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 ........................................ 2
第一章一般规定 ....................................................................................................................... 2
第一节短路电流的计算方法 ........................................................................................... 2 第二节短路保护装置 ....................................................................................................... 3 第二章 电缆线路的短路保护 ................................................................................................. 3
第一节 电磁式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 ........................................................................... 3 第二节 电子保护器的电流整定 ................................................................................... 4 第三节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的选择 ............................................................................... 4 第三章 变压器的保护 ............................................................................................................. 5 第四章 管理制度 ..................................................................................................................... 6
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 ................ 7
第一章 总 则 ......................................................................................................................... 7 第二章 下井前的检验 ............................................................................................................. 7 第三章 安 装 ......................................................................................................................... 8 第四章 运行、维护和检修 ..................................................................................................... 9 第五章 故障的判断与寻找 ................................................................................................... 10
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 ...................... 12
煤矿井下保护接地网的组成和作用 ..................................................................................... 12
第一章 总 则 ....................................................................................................................... 12 第二章 井下接地装置的安装 ............................................................................................... 15
第一节 保护接地的接地极 ........................................................................................... 15 第二节 固定电气设备的接地方法 ............................................................................. 17 第三节 移动电气设备的接地方法 ............................................................................... 19 第四节 接地线的连接和加固 ....................................................................................... 19 第三章 接地装置的检查和测定 ........................................................................................... 20
第一节 保护接地的检查 ............................................................................................... 20 第二节 接地电阻的测定 ............................................................................................... 21
河南省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 ...................................................... 22 参考文献 .................................................................................................. 27
