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绩效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进一步激励员工工作热情,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使工作体系更加合理和规范,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安环部所有人员绩效管理。
三、绩效奖金额度
绩效奖金额度按公司规定执行。
四、绩效奖管理细则
绩效管理实行各项100分制,分为出勤、纪律、卫生、事故、临时工作内容五大部分,共500分。具体细则如下:
1、出勤
迟到、早退、请假、旷工除了按公司规定处理外,仍执行绩效考评分制。
2、劳动纪律
(1)个人:月度未违反劳动纪律的,该项满分;违反劳动纪律的均不同程度扣分;当月出现旷工少于1天(含)的,扣10分;月度内连续旷工多于1天(不含)但少于3天(不含)的,扣减当月该项绩效奖金;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的,按公司规定执行。
(2)主任:月度班组内部未出现违反劳动纪律的,主任得5分;安全员每出现1次违反劳动纪律的,主任连带扣分。
主任本人因出现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按第(1)条处理。
3、卫生
以部门日常卫生检查和公司卫生检查中查出的不合格项考核。部门日常检查出的不合格项每1项扣减责任人当月卫生绩效分5分;公司卫生检查中检查出的不合格项,每1次扣减责任人当月卫生绩效分10分。(主任检查出的卫生扣分不计算在内)。
主任本人因出现卫生不合格项的按员工扣分规定处理(主任卫生项实际得分为在班组卫生平均分的基础上减去主任个人卫生项扣分)。
4、事故
事故根据程度不同实行扣分制度,及根据预防与处理程度实行加分制度(具体见附表),主任具有连带责任。
5、工作内容
(1)根据平时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对安全员实行绩效考评制度,对于工作中出现的
错误视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扣分;
(2)部门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员工未按质按量完成的,视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扣分。
五、注意事项
月度考核中,部门违反安全、卫生、劳动纪律查出的,对员工和主任均做考核。如当月员工某项绩效分已为0分,部门可将后期发生的非正常事件上报生产副总,生产副总依据《奖惩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安环部
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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