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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社交媒体平台用户“打赏”的会计处理研究——以微信、知乎为例

2022-05-20 来源:爱问旅游网
作者: 刘阳

作者机构: 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江西南昌330013出版物刊名: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页码: 42-44页年卷期: 2018年 第3期

主题词: 社交媒体;用户打赏;会计处理;税收征管

摘要:用户“打赏”方兴未艾,许多手机应用程序都已开通“打赏”功能。用户“打赏”产生的现金流量十分庞大,如何对此进行会计处理对财务报表信息质量与缴纳税款合法合规经营有着重大的影响。社交媒体平台上的文章、专栏、推荐并不是互联网社交媒体平台自身的产品,文章、专栏、推荐的作者是平台的用户但是与平台没有劳务雇佣关系。用户“打赏”的收入属于作者的个人收入,社交媒体平台仅确认手续费和平台费部分。作者收到的“打赏”收入应作为稿酬缴纳所得税,社交媒体平台应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同时,应通过完善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健全相关税收征管机制、统一提现进账平台等方法加强对用户的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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