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合作备忘录
2023-03-24
来源:爱问旅游网
特 稿 农业部上海市人民政府 共同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合作备忘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 规划的批复》(围函[2010]38号)精神和中央关于在 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 要求,经农业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协商,决定共同推 进~卜海市农业现代化建设,并签订本合作备忘录。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上海市推进“四个率 先”(率先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 力,率先推进改革开放,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建设“四个中心”(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 心)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 放,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切实增强科技自主创新 能力,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稳步提升农产品质量 安全水平,努力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大力发展高产、 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不断提升农业综 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着力推进城乡统筹协 调发展,在推动长江三角洲地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发 挥带动和示范作用,为在全国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 探索道路。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实现上海市现代农业产业结构不断 优化,科技进步贡献率显著提升,生产要素配置更加 优化,农业劳动生产率稳步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 明显提高,城乡发展更加协调,力争在发挥农业科技 引领作用、先进农业设施和装备广泛应用、农业资源 } 海农村经济2011年第3期 有序利用、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产品质量安 全全程控制和监管、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等方面走 在全国前列,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二、王芰网容 三、主要内容 (一)深入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加强农业新品种 选育、农业装备、农业生态、农业农村信息化及农产 品质量安全等领域的科技联合攻关,力争突破一批 具有前瞻性、引领性的关键技术。选择蔬菜、食用菌、 花卉、生物技术、远洋渔业开发利用等领域,推动部 级农业重点实验室和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 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推进上海农业科技创新 技术服务平台和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支持在沪 部属科研院所和管理机构建设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 等科研设施。支持中国渔政东海基地选址、建设和开 展维权护渔工作。鼓励高端农业科技人才落户上海, 配套有关优惠政策。 (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先行先试。共同推进浦 东新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崇明、松江等 区县和农垦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区。推动各项农业管 理体制改革措施在浦东新区先行先试,力争在重要 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发挥农垦在现代农业 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促进农业生产要素和 资源向从事专业化、规模化生产的农业组织集中。支 持上海农村产权交易所拓展业务。 (三)大力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支持构建以市场 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体的 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积极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育种 5 中心建设,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 (六)积极推进沪台农业合作及农业对口支援与 促进上海形成蔬菜、粮油、畜禽、水产为主体的种子 合作交流。积极推进海峡两岸农业技术交流与产销 产业。鼓励国内外知名种业企业落户上海。推动节水 合作,支持办好“海峡两岸(上海)农业合作试验区” 抗早稻、双低油菜、蔬菜、奶(肉)牛冻精、团头鲂等上 和“上海台湾农产品交易中心”。扎实开展农业对口 海优势种源产品推广应用。支持上海科研院校承担 支援新疆喀什、西藏日喀则、青海果洛、云南迪庆等 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 四州、重庆万州、湖北宜昌和四川都江堰等相关工 (四)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建立健全 作,切实帮助对口支援地区拓展优质农产品产销业 农产品产地准出和销地市场准入制度。探索建立农 务。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和周边地区的农业合作与交 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评估机制。加快推进建设 流。支持上海农业企业“走出去”,进一步做大做强外 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中心。支持健全完善农 向型农业。积极做好农业部安排参访上海的国外农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加强农业标准修订和整建 业政要接待工作。 制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不断拓展农产品 质量安全检测项目和内容。 四、工作机制 (五)积极培育农产品市场体系。充分发挥上海 双方加强沟通与协商,及时研究解决共建相关重 西郊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展示直销中心等销地市 大问题,合力推动共建工作。农业部加强对上海市农 场和光明食品集团等企业的作用,促进各地农产品 业现代化及相关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并积极帮助协 在上海的集散和销售。支持上海成为全国农产品订 调在资金安排、项目布局、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倾斜 单中 Ii,之一,充分发挥上海口岸作用,为扩大农产品 支持。上海市人民政府负责做好规划编制、项目实施、 进出口贸易服务。积极推进大型综合超市与农民专 资金监管工作,积极落实中央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和财 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超对接”。完善农产 政专项资金。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和上海市农委分别作 品市场价格信息收集系统,建立健全农产品价格发 为联络员单位,具体负责合作沟通协调等日常事务工 布和监测预警机制。 作,交流通报有关情况,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口 6 上海农村经济2011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