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作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10 年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年度内本人全部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全体董事应当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会议上,针对公司经营决策的重大问题、在无任何干扰的情况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有关要求,现将2010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经公司2010年5月6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正式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201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董事会次数 以通讯方式本年应参加现场出席 参加会议次董事会次数 次数(次) 数(次) 委托出席 次数(次) 备注 9 9 3 6 0 二、会议投票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查验公司董事会相关会议资料的基础上,认真地履行了职责,对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作出了自身的努力。
本人认为,在个人履职年度内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2010年度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全体独立董事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以严谨
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以及社会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0年,本人参加了公司所有董事会会议,凡公司要求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的事项,本人都出具了独立意见。这些意见包括担保、重大出售以及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具体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2010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关于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2010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关于公司出售伟仕控股有限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2010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另一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4、2010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5、2010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关于变更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6、2010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7、2010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四、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认为公司高管的薪资结构均比较合理,高管的任职资格也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自本人任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以来,公司未发生高管薪酬变动及高管提名的情况,所以未召开过相关会议。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信息披露: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3、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问询、讨论,对公司的科技创新、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
六、自律方面
作为独立董事,能自觉地遵守《信息披露制度》有关规定,严格地自律,不会泄露公司的商机、以及在市场上和日常生活中不负责任地散布公司经营的情况,以求达到在股市进行不当获利的目的。
七、学习情况
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2010年,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八、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电子邮箱地址:xujingan@vip.163.com
述职人:徐景安 2011 年4 月6 日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独立董事(周成新)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现就本人201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经公司2010年5月6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正式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201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并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董事会次数 以通讯方式本年应参加现场出席 参加会议次董事会次数 次数(次) 数(次) 委托出席 次数(次) 备注 9 9 3 6 0 二、会议投票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查验公司董事会相关会议资料的基础上,认真地履行了职责,对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作出了自身的努力。
本人认为,在个人履职年度内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2010年度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全体独立董事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以及社会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讨论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这些意见包括担保、重大出售以及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具体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2010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关于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2010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关于公司出售伟仕控股有限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2010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另一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4、2010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5、2010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关于变更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6、2010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7、2010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四、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所做的工作
1、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10年度参加了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于2010年5月20日召开2010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
审计委员会于2010年8月10日召开2010年第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于2010年10月14日召开2010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通过了《201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关于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关于变更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自本人任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以来,公司未发生高管薪酬变动及高管提名的情况,所以未召开过相关会议。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信息披露: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3、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问询、讨论,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
六、培训和学习
为了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一直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学习,加深对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电子邮箱地址:chengxinz@sina.com
述职人:周成新 2011年4月6日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独立董事(曹叠云)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10 年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并且参加了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相关会议。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会议上,针对公司经营决策的重大问题、在无任何干扰的情况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有关要求,现就本人201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经公司2010年5月6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正式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201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董事会次数 以通讯方式本年应参加现场出席 参加会议次董事会次数 次数(次) 数(次) 9 2 6 委托出席 次数(次) 备注 9 1 二、会议投票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能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以及社会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在2010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2010年度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0年,本人参加了公司所有董事会会议,凡公司要求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的事项,本人都出具了独立意见。这些意见包括担保、重大出售以及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具体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2010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关于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2010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关于公司出售伟仕控股有限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2010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另一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4、2010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5、2010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关于变更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6、2010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7、2010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四、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薪酬委员会委员,认为公司高管的薪资结构均比较合理。自本人任薪酬委员会委员以来,公司未发生高管薪酬变动的情况,所以未召开过薪酬委员
会会议。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信息披露: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3、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问询、讨论,对公司的科技创新、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电子邮箱地址:doctor.cao@live.cn
独立董事:曹叠云 2011 年4 月6 日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独立董事(莫少霞)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10 年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并且参加了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相关会议。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会议上,针对公司经营决策的重大问题、在无任何干扰的情况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有关要求,现就本人201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经公司2010年5月6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正式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201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董事会次数 以通讯方式本年应参加现场出席 参加会议次董事会次数 次数(次) 数(次) 9 3 6 委托出席 次数(次) 备注 9 0 二、会议投票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能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以及社会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在2010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2010年度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0年,本人参加了公司所有董事会会议,凡公司要求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的事项,本人都出具了独立意见。这些意见包括担保、重大出售以及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具体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2010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关于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2010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关于公司出售伟仕控股有限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2010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另一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4、2010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5、2010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关于变更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6、2010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7、2010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四、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10年度主持召开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于2010年5月20日召开2010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
审计委员会于2010年8月10日召开2010年第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于2010年10月14日召开2010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通过了《201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关于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关于变更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信息披露: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3、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问询、讨论,对公司的科技创新、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电子邮箱地址:msxcpa1@tom.com
独立董事:莫少霞 2011 年4 月6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