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回龙观F02区F201、F202住宅楼工程 2004年4月 10日
作业类别、部位: 塔吊、吊物料安全要求 交底内容: 本工程现浇结构使用材料种类多。为了安全生产,在吊物时要求如下: 1、 塔吊作业时,司机、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信号工佩带明现标制。 2、 3、 4、 5、 6、 五级风以上严禁吊大模板。六级风以上停止吊装作业. 司机严禁擅自调整安全装置,以满足某项操作要求。 小于一米的零散物件必须使用容器,不能装的过满。 大模板必须放到指定区域内,严禁放到他处. 吊布料杆时,应把布料杆先固定好,后拆除吊钩。 7、 司机在作业时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 交底人 安全员 班组长 注:1、下达施工任务同时,必须进行安全交底
2、本记录一式二份,安全员、班组长各留一份,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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