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短路电流的计算方法
第1条选择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电流时,需计算两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1)计算:
利用公式(1)计算两相短路电流时,不考虑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衰减,短路回路的接触电阻和电弧电阻也忽略不计。
若需计算三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2)计算:
第2条两相短路电流还可以利用计算图(表)查出。此时可根据变压器的容量、短路点至变压器的电缆换算长度及系统电抗、高压电缆的折算长度,从表中查出。
电缆的换算长度可根据电缆的截面、实际长度,可以用公式(3)计算得出。
电缆的换算长度,是根据阻抗相等的原则将不同截面和长度的高、低压电缆换算到标准截面的长度,在380 V、660 v、1 140 V系统中,以50 mm2为标准截面;在l27 V系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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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4mm为标准截面。
电缆的芯线电阻值选用芯线允许温度65℃时的电阻值;电缆芯线的电抗值按0.081Ω
/km计算;线路的接触电阻和电弧电阻均忽略不计。
第二节短路保护装置
第3条馈出线的电源端均需加装短路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的保护装置。
第4条 当干线上的开关不能同时保护分支线路时,则应在靠近分支点处另行加装短路保护装置。
第5条各类短路保护装置均应按本细则进行计算、整定、校验,保证灵敏可靠,不准甩掉不用,并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短路保护装置。
第二章 电缆线路的短路保护
第一节 电磁式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
第6条 1 200V及以下馈电开关过电流继电器的电流整定值,按下列规定选择。 1.对保护电缆干线的装置按公式(4)选择:
2.对保护电缆支线的装置按公式(5)选择:
目前某些爆磁力起动器装有限流热继电器,其电磁元件按上述原则整定,其热元件按公式(7)整定。
煤矿井下常用电动机的额定起动电流和额定电流可以从电动机的铭牌或技术资料中查出,并计算出电动机的额定起动电流近似值。对鼠笼式电动机,其近似值可用额定电流值乘以6;对于绕线型电动机,其近似值可用额定电流值乘以1.5;当选择起动电阻不精确时,起动电流可能大于计算值,在此情况下,整定值也要相应增大,但不能超过额定电流的2.5倍。在起动电动机时,如继电器动作,则应变更起动电阻,以降低起动电流值。
对于某些大容量采掘机械设备,由于位处低压电网末端,且功率较大,起动时电压损失较大,其实际起动电流要大大低于额定起动电流,若能测出其实际起动电流时,则公式(4)和公式(5)中IQN应以实际起动电流计算。 第7条按第6条规定选择出来的整定值,还应用两相短路电流值进行校验,应符合公式(6)的要求:
若线路上串联两台及以上开关时(其间无分支线路),则上一级开关的整定值,也应按下一级开关保护范围最远点的两相短路电流来校验,校验的灵敏度应满足1.2~1.5的要求,以保证双重保护的可靠性。
若经校验,两相短路电流不能游足公式(6)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干线或支线电缆截面。 2.设法减少低压电缆线路的长度。
3.采用相敏保护器或软起动等新技术提高灵敏度。 4.换用大容量变压器或采取变压器并联。 5.增设分段保护开关。
6.采用移动变电站或移动变压器。
第二节 电子保护器的电流整定
第8条馈电开关中电子保护器的短路保护整定原则,按第6条的有关要求进行整定,按第7条原则校验,其整定范围为(3~10)IN;其过载长延时保护电流整定值按实际负载电流值整定,其整定范围为(0.4~1)IN。IN为馈电开关额定电流。
第9条 电磁起动器中电子保护器的过流整定值,按公式(7)选择:
当运行中电流超过IZ值时,即视为过载,电子保护器延时动作;当运行中电流达到IZ值的8倍及以上时即视为短路,电子保护器瞬时动作。
第10条 按第9条规定选择出来的整定值,也应以两相短路电流值进行校验,应符合公式(8)的要求:
第三节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的选择
第11条 1 200 V及以上的电网中,熔体额定电流可按下列规定选择。 1.对保护电缆干线的装置,按公式(9)选择:
如果电动起动时电压损失较大,则起动电流比额定起动电流小得多,其所取的不熔化系数比上述数值可略大一些,但不能将熔体的额定电流取得太小,以免在正常工作中由于起动电流过大而烧坏熔体,导致单相运转。
2.对保护电缆支线的装置按公式(10)选择:
3.对保护照明负荷的装置,按公式(11)选择:
选用熔体的额定电流应接近于计算值,低压隔爆开关中熔断器及熔体规格可从表中查到。
第l2条选用的熔体,应按公式(12)进行校验:
第三章 变压器的保护
第13条动力变压器在低压侧发生两相短路时,采用高压配电装置中的过电流保护装置来保护,对于电磁式保护装置,其一次电流整定值IZ按公式(13)选择:
对于电子式高压综合保护器,按电流互感器二次额定电流值(5 A)的l、2、3、4、5、6、7、8、9倍分级整定,其整定值按公式(14)选择:
过电流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应取其最接近于计算的数值。
第14条 动力变压器的过负荷保护反映变压器正常运行时的过载情况,通常为三相对称,一般经一定延时作用于信号。高压配电装置中保护装置整定原则如下: 1.电子式过流反时限继电保护装置,按变压器额定电流整定。
2.电磁式动作时间为10--1 5 s,起动电流按躲过变压器的额定电流来整定:
第l5条 高压配电装置的额定电流值的选择,除应考虑其实际可能的最大负载电流外,还应从其遮断能力出发,以其出口端处可能发生的三相短路电流来校验,必须选择既能承担长期的实际最大负载电流,又能安全可靠地切断其出口处的三相直接短路的最大短路电流。 配电装置出口处的三相短路电流值,应经计算确定。当缺乏计算数据时,可按配电装置短路容量来确定短路电流值。
为了提高保护性能,最好能算出实际的短路电流值。实际短路电流值,一般比用最大允许的短路容量(50 MVA或l00 MVA)所计算出来的数值要小。
