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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汇编(员工手册)

2021-08-21 来源:爱问旅游网
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2.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

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5.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奖励。

6.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7.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条 办公室管理制度

1.文件收发规定

(1)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由总经理签发。 (2)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审核.签发。

(3)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4)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5)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6)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7)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8)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_____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_____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2.文印管理规定

(1)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2)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办公室打印。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也由办公室各统一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3)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4)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3.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1)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经理审核并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2)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3)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4)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5)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第三条 考勤制度

1.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工作时间按照国家规定为双休制。假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3.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 天以内的(含 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天以内的(含 天),由副总经理批准; 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4.上班时间开始后 分钟至 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 分钟以上者,按旷工 天论处。提前 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 分钟者,按旷工 天论处(上下班时间)。

5.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 次者,扣发 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 次以上 次以下者,扣发 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 次以上 次以下者,扣发当月 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 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6.旷工 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 天者,扣发 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

工 天者,扣发 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 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 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

过 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 天以上, 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 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 天以上者(含 天),予以辞退。

7.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

工 天处理;当月累计 次的,按旷工 天处理;当月累计 次的,按旷工 天处理。

8.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关条款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9.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10.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第四条 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2.公司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3.公司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其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局批准后实施。

4.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需要增加用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5.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6.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局主席提名董事局聘任;

(2)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主任等高级职员,由总经理提请董事局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及其他员工,由总经理聘任。

7.公司内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职时,可能由内部晋升或调职,出现下列情形进行对外招聘。 (1)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 (2)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

(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募人才时。

8.甄选员工任用之主要原则是应聘者对该申请职位是否合适而定,并以该职位所需的实际知识及应聘者所具备的素质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及潜质和工作经验等为准则,经所属部门考核合格任用。

9.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3个月。

10.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人事部和培训部负责。员工试用期间,由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试用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11.员工试用期满 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 12.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13.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14.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15.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16.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17.婚假:法定婚假 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 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18.产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9.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 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20.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21.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人事部门办理辞职手续。 22.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23.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人事部给予办理辞职手续。

24.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25.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26.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合同规定的辞退条件的,报原批准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27.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28.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9.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30.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 差旅费管理制度

1.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2.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膳食费及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电或招待费等。

3.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 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讫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4.差旅费按业务需要按岗位职务分成如下几个包干: (1)享受总经理以上待遇的人员,差旅费实报实销。

(2)享受副总经理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人民币 元/日。

(3)享受部门负责人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人民币 元/日,其他人员宿费上限人民币 元/日,另伙食补助人民币 元/天。交通费以经主管领导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

(4)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主管领导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

(5)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5.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 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第六条 合同管理制度

1.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2.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3.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4.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5.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6.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7.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8.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9.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 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10.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11.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12.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13.合同管理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

14.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第七条 档案管理制度

1.各部室应在每年 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移交上年度文书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2.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3.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4.各类合同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由办公室归档,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并由信息中心实行电脑化管理。 5.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2)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

(3)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4)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分管领导;

(5)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第八条 保密制度

1.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技术;

(4)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5)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账户账号; (6)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3.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4.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5.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6.档案室.微机室等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更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第九条 车辆管理制度

1.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先向办公室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2.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

3.外单位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4.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

5.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 6.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需增补油票的,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7.办公室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等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

8.违规与事故处理

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5)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第十条 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

1.本办法所称工作过失,是指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贻误管理与服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工作人员在实施管理与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工作过失责任: (1)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许可而不予受理.许可的; (2)不予受理.许可不告知理由的; (3)超越权限实施许可的;

(4)对涉及不同部门的许可,不及时主动协调,相互推诿或拖延不办,或者本部门许可事项完成后不移交或拖延移交其他部门的;

(5)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达到标准要求的; (6)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

(7)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

(8)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造成工作失误的;

(9)其他违反内部管理制度贻误工作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3.工作过失责任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4.承办人未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负直接责任。

承办人弄虚作假,致使审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5.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意见实施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6.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工作失误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审核人负间接责任,批准人负领导责任。

7.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间接责任。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

8.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正确意见,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9.集体研究.认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集体共同承担责任,持正确意见者不承担责任。

10.两人以上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按个人所起的作用确定责任。 11.对工作过失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

(1)情节较轻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批评教育或书面告诫,并处以罚款的处理:

所有工作岗位因工作不到位,服务质量不高,造成服务对象投诉情况属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人民币 元;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每出现一次罚款人民币 元;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人民币 元;因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每出现一次罚款人民币 元;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达到标准要求的,每出现一次罚款人民币 元;私自进行有偿咨询或服务,违规收取押金.保证金和其他费用的,出现 次罚款人民币 元,收缴违规收取的费用;超越规定权限实施许可或者擅自提高.降低许可条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出现 次罚款人民币 元;未严格执行保密和文件管理规定,致使

文件.档案.资料泄密.损毁或者丢失的,出现 次罚款人民币 元,并有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未按规定使用公章,导致后果发生的,出现 次罚款人民币 元。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因关门.关窗等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失窃的,追究责任人等价赔偿责任。

(2)情节较重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和调离工作岗位或留用察看。

(3)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和免职或辞退。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若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工作过失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一年内出现 次以上应予追究的工作过失情形的;干忧.阻碍.不配合对其工作过失行为进行调查的;对投诉人.举报人打击.报复.陷害的;拒不纠正过失行为的;有其他需要加重处分情节的。

12.本办法未做具体规定的,可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集体研究处理。

第十一条 行政接待工作管理规定

1.行政接待工作的主要任务

(1)安排上级部门.兄弟单位.业务关联企业各级领导在本地的吃.住.行。 (2)安排重要来宾的检查.考察.调研等活动。 (3)协助办理会议的会务工作。

(4)协助开展公共关系工作,协调好外部环境。 2.行政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为提高企业发展和经济效益服务的原则,强化公关意识,宣传企业形象,广泛获取信息。

(2)坚持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原则,执行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符合礼仪要求,杜绝随意性。

(3)坚持勤俭节约.热情周到的原则,根据来宾的身份和任务执行不同档次的接待标准,反对铺张浪费。

3.行政接待工作的程序.规范

(1)接打电话要使用文明语言,并做好电话记录。

(2)客人来访应热情迎接,主动引导客人到办公室或接待室交谈,如本人有事需要暂时离开办公室,应将办公桌上的文件.资料.贵重物品安放好,以免泄密或丢失。

(3)宴请客人实行派餐单制度,经办人填写派餐单,科室.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 4.行政接待工作的标准.要求

(1)事务性接待标准.要求。根据领导意图及客人的需求,掌握接待工作的规律,做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计划周密.主次分明.机动灵活.着装大方.举止文明,不擅自在授权范围外作任何决定和承诺。

(2)宴请标准.要求。宴请客人时,应根据宴请的性质和规模不同,分为工作餐.聚餐.宴会.大型宴会四个标准:

工作餐标准:安排外卖,人民币 元/人;聚餐标准:指来访人员人均接待标准不超过人民币 元。不安排陪同人员,不安排酒水,用于接待一般业务性工作人员;宴会标准:指来访人员人均接待标准不超过人民币 元(不含酒水),用于接待一般事务性工作人员。陪同人员不超过来访人员的 分之 ;大型宴会标准:指来访人员人均接待标准不超过人民币 元(不含酒水),用于接待重要业务往来人员或上级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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