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起重机应由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机械电器操作知识并经过专门培训,取得上岗操作证的人员操作;
2. 起重机必须在额定的起重范围内使用,严禁超载运行;
3. 起重机在运行过程中葫芦下方严禁站人,并要做到在操作者步行范围内无障碍物;
4. 开车前应在无载荷的情况下,接通电原,开动并检查各运行传动机构及电器控制系统是否灵敏、可靠、准确,有无异常噪音.如有异常声音,应当停车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使用;
5. 严禁吊装物体重量不清、歪拉、斜吊或吊拔埋置物体; 6. 作业地点灰暗无法看清场地和被吊物时不能操作;
7. 在重物接近或超过额定载荷时,应先做小高度100mm,低速短行程试吊,然后以最小高度缓慢运行。吊物运行时不得从有人的地方通过; 8. 起重机必须由专人定期进行润滑和维护保养;
9. 起重机严禁长时间吊重物停车,防止制动电机轴及结构件产生永久变形而疲劳损坏;
10. 起重机使用完毕后应停放在指定的安全位置,将电动葫芦停在靠近端梁的一边,吊钩停在上始点位置.严禁钢丝绳处于松弛状态,然后关闭控制开关,切断总电源方可离开岗位;
11. 起重机在检修过程中严禁在主梁和端梁上有人的情况下试车运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2. 起重机在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步操作,严禁两个动作以上的操作,尽量减少点动操作(<120次/时),在钢丝绳上涂黄油时应用毛刷或木片,严禁用手给钢丝绳上涂油。
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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