第16条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和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中变压器的一次侧用熔断器保护时,其熔体的额定电流选择如下:
1.对保护照明综保变压器按公式(17)选择:
2.对保护电钻综保变压器按公式(18)选择:
所选用的熔体额定电流应接近于计算值,按公式(19)进行校验: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17条 矿(井)或采区应有专人负责低压电气设备和高压配电装置过电流保护装置的整定和管理工作。局、矿(井)机电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要做好对机电维修工和负责整定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l8条 新投产的采区,在作采区供电设计时,应对保护装置的整定值进行计算、校验,机电安装工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整定、调整。
当电气设备涉及的电网及负荷状况发生变化时,专管人员应及时进行计算,经电气技术人员审批后,由专责的电气维修人员负责调整。
第l9条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由电气维修工负责定期检查,如发现有误动作或整定值选择有差错时,应查明原因,由电气技术人员或矿井主管电气的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做必要的改动,其他人员不得任意变更。
第20条 矿井机电主管部门应备有实际的供电系统图板(或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其上注明电气设备型号、容量、电缆线路规格、长度、短路电流值和保护装置的整定值。此图板由矿(井)机电科(队)负责管理并随时修改补充。各运行维护单位也必须建立相应的供电系统图板(或计算机管理系统)。
第21条为了便于检查,设备应挂标志牌,牌上注明设备的编号、型号、整定值、两相短路电流值、整定日期、用途、使用单位及维护人。
第22条高、低压开关在机(电)修厂检修完后,必须对其保护装置进行校验,使之符合要求,以便在下井使用时,可以根据其刻度正确地调整。
第23条各类开关设备(含新的、检修完的)及单独保护器,在人井前应由专职的、经矿务局考试合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电气保护及防爆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第24条 开关在井下使用超过6个月时,应对其过流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验和调整。
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矿井和人身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1992年版)第434条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1条本细则仅适用于井下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1 l40 V及以下动力、照明、信号电网中的各类检漏保护装置,包括各类设备中具有漏电闭锁、漏电跳闸及选择性漏电保护功能的保护单元(以下简称检漏保护装置)。
第2条凡从事井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的人员均应熟悉本细则。
第3条对井下使用的检漏保护装置,各矿(井)必须设专人进行维护、检修和整定,并根据本细则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使检漏保护装置正常运行。
第4条检漏保护装置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国标GB 3836((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的要求。检漏保护装置的电气性能必须经煤炭系统归口检验单位检验合格。 第5条井下各变电所的低压馈电线上,应装设带漏电闭锁的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如无此种装置,必须装设自动切断漏电馈电线的检漏保护装置。
煤(岩)电钻、照明信号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自动切断漏电馈电线的检漏保护装置。 低压电磁起动器应具备漏电闭锁功能。
第6条运行中的检漏保护装置性能必须可靠,严禁任意拆除或停用。
第7条选择性检漏保护装置必须配套使用(即总开关和所有分支开关必须都装设),带延时的总检漏保护装置不准单独使用。
第二章 下井前的检验
第8条检漏保护装置在地面要进行仔细检查、试验,符合要求后才可下井使用。检查试验内容:
1.按国标GB3836(1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检查隔爆外壳是否符合规定。
2.按厂家说明书上所示线路核对检漏保护装置内部接线是否正确,连线是否良好,元
件、导线等有无破损。
3.检漏保护装置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1 l40 V的用1 000 V摇表摇测不低于10 MΩ;660 V的用1 000 V摇表摇测不低于10 MΩ;380 V的用500 V摇表摇测不低于5 MΩ;127V的用250 V摇表摇测不低于2MΩ;42 V的用250V摇表摇测不低于0.5MΩ。
4.介电性能试验必须能承受交流工频耐压试验,历时1 min而无击穿闪络现象。 对于主电路以及规定接至主电路的控制电路和辅助电路,其工频耐压试验应符合表1的规定。
对于规定不接至主电路的控制电路和辅助电路,其工频耐压试验应符合表2的规定。
5.测量各直流电源的电压值及执行继电器的动作电流值,其值应符合厂家规定。 6.检漏保护装置在下并前应先在地面按《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电气性能要求》、《矿用隔爆型煤电钻变压器综合装置中检漏环节电气性能要求》进行漏电动作电阻值、漏电动作时间、补偿效果的测定;带旁路的漏电保护应进行旁路动作电阻值、动作时间的测定。具有漏电闭锁功能的应测量闭锁电阻值,测量结果应符合上述要求。具有选择性漏电保护功能的各类检漏装簧,在地面还要进行不少于两条馈电开关的支路做配套试验,各支路都应轮流进行三次漏电试验,以检查漏电选择性的可靠性。
第三章 安 装
第9条检漏保护装置在井下装卸、搬运过程中,应免受剧烈的震动。
第10条检漏继电器、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应接在馈电开关的负荷侧。带漏电闭锁的检漏继电器、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其电源部分接在馈电开关的电源侧,但应有安全措施。 如用两台馈电开关作总开关时,可合用·台检漏保护装置(见图1)。两台馈电开关的跳闸线圈应并联,并注意:
1.馈电开关的跳闸线圈必须连接在同一相电源上。
2.两台馈电开关的跳闸线圈联络线间应串接一个隔爆型停止按钮(或开关)。当第一台运行,第二台停运时,应按下按钮(或断开开关)并锁住不让其返回,避免该停运开关负荷侧仍带电。否则不允许停运一台开关,另一台仍运行。
3.检漏保护装置的电源只需与第一台开关连接;如须停止第一台开关,第二台开关继续运行时,应将检漏保护装置的电源改接到第二台开关上。
第11条对检漏保护装置的接地装置的几点规定:
1.主接地线(即其外壳的保护接地线)要可靠地与采区变电所的辅助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相连;煤电钻、照明综合保护装置只设辅助接地极能够满足要求的可不另设主接地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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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检漏保护装置作检验用的辅助接地线,应用芯线总断面不小于10 mm的橡套电缆。检漏保护装置的辅助接地极应单独设置,规格要求与局部接地极相同,并距局部接地极的直线距离不小于5 m,煤(岩)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的辅助接地极,可采用直径不小于22 mm、长不小500 mm的钢管进行埋设。
3.当同一地点装有两台或两台以上检漏保护装置时,可以共用一个辅助接地极及一根辅助接地导线。如共用同一辅助接地极的几台检漏保护装置为JY82型、JL82型检漏保护装置,则应断开其内部试验按钮常闭触点至局部接地极的连线。
第12条在由地面变电所直接向采区低压供电的特殊情况下,地面变电所必须没检漏保护装置。
第13条为确保检漏保护装置动作可靠,安装时应将它水平放置于特设的架上,或吊架于硐室墙壁上。放置的高度以便于检查为准,并避免水淋或受潮。
第14条安装前,对配合检漏保护装置使用的开关的跳闸机构,应进行如下检查: 1.跳闸线圈的绝缘电阻应符合:1 l40 V的用l 000 V摇表摇测不低于10 MΩ;660 V的用l 000 V摇表摇测不低于10 MΩ;380 V的用500 V摇表摇测不低于5 MΩ,;127 V的用250 V摇表摇测不低于2 MΩ;42 V的用250 V摇表摇测不低于0.5 MΩ。 2.跳闸机构灵活可靠。
3.开关的操作机构应无过位或卡阻现象。
第l5条检漏保护装置安装完毕后,应做跳闸试验,如不跳闸,则应立即切断电源做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具有对电网对地电容电流进行补偿的各类检漏保护装置,在供电系统安装完毕后,均应在正常负荷下进行电容电流的最佳补偿调节。
第l6条安装时,电网系统总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l l40 V不低于80 kΩ;660 V不低于50 kΩ;380 V不低于30 kΩ;127 V不低于15 kΩ。
第四章 运行、维护和检修
第17条值班电钳工每天应对检漏保护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试验,并作记录。检查试验内容:
1.观察欧姆表的指示数值是否正常。当电网绝缘1 140 V低于50 kΩ、660 V低于30kΩ、380V低于l 5 kΩ、127 V低于10 kΩ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没法提高电网绝缘电阻值,尽量避免自动跳闸。
2.安装位置必须平稳可靠,周围应清洁,无淋水现象。
3.局部接地极和辅助接地极的安设应良好。
4.外观检查检漏保护装置的防爆性能必须合格。 5.用试验按钮对检漏保护装置进行跳闸试验。煤(岩)电钻综合保护装置每班试验一次,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对具有选择性功能的检漏保护装置,各支路应每天做一次跳闸试验,总检漏保护装置每周做一次跳闸试验。
第18条 检漏保护装置维修工每月至少对检漏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详细检查,内容除第1 7条所规定的外,应检查:
1.各处导线是否良好,有无破损及受潮。 2.闭锁装置及继电器动作是否可靠。
3.各处接头及触点是否良好,有无松动脱落和烧毁现象。 4.内部元件、插件板、熔断器及指示灯有无松动、破损。 5.补偿电感是否达到最佳补偿效果。
6.检漏保护装置的隔爆性能是否符合规定。
第19条在瓦斯检查员的配合下,对新安装的检漏保护装置在首次投入运行前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运行中的检漏保护装置,每月至少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做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时,总检漏保护装置应在分支开关断开后在分支开关人口处做人工漏电跳闸试验,其余分路开关应分别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试验方法是:在最远端的控制开关的负荷侧按不同电压等级接人试验电阻(127 V用2kΩ、10W电阻,380V用3.5 kΩ、10W电阻,660V用11 kΩ、10W电阻,l l40V用20 kΩ、10 W电阻)。例如电磁起动器中试验电阻的一端接在熔断管的螺扣上,另一端接在外壳上,盖上外盖后送电,观察馈电开关是否跳闸。如跳闸,说明检漏保护装置动作可靠。试验完毕后,要拆除试验电阻。
第20条检漏保护装置每年应升井进行一次检修,除对防爆外壳修理外,其他项目应按照下井前有关检验的各条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和试验;对绝缘电阻较低、耐压试验不合格的必须进行干燥处理,并更换不合格的零件。
第21条检漏保护装置的维护、检修及调试工作,应记人专门的检漏保护装置运行记录簿内(见下表)。
第五章 故障的判断与寻找
第22条 当电网在运行中发生漏电故障时,应立即进行寻找和处理,并向矿井调度室或主管电气人员汇报。发生故障的设备或电缆在未消除故障前,禁止投入运行。 第23条发生漏电故障,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绝缘受潮或进水,造成相与地之间绝缘降低或击穿。
2.电缆在运行中受机械或其他外力的挤压、砍砸、过度弯曲等而产生裂口或缝隙,长
期受潮气、水分的侵蚀致使绝缘降低;砍砸或挤压也可能引起相与地间的直接连通、导电芯线裸露或短路。
3.电缆与设备在连接时,由于芯线接头不牢、封堵不严、接线装置压板不紧,运行中产生接头松动脱落与外壳相连或发热烧毁绝缘。
4.检修电气设备时,由于停送电错误或工作不慎将工具材料等其它金属物件残留在设备内部,造成相接地。
