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位转让合同1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湘湖人家三期编号为389的车位使用权(以下简称该停车位)转让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湘湖人家三期编号为389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停车位属性以开发商。
二、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转让价格为¥196000.00元(大写:人民币拾玖万陆仟元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当日内付清。乙方所选择的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该转让价格不含乙方以后支付的停车场管理费。甲方付乙方本年已产生的车位管理费120元。
三、甲方应于3月26日前将该停车位交付给乙方,乙方检验合格后应在《停车位交接书》上签字,乙方签字后视为完成该停车位的交接。该交接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乙方凭甲方开具的收款票据和《停车位交接书》到物业服务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按规定支付停车场管理费。
五、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取得车位后,甲方租用乙方该车位,租期最长不超过9月30日,租金按月交付,每月租金为350元(含管理费)。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指纹后成立并生效。
七、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
签署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年___月___日
停车位转让合同2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位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号车位出售给乙方。乙方所买上述车位仅作停车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2、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位出售价格为人民币万元整(元),乙方在年月日之前一次性付清。
3、甲方在年月日前将上述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4、因该车位甲方与开发商所签合同明确不能办理产权证。如日后因本车位与开发商产权纠纷导致乙方损失,甲方不予负责;乙方所付甲方购车位款,甲方不予退还。如有可能办理产权证,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证及过户给乙方相关手续(产权归乙方所有),办理产权证及过户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车位产权及使用权。
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即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执行。 6、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停车位转让合同3
甲方: 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码:乙方已购物业:乙方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联系邮编:
为了方便乙方在“”地下停车场停放车辆,甲方向作为业主的乙方有偿提供地下停车场车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车位使用权签订本合同: 一、车位基本情况
乙方受让使用的车位位于地下停车场层1、机械停车位;2、非机械停车位;3、非机械式子母停车位】;车位容车尺寸:、载重为:。 二、计价方式与价款
双方约定按个计算该车位使用权总款为:(¥),此价格中不包含停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维保期结束后的维修维护费用。 三、付款方式。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签订本合同时即一次性将款项支付给甲方。 四、甲方权利
该地下停车场由甲方开发建设并投入使用,所有权归甲方。 五、乙方权利
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享有占有、使用、转让(受让人仅限业主)、继承使用的权利,乙方可根据自身情况将此车位使用权转让给本小区业主使用。乙方将该车位转让给非业主的,甲方有权无条件通知收回该车位,且不承担任何资金返还和赔偿责任。 六、交付期限
1、甲方应于年月行予以通知,届时,乙方须自行前往甲方或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车位接收手续。乙方逾期未到场接收的,仍须在此交付时限届满之日开始承担交纳车位物业管理费和相应费用。
2、乙方本人或乙方委托人(持有效委托证明)凭本合同和缴费凭证到物业公司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车位移交手续,取得该车位的使用权。 七、车位使用约定
1、乙方所购使用权之车位仅作为乙方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乙方不得任意改变车位的性质、外观及堆放杂物等,乙方应妥善管理车辆停放。若损坏或由此产生的事故,乙方除应承担恢复原状外,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和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和法律后果。
2、乙方日常使用车位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停车场管理制度,并向物业服务公司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具体收费以物业管理公司规定为准。 3、乙方使用车位停放车辆时严禁占用公共通道和消防通道,若乙方不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而由乙方引发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所使用车位仅用于停放7座及7座以下适合此停车位停放的车辆。 5、乙方自行考虑所选择的机械停车位或非机械停车位的停车尺寸;无论乙方选择机械停车位、还是非机械停车位,甲方均不对乙方所选择停车位是否能停放乙方车辆而承担任何责任。 以下为机械车位使用条款——
6、若乙方选择的车位为机械停车位的,则乙方或该车位使用人必须阅读作为附件的《机械停车位设备使用说明手册》,自行进行车辆停放或驶出;若乙方或该车位使用人不明白如何操作使用,则可先行咨询本小区物业管理物业服务中心后才可操作使用。
7、乙方或该车位使用人自行承担因操作不当而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财产的损害或损失。
8、为避免操作原因或机械故障造成的损害或损失,甲方或物业公司建议乙方购买相应的保险。 八、车位使用年限
甲方所出让的地下停车场车位系使用权出让,故无法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但是乙方所受让的车位享有与所购房屋同等年限的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停车场使用权年限做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停车位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处理。
九、保修期限及保险责任
1.非机械停车位保修期限为算,保修期内的维保责任由甲方负责,但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不承担责任;超过保修期的维护保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以下条款适用于机械停车位——
2、乙方接收车位或视为接收车位后2年内由机械车位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维保,该维保期届满后的3年内由甲方对该车位进行维保【此维保期不因进行任何维修而重新计算】,该期限届满后,由乙方自行对该机械车位承担维保责任【乙方亦可承担维保费用,委托本小区物业公司进行维保,具体按物业公司维保要求进行】。
3、甲方承诺的维保期结束后此机械停车位的机械设备若需要更换维修等,乙方认可均与甲方或物业公司无关。 十、其他约定
1、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要临时使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2、甲方有权先期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地下停车场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视为认可甲方之委托车位的管理服务方式。 甲方:乙方:日期:
停车位转让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方位于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长福路1号的长福家园小区现有部分地面架空层车位和部分地下室车位,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所有车位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此订立如下协议事项:
一、地点、数量:甲方位于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长福路1号的长福家园小区拥有的所有车位53个,其中4号楼地面架空层车位19个;6号楼地面架空层车位9个;5号楼地下室车位25个。
二、转让价格:每个车位均价6.5万元,总计53个车位共计价款344.5万元。车位的转让税费,由乙方承担。
三、付款办法: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50万元预付款,余款在双方至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收件时全部付清。
四、产权的过户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应于配合。如因国家政策等原因至产权无法办理过户,甲方退还已收取乙方的款项,双方免责。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签订日起生效,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停车位转让合同5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佳园佳园小区地下停车库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库位于佳园佳园小区1幢与2幢之间的地下停车库,编号为a-005号的停车库,具体车库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库平面附图为准。甲方保证对以上车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库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库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佳园小区”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佳园小区”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库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即元)(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库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库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库转让金后,原佳园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库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佳园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库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库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库,须服从和遵守佳园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库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五、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约收存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佳园小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年月日
停车位转让合同6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1.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
