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黄山豫新公司大黄山煤矿井下
永久性避难硐室管理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精神,按《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有关规定。特制定井下永久性避难硐室(以下简称避难硐室)管理规定:
一、建设基本要求
1、避难硐室的设置应避开地质构造带、应力异常区以及透水威胁区,并要求尽量布置于岩层中,且顶板完整、支护完好,前后20m范围内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符合安全出口的相关要求。
2、井下避难硐室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有害气体处理、温湿度控制、避难硐室内外环境参数监测、通讯、照明及指示、基本生存保障等功能,保证在无任何外部支持的情况下维持避难硐室内额定避险人员生存96h以上。
3、矿井避灾路线图应包含井下所有避难硐室设置情况。避难硐室应有清晰、醒目的标识牌,并悬挂于避难硐室外。标识牌中应明确标注避难硐室位置和规格、种
类,井巷中应有避难硐室方位的明显标示,以便灾变时遇险人员能够迅速到达避难硐室。
4、避难硐室内应有简明、易懂的使用和操作步骤说明,以指导遇险人员正确使用避难设施,安全避险。
5、根据井下作业人员和巷道断面等情况,结合本矿井避灾路线的情况,本避难硐室布置在733副井码头门东50m处,避难硐室的额定人数为75 人,能满足所服务区域内同时工作的最多人员的避难需要,富裕系数不低于5%。
二、设计施工要求
1、避难硐室净高不低于2m,长度、深度根据同时避难最多人数以及避难硐室内配置的各种装备来确定,每人应有不低于0.5m2的面积。
2、避难硐室的形状采用半圆拱形,内部顶板和墙壁的颜色为浅色,以减轻受困人员的心理压力。
3、避难硐室设置与外界相通的单向排气管,室内一侧的管口靠近避难硐室底板。
4、避难硐室顶板应安装防水设施,不得有滴水现象。硐室地面应高于巷道底板0.2m,硐室内应设置单向排水管;避难硐室内应设计承重挂钩,以方便设备安装。
5、避难硐室两侧安全出口采用向外开启的2道隔离门结构,以形成与外界阻隔屏障。隔离门不低于反向风
门的标准,高不小于1.5m,宽不小于0.8m。密封可靠,开闭灵活。
6、隔离门墙体周边掏槽,深度不小于0.5m,或见硬顶、硬帮,墙体用强度不低于C25的混凝土浇筑,并与岩体接实。
7、在两道隔离门之间设置喷淋装置。
8、压风、供水及信号传输管线在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埋设于巷底或巷壁,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确保在灾变发生时不被破坏。埋设或保护距离在避难硐室设计中明确,但至少不得低于20米。
9、避难硐室应根据不同岩性采用锚喷、砌碹等方式支护,支护材料应阻燃、抗静电、耐高温、耐腐蚀。
10、在井下通往避难硐室的入口处应有“避难硐室”的反光显示标志,标志应符合AQ1017-2005标准要求。
三、功能与配置
1、避难硐室内部与外部巷道相比始终处于不低于200Pa的正压状态,防止有毒有害气体渗入。
2、避难硐室应配备矿井灾变期间的空气供给装置或设施,在额定防护时间内提供避险人员人均供风量不低于0.3m3/min,氧气浓度在18.5%~22.0%之间。避难硐室氧气供给应以压风为主,接入矿井压风管路,设有减压装置和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嘴,。
3避难硐室采用压缩空气供氧方式时,可不考虑空气净化和调节;采用压缩氧供气时,应具备对有毒有害气体的处理能力和空气调节控制能力,对CO2的吸收(排除)能力不低于每人0.5L/min,对CO的吸收(排除)能力不低于400ppm/h,在额定防护时间内,避难硐室环境参数应符合附表规定。 附表
项目 指标 O2 18.5%~23.0% CO ≤24X10-6 CO2 <1.0% CH4 ≤1.0% 温度 330C±20C 湿度 ≤85% 3、避难硐室内应配备隔绝式自救器,自救器使用时间不低于45min,配备数量不低于额定人数的1.2倍。
4、避难硐室内应配备正压氧气呼吸器,呼吸器使用时间不低于2h,数量2~4台。
5、避难硐室应设置内外环境参数检测仪器,至少应对避难硐室内的CO、CO2、O2、CH4,避难硐室外的O2、CO、CO2、CH4、温度等进行检测或监测。在避难硐室设置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终端,各种探头与矿井监控系统联网运行。
6、避难硐室应设有与矿井调度室直通的电话,保证灾变期间通讯可靠。
7、避难硐室应配备在额定防护时间内额定人员生存所需要的食品和饮用水,食品不少于2000kJ/人·天,饮用水不少于0.5L/人·天。
8、避难硐室应采用一体式矿灯照明,并储备逃生用一体式矿灯,数量不少于额定人数的25%。
9、避难硐室配备急救箱、工具箱、人体排泄物收集处理装置等设施设备。
