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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优质工程

2021-01-21 来源:爱问旅游网
关于开展创建结构优质工程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冀建质〔2010〕362号 日期: 2010-07-06 09:05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进一步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进一步推进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鼓励我省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争创名优工程,促进全省建设工程结构质量不断提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从2010年开始启动创建河北省结构优质工程(以下简称结构优质工程)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结构优质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及相关分部、分项工程在满足设计文件、规范标准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评价出的质量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具有一定代表性、示范性和创新性的结构工程。

(二)创建结构优质工程应实行目标管理、事前策划和过程控制的原则,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突出对创建过程的质量控制。

(三)实施创优的工程,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做出过程控制评价,评价内容应包括结构工程质量、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工程结构尺寸偏差实测、工程结构观感质量、工程技术资料和安全与功能检测资料。

(四)创建结构优质工程应坚持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实施,其它各方共同参与、紧密配合的原则。实施创优的工程,应在承包合同中明确质量目标以及各方责任。

(五)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引导工程建设各方树立质量品牌意识,帮助和指导施工企业开展创建结构优质工程。下列工程项目或单位应当创建结构优质工程: 1、大中型公共建筑、标志性、纪念性建筑物和政府投融资的建设工程项目;

2.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一级以上施工企业,每年度应创建不少于一项结构优质工程。其它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施工企业也应积极创建结构优质工程;

3、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棚户区改造工程应当创建结构优质工程。

(六)结构优质工程是我省建筑业的一项荣誉奖项,是申报“省优质工程”和国家“鲁班奖”的必备条件之一。

(七)结构优质工程的评选对象为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我省建筑企业境外工程评优,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八)结构优质工程由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任何单位不得收取费用。二、申报条件和受理范围

(一)创建工程必须依法办理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等手续,符合基本建设程序。 (二)创建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必须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施工,不得转包和分包。

(三)创建工程的建筑规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 2、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 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造价在1500万元以上;

4、工程建筑面积和规模达不到上述要求,但建筑风格独特或对政治、经济、文化具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5、县(市)级创建工程申报规模可以适当放宽,但原则上不低于上述规定的80%。 (四)申报优质结构工程应有不少于三次摄像,摄像的部位应分别于:

1、基础结构完工,尚未回填土;

2、标准层钢筋绑扎完毕,尚未浇捣混凝土; 3、主体结构已完成,尚未进入装饰装修。 三、申报程序

(一)工程开工前,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时,施工单位向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资料: 1、工程承包合同;

2、《创建结构优质工程计划目标书》(见附表1);

3、《创建优质结构工程施工方案》(包含具体的创优措施)。

(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申报资料审核,符合要求的项目列入创建计划,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工程申报材料上报省质监总站。

(三)凡未列入创建计划的工程,原则上不予评定优质结构工程。 四、评价程序

(一)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及本通知规定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自评。

(二)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三)市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和参建各方评定完成后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和复查,验证创建单位对工程质量评价的准确性,对符合评定标准的创建工程报河北省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测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省质监总站”)。

(四)县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创建工程的日常检查和抽查,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复查应由市级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符合评定标准的创建工程由市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省质监总站。

(五)工程质量的复查应在主体结构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河北省创建优质结构工程复查申请表》 (见附表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创建单位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查工作。

(六)省质监总站应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市创建的结构优质工程进行抽查。 五、过程控制

(一)建设单位应组织参建各方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在创建过程中充分调动各方创优积极性,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对创建项目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最终实现创建目标。(二)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建立创建优质工程领导机构,完善项目质保体系,制定科学、周密、可操作的创建结构优质工程施工方案。

在创建活动中应明确责任,强化检查,注重落实,要做到工程技术资料及时、完整,自检自查结果上墙。

(三)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理方案,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核查创建项目的技术资料,复核工程实测数据,做好创建优质结构工程质量评价签认工作。 (四)勘察、设计单位应积极配合施工,及时进行施工图设计交底,提供准确、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参加结构优质工程质量评价工作。

(五)检测单位应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及时、准确的为创建工程项目提供监测数据和检测报告,为结构优质工程质量评价提供依据。

(六)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和复查的方式,对工程质量进行过程控制:

1、对创建工程抽查的主要内容: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工程结构实体质量、工程结构观感质量、工程技术档案等;

2、对创建工程抽查频率应按照《工程质量监督方案》执行,并对下列部位重点抽查: (1)基础钢筋工程; (2)基础混凝土工程;

(3)主体施工的任一标准层钢筋工程; (4)主体结构混凝土工程。 3、对创建工程复查的具体内容包括:

(1)施工单位对工程结构质量特征介绍材料(包括录制部分楼层钢筋隐蔽验收的影像资料); (2)工程技术资料; (3)工程结构观感质量; (4)工程结构尺寸限值实测。 六、否决条件

当创建工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进行优质结构工程评价: (一)工程施工中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二)使用国家、省、市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不合格材料的;

(三)参建各方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质量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或在创建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 (四)地下工程渗漏超过有关规定的;工程结构出现超过标准的不均匀沉降、超过规范规定的结构裂缝、存在加固补强的;

(五)工程结构变更,未按规定履行设计变更和图纸审查程序; (六)工程技术资料不足以反映实体质量状况的工程;

(七)在创建过程中因质量问题被投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结构安全的; (八)在国家、省、市组织的质量检查中受到过通报批评的。 七、质量评价标准

创建工程应在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其配套的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评价,并符合下列标准: (一)分项工程检验批优质标准:

1、主控项目质量符合设计、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2、一般项目按现行验收规范要求全数检查的项目应100%符合要求,现行验收规范要求抽样检查的允许偏差一般项目,项目各测点实测值均达到规范规定值。 (二)分项工程优质的标准: 1、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应全部合格;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50%以上(含50%)达到检验批优质标准。 (三)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优质的标准: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所含分项工程全部合格;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所含分项工程50%及其以上达到分项工程优质标准; 3、质量管理及控制资料完整。检查评分见附表3;

4、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性能检测符合相关规定。检查评分见附表4; (五)结构优质工程的质量标准:

1、所含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质标准; 2、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完备。检查评分见附表5;

3、工程结构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应全部符合验收规范规定,且有50%及其以上检查项抽测点的平均数达到规范规定值的0.9倍及其以内。检查评分见附表6; 4、观感质量评定得分率达到85% 及其以上(检查评分见附表7);

5、工程综合评价得分应达到90分及其以上(各检查项的权重分值及综合评价见附表8)。

八、组织与管理

(一)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我省创建结构优质工程的管理工作,具体由省质监总站负责实施。

(二)省质监总站每年不定期组织对全省各市、县的结构优质工程进行抽查,对获得省结构优质的工程项目进行网上公示,并颁发由省质监总站统一印制的河北省结构优质工程证书。 (三) 市、县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分别负责对本辖区内审报的创建工程进行过程控制。 九、表彰与奖励

对获得河北省结构优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个人可采取下列方式进行奖励:

(一)准予在工程实体上镶嵌永久性标志;

(二)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予以表彰并授予相关单位及人员《荣誉证书》; (三)对创建结构优质工程的施工企业,可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给予加分;

(四)建设单位应当给予施工单位金额不低于结构工程总造价3-5%奖励,对其他参与单位可适当奖励;

(五)对创建河北省结构优质工程的施工、监理企业等,应记入信用档案。 十、工作要求

(一)创建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在1-3年内停止申报省优质结构工程评选资格。

(二)检查人员要公开办事,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者,给予批评、警告,直至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三)获得河北省结构优质工程的项目,发现其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应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后,撤销其河北省结构优质工程荣誉称号及相应奖励。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各市可根据本通知制定实施细则。

附件:河北省创建优质结构工程质量评价表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

附件:

河北省创建优质结构工程质量评价表

工程项目所在地: 工程项目名 称: 申 报 单 位: 申 报 时 间:

河北省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测管理总站

表1

河北省创建优质结构工程计划目标书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所在地 工程造价 开工日期 创优目标 建筑面积(m2) 机构类型/层数 计划主体完工日期 项目经理 总承包企业 联系电话/手机 姓名 项目管理组 姓名 成员名单 姓名 职责 姓名 职责 职责 姓名 职责 职责 姓名 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 联系电话/手机 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手机 质量创优措施(拟采取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等措施及《创建优质结构工程施工方案》): 建设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中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组成员姓名必须为本人签字。 2《创建优质结构工程施工方案》可另附文字材料。

表2

河北省创建优质结构工程复查申请表

申报单位(章) 填报日期 工程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m2) 工程开工日期 总承包企业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意见(章) 结构类型/层数 结构主体竣工日期 项目经理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意见(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质量监督机构核查意见: 核查人: 年 月 日

