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公司为提高员工素质,促使企业持续发展和员工个人职业发展,陆续安排了各岗位员工外派教育培训,很大程度上促进并增强了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但同时也出现一些与教育培训目的不协调的情况,诸如为旅行而设计的培训、时间长费用高而意义不大的培训,以及重复培训等问题。
为规范外派培训管理,提高外派培训效果,现依据公司人事管理及培训制度特通知如下:
一、外派培训仅限于以下范围:
(一)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外派培训;
(二)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执业证书、资质保持类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类培训;
(三)与公司业务相关的知识更新类培训;(四)公司指派的其他培训。二、严格执行外派培训审批流程。
外派培训单位申请须提前填写《培训实施申请表》,经就业培训中心、人力资源部审核,由公司人事分管领导批准;一次性外派10人(含10人)以上的,须另报总裁批准。未经审批流程的外派培训,原则上不予以报销培训费用。
填写申请表所在部门意见培训中心意见人力资源部意见公司领导审批
三、外派培训考核。
(一)执业证书、资质保持类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类培训的考核以获得执业证书、资质保持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为考核依据;
(二)非执业证书、资质保持类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类培训的考核以“再培训”方式进行,即外培人员结束外培学习回公司后,将外培所学知识整理,并在公司内传授推广,实行再培训。“再培训”的授课人员为外培人员,参培听课人员为其工作岗位与培训内容相关的人员,听课人员名单需在《培训实施申请表》中预先列明。
四、外派培训的费用报销。
通过考核后方可报销外派培训费用,外培人员应提交培训资料、相关证明及票据并按公司制度规定的流程报销培训费用。
以上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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