5.电气设备接线错误或内部导线绝缘破损造成与外壳相连,以及电缆屏蔽层处理不当造成漏电。
6.在操作电气设备时,产生弧光放电。
7.电气设备或电缆过负荷运行损坏或直接烧毁绝缘。
8.电缆与电缆的冷补、热补接头,由于芯线连接不牢、密封不严、绝缘包扎不良,运行中产生接头松动或受潮进水而造成漏电或绝缘破损。
第24条检漏保护装置的运行维护人员,应根据下述情况判断漏电性质: 1.集中性漏电
(1)长期集中性漏电:这种漏电,可能是电网内的某台设备或电缆,由于绝缘击穿或导体碰及外壳所造成。
(2)间歇的集中性漏电:这种漏电,大部分发生在电网内某台设备(主要是电动机)或负荷端电缆,由于绝缘击穿或导体碰及外壳,在设备运转时产生漏电;还可能由于针状物体刺入负荷侧电缆内产生漏电。
(3)瞬间的集中性漏电:这种漏电,主要是由于工作人员或其他物体偶尔触及带电导体或电气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破裂部分,使之与地相连;还可能是在操作电气设备时产生对地弧光放电所致。
2.分散性漏电
(1)某几条线路及设备的绝缘水平降低所致。 (2)整个电网的绝缘水平降低所致。
第25条发生漏电故障后,应根据设备、电缆新旧程度、下井使用时间的长短、周围条件(如潮湿、积水、淋水等)和设备运转情况,首先判断漏电性质,估计漏电大致范围,然后进行细致检查,找出漏电点。
根据不同的检漏保护装置判断漏电点,如找不到漏电点,应与瓦斯检查员联系,对可能 产生瓦斯积聚的地区(如单巷掘进、通风不良的采掘工作面等)进行瓦斯检查,如无瓦斯积聚 (瓦斯浓度小于l%)时,可用下列方法进行寻找:
发生漏电故障后.将各分路开关分别单独合闸,如发生跳闸(或闭锁),为集中性漏电。如不跳闸(或不闭锁),但各分路开关全部合上时则跳闸,一般为分散性漏电。 1.集中性漏电的寻找方法
(1)漏电跳闸后,试合总馈电开关,如能合上可能是瞬间的集中性漏电。
(2)试合总馈电开关,如不能合上,再拉开全部分路开关,试合总馈电开关,如仍不能合上,则漏电点在电源线上,然后用摇表摇测,确定在哪一条线路上。
(3)拉开全部分路开关,试合总馈电开关,如能合上,再将各分路开关分别逐个合闸,如在合某一开关时跳闸,则表示此分路有集中性漏电。 2.分散性漏电的寻找方法
若电网绝缘水平降低,在尚未发生一相接地时,继电器动作跳闸,可以采取拉开全部分路开关,再将各分路开关分剐逐个合闸的办法,并观察检漏继电器的欧姆表指数变化情况,确定是哪一条线路的绝缘水平最低,然后用摇表摇测。检查到某设备或电缆绝缘水平太低时,则应更换。
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
煤矿井下保护接地网的组成和作用
井下巷道狭窄,人身接触电气设备外壳的机会较多,电气设备的绝缘一旦损坏,发生一相碰壳事故,其金属外壳与该相导体便具有相同的电位,此时人身触及因发生漏电而带电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时,将会发生触电危险。
如果把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经导电体与大地连接起来,在满足一定的接地电阻的条件下,该设备外壳的电位可降低到安全范围之内,因此流过人身的触电电流也在安全值之内,足以防止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这种为了防止人身触电,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接地的方法,称为保护接地。
虽然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越小越好,但要实现每台电气设备各自的接地电阻均小于规定值,还是非常困难的。此外,保护装置的接地电阻越小,通过它流人大地中的漏电电流就越大,引起瓦斯、煤尘爆炸或电气雷管引爆的危险就越大。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措施是将井下的各种保护接地装置通过接地导线连接起来,组成保护接地网。图1为井下保护接地网示意图。由图l可见,井下保护接地网是利用供电的高、低压铠装电缆的金属外皮和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把分布在井下中央变电所、井底车场、运输大巷、采区变电所以及工作面配电点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在电气上连接起来,并与安设于井下中央变电所附近主、副水仓中的主接地极、各配电点或电缆连接器的局部接地极、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和接地导线连接起来组成的。当井下构成保护接地网后,其总接地电阻就很小(2 0以下),人身触及困一相漏电带电的设备金属外壳时,其漏电电流便从总接地网流人地中,流过人身的电流就很小了,因此对人身便能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工作面无局部接地极的移动电气设备,经电缆的接地芯线与总接地网连接后,从工作面流人地中的漏电电流很小,从而大大降低了瓦斯、煤尘爆炸或电气雷管引爆的危险性。
因此,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凡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者,必须接地。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电气设备绝缘损坏时,在设备金属外壳上和电缆的钢带(或钢丝)上会产生危险电压,人若接触上,就会发生触电事故。保护接地就是为了避免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 第2条36 v以上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和橡套(塑料)电缆的接地芯线或屏蔽护套等均必须接地。
在矿井中禁止使用无接地芯线(或无其他可供接地的护套,如铅皮、铜皮套等)的橡套电缆或塑料电缆。
第3条 所有必须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装置,都要和总接地网连接。
第4条主接地极应浸入水仓中;主、副水仓必须各设一块。矿井有几个水平时,每个水平的总接地网都要与主、副水仓中的主接地极连接。 第5条在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1.每个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2.每个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3.每个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4.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机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要分别装设一个局部接地极。 5.连接动力铠装电缆的每个接线盒以及高压电缆连接装置。
