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幼儿园复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幼儿园:
经研究,从2014年11月23日起组织幼儿园复学事宜。为了做好幼儿园复学的相关工作,现就有关要求做如下通知:
一、幼儿园复学须向市教育体育局安管办提出书面复学申请。主要内容包括:
1、落实幼儿接送要求情况,包括在园幼儿名单,其中乘坐校车名单、乘坐有营运手续车辆名单、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成年人接送名单。
2、落实与家长签订接送承诺书和责任书情况。
3、落实在园门口显眼位置悬挂接送幼儿安全横幅。
4、落实制作幼儿接送卡情况,接送卡正面包含幼儿园名称、班级、幼儿姓名、出生年月、照片,监护人姓名、联系电话。反面是监护人或委托接送成人姓名、照片(可多人)。
5、提供饮食的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情况,包括是否拥有食品留样设备及落实情况,近一个月食品采购票据情况等。
6、落实消防安全情况。
二、幼儿园完成整改后,由园长持前期限期整改通知单回执、复学申请书、家长签订的责任状及家长承诺书到局安管办提出复学申请,经市教育体育局安排人员现场审核相关设施设备及资料,同意
后,准予复学。
三、幼儿进园要逐个落实相关手续,完善一人进园一人。
四、各幼儿园要认真学习《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注册管理办法》,根据要求逐项深入整改。今年年底,市教育体育局学前办要逐个进行幼儿园办学资质年审,对于不符合设置条件的,将取消办园资格。
联系电话:5646110、5656274
蓬莱市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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