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施工的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公司要为特种作业人员建立管理档案,确保持证上岗。
二、公司应聘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特种作业,制订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三、特种作业人员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公司项目部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四、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五、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科的监督检查。
六、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向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科长报告。
七、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上岗作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