表3 优质结构工程质量管理及控制资料核查评价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检查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合计 核查得分率 实得分 核查得分率= ———— ×100% 应得分 监理(建设)单位核查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项目技术负责人 应得分 10 10 10 10 30 10 10 10 10 10 2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20 20 实得分 质量监督机构核查意见: 核查人: 年 月 日 资料名称 施工图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 地基验槽记录 原材料、半成品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验收记录及复试报告 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报告 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 钢筋连接性能试验报告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砂浆、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及现场混凝土开盘鉴定记录 混凝土强度、抗渗试验报告 砂浆强度试验报告 大体积混凝土专项施工方案及控制记录 装配式结构预制构件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 装配式结构预制构件吊装记录 预应力结构用锚夹具、连接器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 预应力筋安装、张拉及灌浆记录 钢结构用钢材、焊条(剂)出厂合格证及进场复验报告 焊工合格证 高强螺栓终拧扭矩、梅花头检查报告 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备注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注:1)资料完整、数据齐全并能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真实、有效、内容填写正确,分类整理规范,审签手续完备的得标准分;2)资料完整、数据齐全并能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真实、有效,整理基本规范,审签手续基本完备的得85%标准分;3)资料基本完整并能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真实、有效、内容审签手续基本完备的70%标准分;4)资料不完整的项目得0分。

表4-1 地基基础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性能检测评价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检查项 1 2 3 4 5 项目技术负责人 评分标准 应得分 实得分 备注 安全和功能检验项目 地基承载力 复合地基承载力测试报告 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 地基强度、压实系数、注浆体强度 复合地基桩体强度(土和灰土、夯实水泥土桩测桩体干密度) 1)资料真实、有效,一次检测满足设计30 及规范要求的得30分;2)按有关规范规定,经过处理后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的,30 得0分。 30 1)资料真实、有效,一次检测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的得30分;2)按有关规范规30 定,经过处理后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的,得20分。 30 1)桩身完整性一次检测95%及其以上为Ⅰ类桩,其余为Ⅱ类桩时得30分; 2)一次检测90%及其以上,但不足95%为Ⅰ类桩,其余为Ⅱ类桩时得25分;3)一次检测70%及其以上不足90%达到Ⅰ类桩,且Ⅰ、Ⅱ类桩合计达到98%及以上,且其余桩验收合格时得20分。 1)同条件养护试件检验结果符合规范要求的得15分;2)同条件养护试件检验结果达不到要求,经检测符合有关标准的得10分。 1)一次检测合格率达到100%时得15分;2)一次检测合格率达到90%及以上时得10分;3)不符合上述条件时得0分。 1)无渗水,结构表面无湿渍的5分;2)结构表面有少量湿渍,整个工程湿渍总面积不大于总防水面积的1‰,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O.1m2,任意lOOm2防水面积不超过1处的得3分。 6 基桩桩体完整性测试报告 30 7 混凝土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 15 8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 15 9 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5 合 计 实得分 检查得分率 检查得分率= ———— ×100% 应得分 施工单位 监理(建设)单位核查意见 项目经理: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凡实得分出现0分检查项时,工程不得评优。

质量监督机构核查意见 核查人 年 月 日

表4-2 主体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性能检测评价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评分标准 项目技术负责人 应得分 实得分 备注 检查安全和功能检验项目 项 1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 2 混凝土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 3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 4 高强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复验报告 5 焊缝超声波、射线探伤检验报告 6 钢结构涂装质量检验 1)检测合格率达到100%时得20分;2)检测合格率达到90%及以上时得17分;3)检测合格率达到70%及以上时得10分。 1)同条件养护试件检验结果符合规范要求的得30分;2)同条件养护试件检验结果达不到要求,经检测符合有关标准的得20分。 1)一次检测合格率达到100%时得30分;2)一次检测合格率达到90%及以上时得20分;3)不符合上述条件时得0分。 1)全部高强螺栓连接副紧固质量检测点好的点达到95%及以上得30分;2)当检测点好的点达到85%及以上,但不足95%时得25分;3)当检测点好的点不足85%或出现不合格点时得0分。 1)焊缝经检验后返修率≤2%时得30分;2)2%<返修率≤5时得25分;3)返修率>5%时得0分。 1)全部涂装漆膜厚度检测点好的点达到95%及以上,其余点达到合格点时得20分;2)当检测点好的点达到85%及以上,其余点达到合格点时17分;3)当检测点好的点不足85%,其余点均达到合格点时14分。 20 30 30 30 30 20 合 计 实得分 评价得分率 评价得分率= ———— ×100% 应得分 施工单位 监理(建设)单位核查意见 质量监督机构核查意见 项目经理: 总监理工程师: 核查人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凡实得分出现0分项时,工程不得评优。 2、高强螺栓连接副紧固质量、涂装漆膜厚度检测点好的点按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规定。