2.甲方保证对转让的停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没有未付款项。 二、车位位置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的具体地址及编号为:__________位于,车位编号为:__________。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乙方付款方式为第种:__________
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元),剩余款项在办妥更名手续后五日内付清。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定金,并将上述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五、产权登记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开发商(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车位转让的总价款。 乙方逾期支付总价款不超过____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款____‰的逾期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总价款超过____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价款____%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车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款5‰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总价款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七、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停车位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附则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停车位转让合同7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购买了____________车位一个,车位号为______。现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甲方以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地下车位使用权,该车位仅限停放机动车辆,不得在车位上搭建或存放其他物品。上述车位转让款不包含办理车位产权的相关费用,办理车位产权的具体数额按长沙市有关规定计算,如以后需办理车位产权,甲方需积极配合,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须于签订协议合同当日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款。
三、至该车位转让之日起,乙方须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______元/月/个的车位管理费,车位管理费每一年预收一次,具体缴纳方式及收费标准调整规则以乙方与物业公司有关协议为准。
四、双方签订本协议起生效,乙方享有该车位的永久使用权;产权办理后,该车位产权归乙方所有。办理产权费用由乙方全额缴纳。
五、本协议一套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物业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电话:______电话:______
停车位转让合同8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一、乙方收到甲方转让的湘湖人家三期编号为389停车位的相关材料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确认无异议,就此已完成车位交接。 三、本交接书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指纹后成立并生效。
四、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
签署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年___月___日
停车位转让合同9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地下停车位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星雅俊园,编号为S098号地下停车位,车位面积以现有的房产证为准。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该车位土地证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该小区地下停车位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位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转让后的物管费由乙方承担,即:乙方需另外支付甲方已交付的车位物管费,该笔费用以该小区物管确认金额为准)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该协议签署后甲方需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在房产局办理车位房产证过户手续当天,甲方移交车位蓝牙卡。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六、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 效,合同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库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码:签约日期:
停车位转让合同10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注册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受让方姓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 【身份证号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居易国际广场”地下车位等相关事宜,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标的
甲方位于“居易国际广场”地下车位第号的地下停车位使用权。 二、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的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约定转让的停车位使用权定价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价格不含该地下停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付款方式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车位款_________元,即______ 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四、交付及交接手续
1、双方约定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办理该车位通行卡的交接手续,乙方取 得通行卡视为甲方办理交接,但乙方未付清全部车位款的,甲方有权暂不办理。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及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场办理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视为甲方已经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应当自约定交付日起承担相应的费用。 五、甲、乙双方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对该购买的地下车位不享有产权,但享有与房屋主体同等年限的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等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等相关事宜作出具体规定的,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位使用年限等均按国家法律政策或相关地方规定处理。
2、乙方购买的地下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所购买的地下车位的用途、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否则乙方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损失。
3、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地下停车位分布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4、乙方付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转让价款且甲方交付地下车位后,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的使用权归乙方所有。本合同以及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为乙方享有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使用权的权利凭证。
5、如该地下停车位属于人防工程,今后若遇政府因战争或其他原因需要征用防空设施,或关于停车位使用权的政策发生变化,该地下停车位的使用权按政府要求办理收回时,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且不得因此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6、若今后出台通过补缴税费等形式获得地下车位产权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且乙方要求办理所购的地下车位权属证书的,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办理所购买的地下车位的产权证所需支付的费用及所所有税费。甲方仅承担协助乙方办理上述权属证书的协助义务。
7、乙方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8、乙方使用地下停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停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9、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10、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停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1、乙方未征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书面同意,或未付清本合同项下全部转让价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地下车位或本合同之任何权益以任何形式转让给他人。
12、甲方已经委托郑州新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乙方所购的地下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认可并接受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对乙方所购地下车位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方式、管理费用及其支付,具体以物业服务协议为准。 13、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三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使用权的转让总价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不超过30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0.1%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1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本合同项下的地下车位(库);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总额0.1%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甲方未按时交付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已收取的转让价款0.1%的逾期违约金。
3、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4、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六、附则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 签约时间:年 签约地点:
日乙方(签字):委托代理人:签约时间:签约地点:年月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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