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申请提出
1. 各需求部门依物料需要状况、库存数量、请购前置期等要求,
开立请购单。
2. 请购单应注明物料名称、编号、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
事项,经权责主管审核,并依采购核准权限,送呈相关人员批准。
3. 请购单一联送交采购部,一联自存,一联交财务部。 4. 紧急请购时,请购部门应于备注栏注明。 二、采购申请核准权限
1. 请购五金配件、办公用品等杂项由部门经理核准。
2. 请购电控、气动、液压类元件,由部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核
准。
三、采购申请撤销
1. 已开具请购单,并经核准后因各种原因需撤消请购时,由请购
部门以书面方式呈原核准人,并转采购部了解,必要时应先口头知会采购部。
2. 请购部门回收各联请购单,并注明撤消。 3. 采购部门接获通知后,立即停止一切采购动作。
4. 未能及时停止采购时,采购部应通知原请购部门并协商善后工
作。 四、采购方式
1. 凡属一般采购,采购人员均应选择至少三家符合采购条件的供
应商作为询价对象。
2. 确属货源紧张、独家代理、专卖品等特殊状况,不受上条所限。 3. 选择询价或采购对象,应依照直接生产厂商、代理商、经销商
之顺序选择。
4. 询价后,应确认各家报价方式、产品规格、采购条件等是否一
致方可比价。
5. 询价后,选择两家以上供应商进行交互议价。 6. 议价时应注意品质、交期、服务兼顾。 7. 市场价格下跌或有下跌趋势时。 8. 采购频率明显增加时。 9. 本次采购量大于前次时。 10. 11. 12.
本次报价偏高时。
有同样品质、服务之供应商提供更低价格时。 公司策略需要降低采购成本时。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专业材料、用品或项目,采购人员应会同使用部门共同询价与
议价。
2. 供应商提供报价之物料规格与请购规格不同或属代用品时,采
购人员应送请购部门确认后方可议价。
3. 询价之供应商应属合格的供应商或经总经理特准的供应商。 4. 采购人员询价、议价完成后,于《请购单》上填写询价或议价
结果,必要时附上书面说明。
5. 标准拟订购供应商、交货期限与报价有效期限,经主管审核,
并依采购核准权限呈核。
6. 采购核准权限规定,不论金额多寡,均应先经采购经理审核,
再呈总经理核准。 六、订购注意事项
1. 采购人员接获经核准之《订购单》后,向供应商订购物料,并
以电话或传真形式确认交期。
2. 若属一份订购单多次分批交货的情形,采购人员应于订购单上
明确注明。
3. 采购人员应控制物料订购交期,及时向供应商跟催交货进度。 4. 供应商提供之物料,必须经本公司需求部门、仓库、品管、采
购等部门人员之相关验收工作,只要下列几项:
1) 确认订购单:核对供应商的送货单与本公司之订购单各项是否
对应。
2) 确认送到日期和品质:用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如期交货,交货品
质是否符合品质要求,以作为评鉴、奖惩的依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