表5 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评价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检查检查项目 项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1 及质量责任制度 施工操作标准及质量验收规范配置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质量目标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质量控制措施及责任制度 规范配置、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质量目标及措施 评分标准 项目经理 总监理工程师 应得分 实得分 备注 1)质量管理及质量责任制度健全、且全面落实的得20分;2) 质量管理及质量责任制度健全、且能基本落实的得1720 分;3)有主要质量管理及质量责任制度,能基本落实的得14分。 1)工程所需质量验收规范齐全,主要工序有施工工艺标准的得20分;2)工程所需质量验收规范齐全,50%及其以上主要工序有施工工艺标准的得17分;3)主要项目有相应质量验收规范,25%以上不足50%的主要工序有施工工艺标准得14分;4)主要项目缺质量验收规范或主要工序施工工艺标准配置不足25%的得0分。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审批手续齐全、可操作性好、针对性强,认真落实的得15分;2)可操作性、针对性较好,并基本落实的得13分;3)落实一般的得10分。 2 施工单位 20 3 15 4 1)质量目标和措施明确、切合实际、措施有效性好、实施15 好得15分;2)实施较好得13分;3)实施一般得10分。 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符合要求,质量控制措施及质量责任制度健全、且全面落实的得10分;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符合要求,质量控制措施及质量责任制度健10 全、能基本落实的得8分;3)人员配置基本符合要求,有主要质量管理及质量责任制度,能基本落实的得6分。 1)工程所需质量验收规范齐全,规划、细则编制审批手续齐全、可操作性好、针对性强,认真落实的得10分;2)10 可操作性、针对性较好,并基本落实的得8分;3)落实一般的得6分。 1)质量目标和措施明确、切合实际、措施有效性好、实施好的得10分;2)实施较好的得8分;3)实施一般的得6分。 10 5 监理单位 6 7 合 计 实得分 检查得分率 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检查得分率= ———— ×100% 应得分 施工单位 监理(建设)单位核查意见 质量监督机构核查意见 项目经理: 总监理工程师: 核查人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表6 优质结构工程结构尺寸偏差及限值监督抽测记录表

工程名称 检查项目 轴线位移 砌体表面平整度 独立基础 墙、柱、梁 剪力墙 层高 板厚- 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 结构 尺寸 钢结构 网格 结构 地下防水 柱、梁 允许偏差 (mm) 10 5 10 8 5 ±10 +8 -5 +10,-7 施工单位 检查点数 1 2 3 4 5 墙、板、壳 单层结构整体垂直度 多层结构整体垂直度 总拼完成后挠度值 屋面工程完成后挠度值 +8 -5 H/1000 且≤25 H/2500+10 且≤50 ≤1.15倍设计值 ≤1.15倍设计值 -10 (签章) 核查人: 年 月 日 6 7 8 9 10 备注 砌体结构 轴线位移 混凝土结构 卷材、塑料板搭接宽度 合格点数 实测点数 合格率% 质量监督机构意见: 表7 优质结构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检查项 1 2 3 地4 基5 基6 础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检查项数 施工单位 检查意见 主体 施工单位自评 项目 基础混凝土 基础砌体 地下室墙面 地下室梁、板 地下室柱 地下室防水工程 变形缝后浇带 梁、板混凝土 柱混凝土 室外墙体 室内墙体 楼梯、踏步 风道、井道 节点构造 钢屋架 网架 压型金属板 变形缝 后浇带 好 一般 差 验收检查记录 得分率% 检查评价 好 一般 差 其中评为好的项数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建设)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单位核查意见 年 月 日 质量监督机构 核查人: 核查意见 年 月 日 注:1、观感质量得分率=其中评为好的项/检查项;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差的项目,应按施工规范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查,如达到要求按一般评定,如仍达不到要求,不能参加结构评优; 2、观感质量好、一般、差评价参见河北省《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定》解释与答疑。

表8 优质结构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检查项目 项 1 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 评定得分计算方法 权重分值 实得分 12 5 3 10 20 25 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实得分=12×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检查得分率% 建设、勘察、设计、图审、对各参建单位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及 2 检测各参建单位职责落实 职责落实情况综合评分。 结构施工期间达到省级文明工地,3分; 3 安全文明施工 市级文明工地,2分。 基础安全与功能、性能检安全与功能、性能检测实得分=10×安全4 测 与功能、性能检测得分率% 主体安全与功能、性能检安全与功能、性能检测实得分=20×安全5 测 与功能、性能检测得分率% 工程结构尺寸偏差及限值工程结构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实得分=6 实测 25×结构尺寸实测合格率% 7 8 观感质量 质量管理及控制控制资料 观感质量实得分=20×观感质量得分率% 20 质量管理及控制资料核查评定实得分=10×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得分率% 10 综合得分 综合得分=∑实得分 施工单位自评: (签章)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签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意见: (签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质量监督机构意见: (签章) 核查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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