第6条局部接地极最好设于巷道水沟内,无水沟时应埋设在潮湿的地方。
第7条矿井内所有需要接地的设备,均通过接地用的连接导线直接与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或铠装电缆的钢带(钢丝)、铅皮套或橡套(塑料)电缆的接地芯线(或接地护套)相连接。而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与连接在一起的所有电缆的接地部分,又均通过各接地导线同各局部接地极相连接,最后都直接汇接到主接地极上,从而构成一个全矿井内完整的
不间断的总接地网,如图1所示。
第8条 矿井内分区从井上独立供电者(包括钻孔供电),可以单独在井下或井上设置分区的主接地极,但其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满足第l5条的要求。 第9条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上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向井下供电。但专供井下架线电机车变流设备用的专用变压器不在其限。
第l0条每台设备均必须用独立的连接导线与接地网(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直接相连;禁止将几台设备串联接地,也禁止将几个接地部分串联。
2
第11条接地母线及变电所的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50 mm的裸铜线、断面
2 2
不小于100 mm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 mm、断面不小于l00 mm的镀锌扁钢。采区配
2
电点及其他机电硐室的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25 mm的裸铜线、断面不小于50 22
mm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 mm、断面不小于50 mm的镀锌扁钢。
22
第l2条 连接导线、接地导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25 mm的裸铜线、断面不小于50mm
2
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 mm、断面不小于50 mm的镀锌扁钢。额定电压低于或等于l27 V
2
的电气设备的接地导线、连接导线,可采用断面不小于6 mm的裸铜线。
第13条 严禁采用铝导体作为接地极、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和接地导线。
第14条未镀锌的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要定期进行防腐处理,l~2年应涂刷一次。 第15条从任意一个局部接地装置处所测得的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Ω。 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同接地网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或其他相当接地导线)的电阻值,都不得超过l n。
第16条本细则仅适用于煤矿井下的保护接地系统。
第二章 井下接地装置的安装
第一节 保护接地的接地极
一、主接地极
2
第17条 主、副水仓的主接地极和分区的主接地极,均应采用面积不小于0.75 m、厚度不小于5 mm的钢板。如矿井水含酸性时,应视其腐蚀性情况适当加大其厚度或镀上耐酸金属,或采用其他耐腐蚀钢板。
第l8条 安装主接地极时,应保证接地母线和主接地极连接处不承受较大拉力,并应设有便于取出主接地极进行检查的牵引装置。其装设方法可参照图2所示进行。
二、局部接地极
2
第l9条埋设在巷道水沟或潮湿地方的局部接地极,可采用面积不小于0.6 m、厚度不小于3 mm的钢板。如矿井水含酸性时,也应采取第l7条的措施。其装设方法可参照图3所示进行。
第20条埋设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采用镀锌铁管。铁管直径不得小于35 mm,长度不得小于l.5 m。管子上至少要钻20个直径不小于5 mm的透眼,铁管垂直于地面(偏差不大于l5°),并必须埋设于潮湿的地方。如果埋设有困难时,可用两根长度不得小于0.75m、直径不得小于22mm的镀锌铁管。每根管子上至少要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眼,两根铁管均垂直于地面(偏差不大l5°),并必须埋设于潮湿的地方。两管之间相距5 m以上,且在与接地网连接前,必须实测由两根铁管经连接导线和接地导线连接后组成的局部接地极的接地电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80Ω。如系干燥的接地坑,铁管周围应用砂子、木炭和食盐混合物或长效降阻剂填满;砂子和食盐的比例,按体积比约6:1。其装设方法可参照图4进行。
第二节 固定电气设备的接地方法
第21条变压器的接地,应将高、低压侧的铠装电缆的钢带、铅皮用连接导线分别接到变压器外壳上的专供接地的螺钉上;如用橡套电缆时,将电缆的接地芯线接到进出线装置的内接地端子上,然后将变压器外壳的接地螺钉用连接导线接到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上,如图5所示。
第22条电动机的接地,可直接将其外壳的接地螺钉接到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上。橡套电缆应将专用接地芯线与接线箱(盒)内接地螺钉连接。如用铠装电缆时,应将端头的铠装钢带(钢丝)、铅皮同外壳的接地螺钉连接。其装设方法可参照图6所示进行。禁止把电动机的底脚螺栓当作外壳的接地螺钉使用。
第23条 高压配电装置的接地,应将各进、出口的电缆头接地部分(铠装层、铅皮层或接地芯线头)分别用独立的连接导线连接到配电装置的接地螺钉上,然后用连接导线将进口电缆头接地螺钉与底架接地螺钉相连接,最后连接到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上,如图7所示。如都集中到接地螺钉一处连接不牢固或不方便时,也可将电缆头的接地部分直接与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相连。
第24条 井下各机电硐室、各采区变电
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及各配电点的电气设备的接地,除通过电缆的铠装层、屏蔽套或接地芯线与总接地网相连外,还必须设置辅助接地母线。其所有设备的外壳都要用独立的连接导线接到辅助接地母线上。辅助接地母线还必须用接地导线与局部接地极连接,如图1所示。
