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本合同段起点(桩号
YK76+840,ZK76+814.762),雨A2合同
段终点顺接,位于仙游县菜溪乡坑下村,终点位于钟山镇上坂村(桩号YK85+000,ZK84+998.232),路线全长8.160公里(以右线计)。设计为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
本合同段主要控制点:金钟2号大桥、金钟3号隧道、菜溪岩服务区、菜溪互通、菜溪大桥、玢山隧道。 二、编制目的
明确脚手架工程施工操作要点和相应的工艺标准,指导、规范脚手架工程施工。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标段脚手架防护工程施工。 四、脚手架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1、一般规定
1.1 建筑登高作业(架子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架子工的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在技工带领、指导下,非架子工未经同意不得单独进行作业。
1.2 架子工必须经过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
高或高度近视以及不适合于登高作业的,不得从事高架设工作。
1.3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着装灵便(紧身紧袖),
在高处(2m 以上)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与已搭好的立、横杆挂牢,穿防滑鞋。
1.4 作业时精神要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得翻爬脚手,严禁打闹玩笑、酒后上班。
1.5 班组接受任务后,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领会脚手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研讨搭设方法,明确分工,并派1 名技术好、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搭设技术指导和监护。
1.6 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和高温、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风、雨、雪过后要进行检查,发现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时修复,合格后方可使用。
1.7 脚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搭设未完的脚手架,在离开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和不安全隐患,确定架子稳定。
1.8 在带电设备附近搭设脚手架时,宜停电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表1。
在建筑工程的外侧边缘与外电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表1 外电线路电压 最小安全4 距离(m) 6 8 10 15 1kV 以1~10kV 下 110kV 220kV 500kV 35~154~330~ 1.9 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领导及安全员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和挪动。
1.10 脚手架搭设、维修必须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得从事脚手架操作。
1.11 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从地处向高处投掷物料。 2、材料
2.1 钢管:钢管采用外径48~51mm 的管材。钢管应平直光滑,无裂缝、分层、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并严禁打孔。
脚手架钢管的尺寸应按表2采用,每根钢管的最大重量不应大于25kg。
脚手架钢管尺寸(mm ) 表2
截面尺寸 外径φd 48 51
2.2 扣件:采用可锻造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l 5831—1995)的规定。新扣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
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牙的螺栓必须更换。
壁厚t 3.5 2200 3.0 6500 最大长度 横向水平杆 其他杆 2.3 脚手板:脚手板可采用钢、木材料两种,每块重量不宜大于30kg。在有坡度的脚手板设置防滑条。
2.4 安全网:宽度不得小于3m,长度不得大于6m,网眼按使用要求设置,最大不得大于10cm,必须使用维纶、锦纶、尼龙等材料,严禁使用损坏或腐朽的安全网和丙纶网。密目安全网只准做立网使用。
2.5吊篮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安装。悬挂吊篮的钢丝绳围绕挑梁不得少于三圈,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三个,每个吊栏不少于两根保险绳,每次提升后要将保险绳与吊篮卡牢固定。钢丝绳不得与建筑物或其他构件摩擦,靠近时应用垫物或滑轮隔开。散落在上面的杂物要随时清除。
3、脚手架的搭设安全保障措施
3.1 脚手架应由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剪刀撑、抛撑纵、横扫地杆和拉接点等组成,脚手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在允许施工荷载作用下,确保不变形、不倾斜、不摇晃。 3.2 脚手架搭设前应清除障碍物、平整场地、夯实基土、作好排水,根据脚手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基础验收合格后,放线定位。
3.3 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 跨,厚度不小于5cm 的木板,也可采用槽钢,底座应准确在定位位置上。
3.4 搭设高度不超过20m 的脚手架,构造主要参数见表3.2
常用敞开式双排脚手架的设计尺寸(m) 表3.2
下列荷载时的立杆纵距la(m) 脚手架连墙件 设置 立杆 步距 横距 h lb (kN/m2) 1.20-11.05 .35 二 步 1.30 三 跨 1.55 .35 1.05 三 步 三 1.30 跨 2+4×0.35 2+2+4×0.35 (kN/m2) 1.8 1.8 1.5 1.5 1.5 1.8 1.5 1.5 1.5 1.5 3+4×0.35 (kN/m2)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3+2+4允许搭×0.35 设高度(kN/(H) m2) 1.5 1.5 1.5 1.2 1.5 1.2 1.5 1.5 1.5 1.2 50 50 50 50 50 37 50 34 50 30 2.0 1.80 1.20-11.8 .35 1.80 1.20-11.8 1.80 1.20-11.8 .35 1.80 1.20-11.8 .35 1.80 1.8 2.0 1.8 1.8 2.0 3.5 立杆应纵成线、横成方,垂直偏差不得大于1/200。立杆接长应使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的两根立杆接头应错开500mm,不得在同一步架内。立杆下脚应设纵、横向扫地杆。
3.6 纵向水平杆在同一步架内纵向水平高差不得超过全长的1/300,局部高差不得超过50mm。纵向水平杆应使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的两根纵向水平接头错开500mm,不得在同一跨内。
3.7 横向水平杆应设在纵向水平杆与立杆的交点处,与纵向水平杆垂直。横向水平杆端头伸出外立杆应大于100mm,伸出里立杆为450mm。
3.8 剪刀撑的设置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应用2 只旋转扣件搭接,接头长度不小于1000mm,剪刀撑与地面夹角为45°~60°。
3.9 剪刀撑斜杆应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小横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3.10 十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横向斜撑,中间宜每隔6 跨设置一道。(高度在24mm 以下的封闭型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24m 以上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 跨设置一道)。
3.12 脚手架与在建建筑物拉结点,对高度在24m 以下的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接的柔性连墙件。
3.13 脚手底笆必须铺满,并四角扎牢。四角作好防雷接地保护。 3.14 脚手架的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做好排水处理。 4、脚手架拆除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4.1 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支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并配备良好的通讯装置。
4.2 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支架上,应另立设置。
4.3 如遇强风、雨、雪等特殊气候,不应进行支架的拆除。夜间实施拆除作业,应具备良好的照明设备。
4.4 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和遵守安全纪律,拆除工艺要求。
4.5 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4.6 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
4.7 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踏步式)。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4.8 所有杆件,登高措施必须随支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4.9 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4.10 所有竹架排拆除,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竹架排面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4.11 支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工艺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要求和消防规定执行。增派专职人员,配备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严禁无证动用焊割工具。
4.12 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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