10、避难硐室用电气设备、高压容器、仪器仪表、化学药剂等,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和国家有关管理要求,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设备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11、避难硐室应专门设计并编制施工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施工;竣工后由安全副总经理组织生产部门、通风、安检及机电等相关部室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12、矿井建立避难硐室管理制度,设专人管理,每周检查一次。按相关规定对其配套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或调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施完好可靠。
13、避难硐室配备的食品和急救药品,过期或失效的必须及时更换。
14、避难硐室保持常开状态,确保灾变时人员可以及时进入。
15、矿井应对入井人员进行避难硐室使用的培训,每年组织一次避难硐室使用演练,确保每位入井员工都能正确使用避难硐室及其配套设施。
四、管理规定
1、避难硐室由机运队负责日常管理,每班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现场交接班。
2、正常情况下除日常检查外,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避难硐室内。
3、避难硐室内由机运队个人负责建立设备、物资登记薄及人员进入登记薄,包括每天的检查巡检情况做好详细记录。
4、除检查、维护、物资供给及发生灾变外,其它情况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避难硐室。
5、进入避难硐室的各类人员进硐室前和出硐室后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做好记录,同时看管人员做好登记记录。
6、负责避难硐室的看管人员每班对硐室内设备、物资进行一次检查,对通讯设施进行一次通话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7、机运队负责对超期的物资进行定期更换,并做好记录。 8、避难硐室两两侧出口不准上锁,保持随时处于开启状态。
9、避难硐室内压风、供水阀门时刻处于完好状态,每班必须对压风和供水阀门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五、管理职责 1、企管部职责:
负责对避难硐室总体负责和协调工作同时负责美化、亮化工程和竣工验收。
2、生产部职责:
负责硐室施工设计(按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指导施工)工程和竣工验收。
3、机电部职责:
负责组织,避难硐室的设备运输、安装设施的供电及设备设施及物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
4、调度室职责:
①负责对避难硐室使用管理进行协调和检查。 ②负责通讯联络、人员定位系统日常管理,对硐室内的直通电话每周至少2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③负责对硐室内、外各种监控传感器进行维护,每周进行一次标校,连续监测各种气体和参数的变化情况。
④在发生灾变后,负责指挥灾区人员按避灾路线迅速撤离并按规定进入移动式救生舱或永久性避难硐室内。
5、通风部职责:
1负责对避难硐室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工作。 ○
2负责(配合厂家)组织职工对避难硐室使用、管理培○
训工作。
6、安检部职责:
1负责对避难硐室的达标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
2负责每年组织一次救生舱使用演练工作,确保每位入○
井员工都能正确使用避难硐室内配套设施。
7、救护队职责:
①○负责每旬对避难硐室内氧气瓶、二氧化碳瓶,各种流
量计、压力表阀门等进行检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管理单位提出维修或按要求更换。
2负责对避难硐室内救灾通讯装置每旬进行1次检查。 ○
8、通风队职责:
负责每班对避难硐室内外供水、压风管路、阀门、压风自救系统、进行检查维护,保持时刻完好并做好记录。
9、机运队职责:
保证救生舱内物资、设备齐全完好,不得丢失和损坏,做好看管工作并定期更换。
六、处罚规定
1、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避难硐室由机运队安排专人管理。否则对队长书记一次各罚款1000元。
2、看管人员不在现场交接班,一次罚款500元。 3、在正常情况下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避
难硐室,否则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0元,非特殊情况下,擅自进入硐室拿取药品、食品者,给予责任人1000元罚款。
4、对损坏避难硐室设备、设施的人员一次罚款2000元,同时按规定赔偿设备、设施的损失。
5、对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护、传感器标校、物资更换不及时,一项做不到位对责任单位一次罚款2000元,对责任部门一次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0元。
6、对不按规定,违规操作者一次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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