第25条井下中央变电所(或中央配电站)所有设备的接地,除与电缆的接地部分连接外,其外壳均分别用独立的连接导线直接与连接主、副水仓中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相连接,如图1所示。
第26条 电缆接线盒的接地,应将接线盒上的接地螺钉直接用接地导线与局部接地极相连接。接线盒两端的铠装电缆的接地,要用绑扎方法或用特备的镀锌卡环通过与接地导线相连接的连接导线把两端电缆的铅皮层和钢带(钢丝)层连接起来。在接线盒处能采用铅封的尽量铅封;其接线盒仍照上述方法接地。
接线盒两端电缆头的钢带层和铅皮层用连接导线绑扎或用铁卡环卡紧时,应沿电缆轴向把铅皮二等或三等分割开并倒翻l80°,把铅皮紧贴在钢带上,铅皮与钢带接触处应打磨光洁,如图8所示。 铁卡环的宽度不得小于30 mm。如用裸铜线绑扎
时,沿电缆轴向绑扎长度不得小于50mm。连接方法如图9所示。
第三节 移动电气设备的接地方法
第27条移动电气设备的接地,是利用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实现的。接地芯线的一端和移动电气设备进线装置内的接地端子相连,另一端和起动器出线装置中的接地端子相连。接地芯线和接地端子相连时,务使接地芯线比主芯线长一些,以免使接地芯线承受机械拉力。起动器外壳应与总接地网或局部接地极相连。
移动变电站的接地,应先将高、低压侧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分别接到进线装置的内接地端子上,用连接导线将高压侧电缆引入装置上的外接地端子与高压开关箱的外接地端子连接牢固;再将高、低压侧开关箱和干式变压器上的外接地螺钉分别用独立的连接导线接到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上,如图l0所示。
第四节 接地线的连接和加固
第28条接地母线与主接地极的连接要用焊接。接地导线和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的连接最好也用焊接,无条件时,可用直径不小于1O mm的镀锌螺栓加防松装置(弹簧垫、螺帽)拧紧连接。连接处应镀锡或镀锌。其连接和加固的方法可参照图11~图13。用裸铜线绑扎时,沿接地母线轴向绑扎的长度不得小于100 mm,如图14所示。
第29条在混凝土及料石砌碹的机电硐室里,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应用铁钩或卡子固定在接近地面的碹墙上。铁钩与卡子的构造及连接方法如图15所示。
第30条在木架的巷道中,可用u形铁钉固定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其固定方法如图16所示。
第三章 接地装置的检查和测定
第一节 保护接地的检查
第31条有值班人员的机电硐室和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交接班时)。其他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由维修人员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记入记录表(见下表)内,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32条 电气设备在每次安装或移动后,应详细检查电气设备接地装置的完善情况。对那些震动性较大及经常移动的电气设备,应特别注意,随时加强检查。
第33条检查发现接地装置有损坏时,应立即修复。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未修复前禁止受电。
第34条每年至少要对主接地极和局部接地极详细检查一次。其中主接地极和浸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提出水面检查,如发现接触不良或严重锈蚀等缺陷,应立即处理或更换,并应测其接地电阻值。主、副水仓中的主接地极不得同时提出检查,必须保证一个工作。矿井水酸性较大时,应适当增加检查的次数。
第二节 接地电阻的测定
第35条井下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的测定,要有专人负责,每季至少一次;新安装的接地装置,在投入运行前,应测其接地电阻值,并必须将测定数据记人记录表内(见下表)。
第36条在有瓦斯及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内进行接地电阻测定时,应采用本质安全型接地摇表;如采用普通型仪器时,只准在瓦斯浓度l%以下的地点使用,并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报有关部门审批。 本细则主要名词解释
主接地极:设置在井底主、副水仓或集水井内的接地极。
局部接地极:为加强接地系统的可靠性,保证总接地网接地电阻不超过2 n,在装有电气设备的地点(如各机电硐室、变电所、配电点、电缆接线盒等地点)独立埋设的接地极。 接地母线:连接井底主、副水仓内主接地极的母线(扁钢)。
辅助接地母线:为加强总接地网的可靠性,在井下各机电硐室、配电点、采区变电所内与局部接地极、电气设备外壳、电缆的接地部分连接的母线(扁钢)。 连接导线:也叫接地引线,是从总接地网或辅助接地母线引向电气设备(包括电缆)的接地部分的导线。
接地导线:从局部接地极引出的导线(扁钢)。 接地装置:接地极以及与它相连接的接地线。
总接地网:整个井下通过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及接地导线连接在一起并与所有电气设备(包括电缆)的接地部分和各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均相连接而形成的接地网络。
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所有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的对地电阻和总接地网接地线电阻的总和。
河南省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
(豫煤行「2003」250号)
一、总则
1.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防爆电器的标准和规定,提高机电职工对防爆电器防爆性能的认识,在实际工作中便于掌握运用标准,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
器的科学管理,提高维修质量,消灭电器失爆,实现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2.所有井下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的选用,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4条和第7条的要求。
