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所所长岗位责任制
1、所长是全所的负责人,对本所的安全经济运行、技术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负责贯彻执行电业安全生产方针及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思想教育,组织安全活动、主持事故、障碍的调查分析;
3、编制年、月、工作计划(包括大、小修、预防性试验、降损、“双措”等),并组织实施,按时总结工作,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和各种报表;
4、加强设备管理,及时组织消除设备缺陷,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下运行;
5、建立健全正常运行工作秩序,定期巡视检查设备和查阅有关记录簿,了解运行情况,做好安全经济运行和电能质量的分析,遇有较大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的操作应主持准备工作,并在现场指导监督; 6、组织全所人员学习技术业务,不断提高技术素质和业务水平,不定期的考问讲解和考核,搞好现场培训活动;
7、组织好新建、扩建工程投运前的准备工作,参加工程和设备质量的验收工作; 8、负责文明生产,环境整洁,不断改善所容所貌。
变电所专责工程师(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变电所专责工程师(技术员)是本所技术负责人,协助所长做好运行、技术管理和培训工作;
2、监督检查规章制度招待情况和各种记录填写情况,根据存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定期检查,计算“两票合格率”组织好专题运行分析;
3、掌握设备健康情况,按期完成设备定级工作,提出设备升级规划,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技术政策,提出变电所设备更新规划;
4、推广新技术,编制保证安全经济运行,预防设备事故,人身事故,的技术措施和对策; 5、制定较大停电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组织措施,审查复杂操作的操作票,解决现场发生的技术问题;
6、建立健全图纸和技术资料,并保持符合实际; 7、编制和修改现场规程;
8、编制专业技术管理和培训计划,作好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工作。
变电所值班长岗位责任制
1、值班长是本值安全运行和维护工作的全面负责人; 2、组织好本值正常运行工作,接受和执行调度命令,正确迅速的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 3、定时组织设备巡视和抄表工作,发现缺陷应及时组织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组织
好设备清扫维护工作;
4、受理工作票,有疑问时及时向签发人提出,组织进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的实施,负责设备检修后的质理验收工作;
5、审查操作票,重要操作担任监护和操作,审查本班记录,保证其正确,根据季节变化和设备薄弱环节做好事故预想,完成本值班培训工作。
变电所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1、在值班长的领导下,坚守岗位,精神集中,随时监督、准备应付可能发生的异常现象; 2、有权接受调度命令,填写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
3、负责按时巡视设备、作好记录、发现缺陷及时向值班长汇报,按时抄表,并计算有功、无功电量,保证正确;
4、负责正确填写各种记录,保管工具、仪表器材,钥匙和备件并按值移交;
5、做好所用交直流,二次回咱熔丝检查,事故照明试验以及设备维护,清洁卫生和文明生产;
6、加强学习做到“三熟、三能”。
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班,未经履行交接手续前,交班人员不准离岗;
2、禁止在事故处理或倒闸操作中交接班,交接班时如发生事故,未办理一般在交班前30分钟停止正常操作; 3、交接内容应包括: (1)本所运行方式
(2)保护和自动装置运行及变化情况 (3)异常运行和设备缺陷、事故处理情况 (4)倒闸操作及未完成的操作指令
(5)设备检修,试验情况,安全措施的布置,地线组数,编号及位置和使用中的工作票情况。
(6)仪器工具、材料备件和消防器材完备情况 (7)领导指示与运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4、交接班时必须严肃认真,要做到交的细致,接的明白,在交接班过程中也应有人监督; 5、交班时由交班值班长向接班值班长及全体值班员做全面交待,接班人员要进行重点检查核实;
6、交接检查后,双方值班长应在运行记录簿上签字,并与系统调度试验电话,互通姓名、核对时钟。
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1、值班人员对运行和备用有周围环境,按运行规程的规定定时,定点,按巡视路线进行巡视检查;
2、遇有下列情况由值班长决定增加巡视次数;
(1)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时
(2)新装、长期停运或检修后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3)设备缺陷有发展,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
(4)遇有大风、雷雨、浓雾、冰冻、大雪等天气变化时 (5)根据领导指示增加的巡视等;
3、巡视后向值班长汇报,并将发现的缺陷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重大设备缺陷应即时向领导汇报;
4、值班长每班至少全面巡视一次,变电所长、专责工程师(技术员)每周分别进行一次监督性巡视,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夜间熄灯巡视;
5、巡视中遇有严重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情况,应按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同时向领导汇报。
设备验收制度
1、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大、小修,定期试验,临时检修后必须质量验收合格,图纸资料完备,移交给变电所后,方能投入系统运行;
2、设备验收应按部署须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 3、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中间验收时,变电所负责人应指定专人配合进行;
4、大、小修、预试,继电保护,仪表校验后,由修试人员将情况记入专业记录簿内,并注明是否可以投入运行,无疑后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5、验收的设备个别项目末达到难收标准,而又急需投入运行进,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在额定条件下运行或备用的设备上发生了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或达不到一类设备条件的问题,均叫做设备缺陷,设备缺陷可分为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设备缺陷严重威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不及时处理可能造成事故者, 一般缺陷:设备缺陷不及时处理,尚能保持安全运行者;
2、发现设备重大缺陷,当值班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消除或采取可靠措施,当班不能消除的缺陷,应由所长组织力量予以消除;所长无力消除的缺陷,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上级领导应指定专人及时消除,并由值班人员监督执行;
3、发现设备一般缺陷,可列入正常维修计划进行处理;
4、设备缺陷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员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5、值班人员在运行中应加强设备缺陷的监视,在交接班时应详细进行交待;
6、变电所所长应经常查阅设备缺陷记录簿,了解设备缺陷内容和处理情况,对末消除者应尽快安排处理;
7、消除重大设备缺陷遇有困难时,应及时同当地电业部门联系请求支援,以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保卫及防火制度
1、变电所是电力中枢,是重要生产保卫单位,应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2、外来人员应持证明,经企业保卫部门或主管部门的批准(用电监察人员持省局发的用电监察证件)要建立外来人员登记薄,详细记载出、入所时间、姓名、单位等;
3、严禁在变电所电气设备周围动火,如因工作需要时,须经主管领导和保卫部门的同意,并做好消防措施;
4、变电所的消防工具和器材,要定期检查,抽样试验,对损坏及过期的应及时更换,不得拖延;
5、防火工具、器材应放在指定地点,使用方便,严禁随便动用;
6、易燃、易爆物品应放在指定地点或专用仓库保管,严禁放在火源附近;
7、变电所应划定消防部位,指定防负责人,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并有消防部位平面图。
现场安全监护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与安全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作业监护; 2、深入现场审定安全措施,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制定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的违章作业; 3、对施工作业人员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督促监护施工作业人员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
4、负责对作业现场生产,安全器具进行检验,做到使用前检查合格并正确使用,坚决制止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开工前会同工作负责人做好安全大检查,解决存在的不安全问题,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对安全措施不符合规定,任务不清、停电范围不明等问题进行纠正,必要时有权停止其不安全的施工作业和操作;
5、作业中发现不安全问题时,要妥善处理,并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预防措施,确保施工作业和操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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