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爱米伦项目工程一标段包括4栋多层花园洋房及其附属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约30000㎡,施工现场共安装2台塔吊,规格型号均为QTZ63,安装高度为30米,最大起重力矩630(KN.m),最大起重量6t,两台塔吊安装完毕后经有关部门验收,满足相关要求,同意使用,为确保施工过程中塔式起重机正常、安全使用,特编制如下施工方案: 一、 人员要求 (一)、起重机司机
1、 司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 司机必须经过省、市级劳动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进行培训,培训
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 每年须对司机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患有色盲、矫正视力低于1.0、
听觉障碍、心脏病、贫血、眩晕、突发性昏撅、断指等妨碍起重作业的疾病患者,不能从事司机工作。
4、 连续一年以上未操作起重机的司机,必须重新考试合格并取得操
作证才能重新上岗。
(二)、起重机拆除人员
1、 拆装工人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 2、 拆装工人必须经过劳动部门或指定的单位培训,时间不少于6个月。 3、 拆装工人进入现场时,必须戴安全帽,登高作业时必须穿防滑鞋,
系安全带、穿工作服、戴手套。 (三)、指挥人员
1、 在拆装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必须指定专门的指挥人员,并在其指挥
下工作。
2、 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指
挥证。
3、 患有色盲、耳聋、矫正视力低于1.0、心脏病、高血压、癫痢等疾病
患者,不能从事指挥工作。
4、 指挥人员在作业中,必须集中精力从事专项指挥工作,不得从事其
它任何兼项工作。 二、 作业准备
1、 指挥人员在作业中,必须位于司机听力或视力所及的明显处,不
允许进入司机的盲区和隔离区指挥。
2、 起重机作业开始前,指挥人员与司机必须互相约定所采用的指挥
信
号种类,本工程采用对讲机并辅以口哨指挥,吊装前应调好对讲机频率,确保信号清晰。
3、 起重机正式工作前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本工程
两塔吊均已验收合格。
4、 起重机作业前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 a、交接班时认真做好交接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交班记录等。交班司机和接班司机必须当面交接,严禁司机不接头或经他人转告交班; b、按要求检查起重机的接地和接零保护设施及其他电气设施是否正常; c、检查机械传动减速机的润滑油量和油质;
d、检查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液压油箱和制动器储油装置中油量是否符合规定,并且无泄漏现象;
e、检查吊钩及各部滑轮、导绳轮等是否转动灵活,无卡塞现象,各部钢丝绳完好程度、固定端是否牢固可靠;
f、按使用说明书检查高度限位器的距离; 三、 作业要求
1、 司机不得斜拽重物、吊拔埋在地下或粘结在地面、设备上的重物
以及不明重量的重物。
2、 起重机开始作业时,司机应首先发出音响信号,以提醒现场作业
人员注意。
3、 起吊细长物料时,最少必须捆扎两处,并且用两个吊点吊运,整
个吊运过程中应使物料处于水平状态。
4、 起吊的重物在整个吊运过程中不得摆动、旋转,不得在起吊的重
物上再悬挂任何重物,起吊前必须检查被吊物件是否捆扎结实,吊点和吊具有无问题,无误后方可起吊。
5、 操作控制器作业时必须从零档开始,逐级推到所需要的档位。传
动装置作反方向运动时,控制器先回零位,然后再逐档逆向操作,禁止越档或急开急停。
6、 起重机不允许超载和超风力作业。
7、 起升过程中,当吊钩滑轮组接近起重臂5米时,应低速起升,严
防与起重臂顶撞。
8、 严禁采用自由下降吊钩或重物,当重物下降距就位点约1米处时,
必须采用慢速就位。
9、 作业中平移起吊重物时,重物高出障碍物的高度不得小于1米。 10、 不得起吊带人的重物,禁止用起重机吊运人员。
11、 作业中临时停歇或停电时,必须将重物卸下,升起吊钩,将各操
作手柄(钮)置于“零”位。如因停电无法升降重物,则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经有关人员研究,采取适当的措施。
12、 起重机在作业中,严禁对传动部分,运动部分以及运动部分件所
及区域做维修、保养、调整等到工作。
13、 起重司机必须在规定的通道内上下起重机,上下起重机时,不得
握持任何物件。
14、 禁止在起重机各部位乱放工具、零件或杂物,严禁从起重机上向
下抛扔物品。
15、 起重机遇下列情况应停止作业:
a、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超过允许工作风力等影响安全作业; b、起重机出现漏电现象;
c、钢丝绳磨损严重、扭曲、断股、打结或出槽; d、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e、各传动机构出现异常现象或有异响; f、金属结构发生变形;
g、起重机发生其它妨碍作业及影响安全的故障。 四、 每班作业后的要求
1、 按要求填好当班履历书及各种记录。
2、 将小车开到说明书中规定的位置,吊钩起升到最高点,吊钩上严
禁吊重物。
3、 把各控制器拉到零位,切断总电源、收好工具、关好所有门窗并
加锁,夜间打开红色障碍指示灯。
五、 维修与保养
1、 起重机作业中,司机除对临时出现的故障进行排除和修理外,每
天必须停机对机械认真地做一次例行保养,并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部位、周期和润滑剂做好润滑工作。
2、 起重机发生故障后,必须及时排除与维修,严禁带病作业。 3、 起重机经过一段时间运转后应进行大修,大修间隔不超过1500h,
大修时所有可拆零件应全部拆卸、清洗、修理或更换,所有电机应拆卸、解体、维修,并按要求更换老化的电线和损坏的电气元件,对所用的各种仪表进行维修、校验、更换。
4、 各种场合的修理中,未经生产厂家同意,不得采用代用件及代用
材料,严禁修理单位自行改装。
六、 其它注意事项
1、 严禁在安装好的起重机的金属结构上安装或悬挂标语牌,广告牌
等挡风物件。
2、 严禁将起重机塔身作为其它设备的地锚或牵绳等的固定装置。 3、 严禁将起重机的各部分与电焊机地线相连。
4、 严禁在起重机上安装或固定其它电子设备、电子元件及开关柜。 5、 严禁将起重机的工作机构、金属结构、电气系统做为其它设备的
附属装置等。
6、 严禁起重机司机疲劳作业,每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夜间
施工时应有充足的照明设施。
7、 其它要求严格按《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塔式起重机安全规
程》(GB5144-1994)、《塔式起重机使用操作规程》(JG/T100-99)及相关安全标准执行。
江苏省江建集团有限公司
圣爱米伦项目部
201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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