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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带租约销售合同

2023-05-15 来源:爱问旅游网
 篇一:(商业)带租约销售协议书 (商业)带租约销售协议书 (编号: )

甲方: (开发商) 乙方: (购买方) 丙方: (租赁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甲丙双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所拥有的商铺带租约销售给乙方,达成如下条款,以致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带租约销售给乙方的面积 1、乙方房产范围: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方在的房产范围为:路 号 号楼 号。建筑面积: ㎡,套内面积: ㎡。 2、丙方所租赁商铺房产范围:

其中租赁给丙方商铺面积中,建筑面积约 ㎡的商铺面积返祖给乙方(最终面积按房管局实测报告为准,多退少补)。 二、返租的期限:

自 20年月日起计,至20年月日止,共计为 年整。 三、租金返还方式 1、租金标准:(经甲、乙双方确定,租金标准为)(1)、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向乙方一次性缴纳个月的租金,计¥ 元,(大写人民币: )。 (2)、丙方按照甲丙双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条款缴纳租金。

20年月日起计算。 四、物业管理费等其它费用: (1)、在丙方租赁期间物业管理费,由丙方承担。 (2)、由广场管理者规定须交纳的管理保证金等由丙方缴纳。 (3)、公共部分水电分摊费由丙方按物业标准承担。 (4)、甲、乙、丙三方税费自理。 五、租赁期间商铺维修养护 (1)、公共设施正常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丙方因管理、使用不善等造成商铺及附属公共设施损坏,其维修费用由丙方承 六、 商铺的续租及返还

1、 合同期满,乙方要自己经营,应提前(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向甲丙双方提出书面

告知函,同时丙方应在该期限界满之前三日内清点、转移货物,清理商铺,书面通知甲乙方到场验收。丙方应在经营期限界满之前清理完毕商铺,将其移交乙方管理。

2、 合同期满,丙方要求继续租赁,需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合同期满三十日)向甲

乙双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乙方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善续租手续。丙方未改变经营范围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3、 合同期满,未在租赁期限界满一个月以前提出续签合同的要求,丙方应在该期限

界满之前三日内清点、转移货物,清理商铺,书面通知乙方到场验收。丙方应在经营期限界满之前清理完毕商铺,将其移交乙方管理

4、 若超过15天未移交,房屋内仍丙方物件视为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丙方 交还租赁房屋时,应保证租赁房屋和相关设施、设备系统处于正常使用后的状态,如有损坏,应当修复后交乙方,因人为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应当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5、 经过甲乙方验收合格,各有关方面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以后,办理商铺交接手续。 七、违约处理

甲方未能按协议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按到期应付租金的万分之三计违约金。 八、不可抗力

由于国家政策或地震、台风、水灾及动乱、战争等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本协议的执行或造成双方损失,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 争议解决协议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三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仲裁解决,在仲裁过程中,除正在进行裁决的有争议条款外,本协议的其他条款继续执行。 十、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期满,协议解除。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 (开发商)乙方: (购买方) 丙方: (租赁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丙方代表: 时间:年 月 日时间: 年月日 时间: 年月日篇二:商铺带租约销售方案

商铺带租约销售方案(拟) 一、定位

形象定位: 1、地中海风情步行街,品味异国情调,格调生活! 2、居家迪士尼购物乐园 消费定位:服务小区居民,辐射周边区域人群;基本满足商圈内顾客以购物、餐饮、娱乐为主的必须性的消费需求。 市场定位:开放式社区型的商业模式,(邻里中心,便利生活)完美结合专业店+商业步行街,集合购物、休闲、餐饮、娱乐为一体的“邻里中心”,以此来满足社区居民以及清远中产阶级休闲文化需求,从而达到满足自由、放松、交流、时尚和购物等多种生活目的。 商业业态定位:项目所处位置是非城市主要商业中心区,周边缺乏大型的商业设施,且周边居住人群消费水平属中等,因此将业态定位于满足周边消费需求的配套商业业态,以此基础进行招商。 功能 内容

建材洁具、陶瓷、门窗、五金、涂料

百货 珠宝、眼镜、服装、饰品、鞋帽、主题性专卖、家居、皮装、电子、文仪 超市 日常生活用品

餐饮 冷饮、咖啡店、茶艺馆、休闲小吃、蛋糕面包店 娱乐 桌游、电玩(包括电视or体感游戏)、儿童乐园 休闲 书店、音像、文化廊、水族馆

服务 美容美发、洗衣店、摄影冲印、健身 、足疗保健、药店、彩票、家政、水店 修理 家电维修、手机维修

商务 商务服务中心、银行、证券、基金

对于零售业,以中高档的零售企业和知名品牌为主,餐饮以简洁式、休闲式为主,主要是为了实现商场的购物人群的便利,但为保持环境清洁,拒绝有厨房的餐饮行业。 二、具体业态分布:

建设前期、入住业主尚不多,以装修需求和最简单的生活需求为主,主要引进餐饮、家居装饰、建材五金等;其后陆续引进包括药店、超市、家居、家装设计、餐饮以及银行等等,完全渗透业主生活的方方面面,业主可以在家门口就解决生活所需。三、招商销售总策略 1、在商铺销售前做好商铺招商工作。以销售为主,招商为辅。如商户可以购买商铺则将商铺产权转让;如商户只能接受只租不买的形式,可在商铺出租给商户后在寻找商铺买主。 2、项目主要为自营型商铺,将商铺一定年限的产权完全转移给投资人,由投资人自行决定自行经营还是出租给他人经营;

3、根据规划业态,针对性地寻找投资商户进行招商。

4、目标商户定位为全国或珠三角知名商家和连锁企业,中小型品牌专业店的经营者 以及功能性专业店的经营者。但商铺买家除这些知名商家企业外,也可以为其他有购买能力的任何目标群。

5、招商实行统一进行招商(除经营户购买的,用于自营的商铺外),统一物业管理; 6、招商顺序原则:招商采取先大户、后小户,先品牌户、后一般户的策略

7、对进场租赁经营的商户,实行放水养鱼的政策,培养市场进入成熟期,对核心主力店及 大商户招商给予各项优惠政策,以求达到带动市场的作用。

8、招商的“管理”要充分体现和强调对商户的统一服务,统一管理的原则为广大签约商户和

顾客都提供尽可能的便利。

四、招商与销售流程 1、目标商户群的确定; 2、对商铺铺位进行规划,制定合理的分割方案;

3、针对目标商群和客户群进行项目推广,扩大项目知名度,提升影响力; 4、双方洽谈,达成购买或租赁意向;

5、投资者到实地选择商铺位置,并签订买卖或租赁协议; 6、投资者按规定交纳购房款或交纳租金和服务费; 7、对已经签定租赁协议的商铺进销售;

8、发展商对商场进行最后的装修和设施配套,为投资者的进入创造良好的商业硬环境; 五、租金制定及优惠措施

1、原则上,17#18#商铺租金每平方米50~60元,19#20#21#22#商铺租金为每平方米40~50元;33#34#31#32#商铺租金为每平方米30~40元。(适用于中小商户实行的租金,大客户与主力店具体进行协商)

2、入驻第一年实行零租金,商户仅缴纳相应的水电物业费;第二年租金交付由商户和业主协商,价格浮动在原则范围内,第三年开始递增。 六、商户入驻经营费用交纳及优惠措施 1、物业管理费按平方收取,每月3元/㎡;

2、水电费一户一表,按商业用水用电价格,以实际发生额计算交纳; 3、税费由商户自行办理; 4、进场内装修费用商户自理(可隔断间墙壁由开发商免费砌好,隔层则由商户自行解决); 5、广告位统一进行规划,商户有偿使用; 七、商铺推广方案 (一)招商推广策略

a、推广目的:结合项目定位,对辅助品牌店和主力品牌进行招商,筛选有实力有特色的主力品牌入驻; b、推广方式:(1)使用主力媒体发布招商广告;媒体选择对象:报纸硬广、户外广告、灯杆挂旗、立招、站牌广告、过街或楼体条幅、dm海报、招商手册、短信;建议主要选择报纸硬广、户外广告、dm海报、短信、过街或楼体条幅形式发布招商信息。 (2)利用销售中心作为招商中心,一方面扩大宣传影响面,一方面方便与目标客户进行开发、拜访、接洽;

(二)招商推广主题(拟):

主题一:翔隆·七色城邦,百万社区风情商业街,全面招商! 主题二:到城西淘金去!零租金入驻七色城邦商业街!主题三:x万滚滚人流,带来滚滚钱流!篇三:《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带租约销售,161-26)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出卖人:杭州容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买受人:

承租人:楼寿忠 【身份证号】:330123196804249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该商品房买卖、租赁等相关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商铺租赁合同》的基础上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商品房买卖基本情况。

买卖双方于 2008年 月 日,签订购买标准地名为 富春街道金桥北路161-14 的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 916 。合同约定单价为¥ 7843.345元/㎡,总价为¥ 3179300 元。

第二条:商品房租赁基本情况

出卖人已与下列承租方签订了该商品房的《商铺租赁合同》: 承租人: 楼寿忠 于 2006 年 11 月 18 日签订了承租161-14共壹个商铺的《商铺租赁合同》,

合同期限至 2009 年 11 月 18 日止。其中161-14号商铺经承租人同意现已出售给买受人。 第三条:关于商品房售价的约定。

该161-14号商品房在租赁期内(本协议第二条)的租金收益归买受人所有,承租人继续向出卖人(即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支付租金。 买受人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商铺租赁合同》。若租赁合同提前终止,对该商铺的使用,双方另行协商,在租赁合同终止后,由出卖人恢复与相邻商品房之间的墙体。 第四条:其它约定。

本协议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商铺租赁合同》的补充,对三方均有法律约束力。三方应共同遵守《商铺租赁合同》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承租人、买受人、出卖人(出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承租人(签章): 时间: 年 月日

签于:杭州容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售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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