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则
试用期与转正是招聘流程的最后质检环节,人员是否真正适合岗位直接影响团队工作效率、质量和人员的稳定性,人事部门必须非常重视试用期的考核,并且严格执行相关流程,以保证公司正式员工的适岗与稳定。
二、试用期考核及程序
1、 人事部门在新员工入职两周内,须与用人部门主管沟通,对招聘效果作一
个简单的评估;试用期员工不胜任,由用人部门填写《辞退通知书》,提出不胜任理由,总部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地区学校报校长审批同意后,人事部门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2、 试用期满两个月时由员工本人填写《试用期员工考核表》,由用人部门负
责人考核后交至人事部门;
3、 试用期第三个月期间,由人事部门统一提交,地区学校报校长审批,总部
招聘录用人员由总部人事报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三、转正或解除。
1、通过考核者,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发放《员工转正通知书》;
2、试用期不合格者,总部经总经理签字、地区学校经校长签字后由人事部门提前3天对员工发出书面《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或支付3天通知期的工资,按规定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
四、地区学校员工试用转正审批权限规定
岗位类别 管理岗位 总部直属岗位 主管级岗位 基层员工 包含岗位 校长、中心主任 市场主管、销售主管、综合部经理(主办会计)、教学主管、教务主管、人事行政、IT 前台主管 由总部人事薪酬部负责与总部直属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地区校长沟通其地区学校负责,试用期考核结果《试用期员工考核表》和《员工转正其他人员 试用及 转正 由总部人事薪酬部负责与总经理、董事长沟通其入职表现,做地区学校负责,《试用期员工考核表》360度反馈,《试用期员工考核表》由总经理填写考核,试用期结束报董事长审批,由总部人事部发放《员工转正通知书》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入职表现,做360度反馈,《试用期员工考核表》由地区校长及总部直属职能部门负责人填写考核,试用期结束报总经理审批核准后,由总部人事部发放《员工转正通知书》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申请》需交总部直属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总部人事薪酬部审核,总部审核后由地区学校综合部发放《员工转正通知书》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和《员工转正通知书》扫描件交总部人事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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