部留存,同时采购部将付款计划表电子档传财务部门一份。
7、采购部根据审核批准后的固定资产付款计划填制固定资产付款报销单,固定资产付款报销单应同时附固定资产采购发票、固定资产验收单和固定资产入库单(大、中型固定资产采购首次付款应附固定资产采购合同复印件),并于每月20日前报财务部门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付款报销单,财务部门集中于每月下旬支付,财务部门支付相应款项后,出纳及时在采购共享资料文件夹更新付款进度供采购部了解付款情况。
㈤质量反馈
1、使用部门(科室)随时将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固定资产质量等问题以《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反馈问题处置单》的形式报固定资产主管部门,由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将问题集中反馈到采购部门,采购部收到反馈问题处置单后,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以解决固定资产质量等问题,不能予以解决的,应予以退货,确保固定资产质量和医疗安全。
2、年度终了,采购部应当对公司所有固定资产采购供应商进行一次评估,加强供应商管理,对供应固定资产质量差、价格高、供应不及时、信誉不好的供应商予以清理,并吸收一些更适合的供应商作为公司的固定资产采购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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