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GMP管理文件
题 目 制 定 制定日期 颁发部门 灰分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 GMP办 审 核 审核日期 颁发数量 2 批 准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分发部门 质量管理部、综合办公室 一、 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S药典(2005年版)二部。 二、 目 的:本标准规定了灰分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 三、 适用范围:适用于灰分测定。 四、 责 任 者:质检人员。 五、 正 文:
1 总灰分测定法
测定用的供试品须粉碎,使能通过二号筛,混合均匀后,取供试品2-3g(如须测定酸不溶性灰分,可取供试品3-5g),置炽灼至恒重的坩埚中,称定重量(准确至0.01g),缓缓炽灼,注意避免燃烧,至完全炭化时,逐渐升高温度至500-600℃,使完全灰化并至恒重。根据残渣重量,计算供试品总灰分的含量(%)。如供试品不易灰分,可将坩埚放冷,加热水或10%硝酸铵溶液2ml,使残渣湿润,然后置水浴上蒸干,残渣照前法炽灼,至坩埚内容物完全灰化。
2 酸不溶性灰分测定法
取上项所得的灰分,在坩埚中加入稀盐酸约10ml,用表面皿覆盖
坩埚,置水浴上加热10分钟,表面皿用热水5ml冲洗,洗液并入坩埚中,用无灰滤纸滤过,坩埚内的残渣用水洗于滤纸上,并洗涤至洗液不显氯化物反应为止。滤渣连同滤纸移至同一坩埚中,干燥,炽灼至恒重。根据残渣重量,计算供试品中酸不溶性灰分的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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