3.专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兼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矿级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4.防爆电气设备,在人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人井。做工业性试运行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核发的“工业试验许可证”,使用单位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机电副总审查同意,否则不准下井。
5.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检验部门检验。
6.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7·防爆外壳的维修,应执行《煤矿防爆型电气设备外壳修理规程》,而且必须由取得防爆检修资质的单位或厂家进行修理。
8.加强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器性能检查: (1)防爆电器的维修工(兼职防爆检查员),对自己所管辖的防爆电器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2)专职防爆检查员对高瓦斯矿井或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防爆电器每周至少检查两次。对低瓦斯矿井的防爆电器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3)专职和兼职防爆检查员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防爆检查工作的需要。 二、一般规定
1.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不得高于其标称电压等级,否则视为失爆。
2.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使用的防爆磁力开关94接线端接地或某种原因使防爆外壳带电的,视为失爆。
3.利用开关控制进线装置出入动力线的视为失爆(但出入检漏继电器、控制回路电源的除外)。
4.凡是防爆电气设备不论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都应按照防爆要求进行管理。 三、隔爆外壳必须有清晰的防爆标志、煤安标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失爆
1.外壳有裂纹、开焊、变形严重的(变形长度超过50 mm,且凸凹深度超过5 mm者)。 2.防爆外壳内外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 mm及以上)的。
3.隔爆室(腔)的观察孔(窗)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的。 4.隔爆设备隔爆腔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座的。 5.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闭锁作用的。 四、隔爆面应保持光洁、完整,需有防锈措施
1.隔爆接合面结构参数要符合下述规定,否则为失爆:
(1)电气设备静止部分隔爆接合面、操纵杆和轴及带轴承转轴的防爆接合面与相应外壳容积对应的最大间隙必须符合表一的规定。快开门式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不小于25mm。
(2)隔爆接合面的平均粗糙度不得高于6.3 µm。
(3)隔爆面无锈蚀(用棉纱擦后,仍留有锈蚀斑痕的为锈蚀,而只留云影,不算锈蚀)。 (4)用螺栓紧固的隔爆面:
①螺栓、弹簧垫圈必须齐全和紧固(紧固程度以将垫圈压平为合格)。
②弹簧垫圈的规格须与螺栓相适应(偶尔出现个别弹簧垫圈断裂或失去弹性时,检查该处防爆间隙,若不超限,更换合格弹簧垫圈不为失爆)。
③螺栓或螺孔不能滑扣(但换同径长螺栓加螺母紧固者除外)。 ④螺栓和不透螺孔的配合,紧固后螺栓和螺孔上剩余螺纹轴向长度应大于弹簧垫圈厚度的1.5倍;螺孔周围及底部厚度大于3 mm。
⑤同一部位螺栓、螺母规格应一致,钢紧固螺栓拧人螺母的深度不能小于螺栓直径。 ⑥沉孔钢紧固螺栓深入螺孔长度应大于该螺栓的直径,铸铁、铜、铝件不小于螺栓直径的1.5倍;如果螺孔深度不够,则必须上满孔。 ⑦电动机接线盒盖不得上反。
2.隔爆面上,在规定长度及螺孔边缘至隔爆面边缘的最短有效长度范围内的缺陷不能超过如下规定:
(1)对局部出现的直径不大于1 mm、深度不大于2 mm的砂眼,在40 mm、25 mm、15mm的隔爆面上,每平方厘米不超过5个,10 mm的隔爆面不得超过2个。
(2)偶然出现的机械伤痕,其深度与宽度不得大于0.5 mm,剩余无伤隔爆面的有效长度不小于规定长度的2/3。
(3)隔爆面上不得涂油漆(发现有油漆时检查该处间隙不超过规定,无油漆的接合面长度不小于规定长度的2/3不为失爆)。 3.防爆电动机:
(1)电动机轴与轴孔的隔爆接合面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产生摩擦。采用圆筒隔爆接合面时,轴与轴孔配合的最小单边间隙须不小于0.075 mm。
(2)滚动轴承结构,轴与轴孔的最大单边间隙,须不大于表一规定值的2/3。 五、电缆引入装置
电缆引入装置应完整、齐全、紧固、密封良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失爆: 1.密封圈内径大于电缆外径超过1 mm。
2.进线嘴内径与密封圈外径差超过表二规定值的。
3.密封圈宽度小于电缆外径0.7倍的,或最小宽度小于10 mm的。
2
4.密封圈厚度小于电缆外径0.3倍的(70 mm及以上电缆除外),或最小厚度小于4mm的。
5.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的。 6.将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的。
7.密封圈硬度不满足绍尔氏硬度45度~55度,老化(龟裂、发粘、硬化、软化、粉化、变色等现象)失去弹性,永久变形、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的。 8.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护套(或铠装电缆铅皮)上的。
9.密封圈与电缆护套(或铠装电缆铅皮)之间有其他包扎物的;密封圈和进线嘴之间有充填物的;
10.一个进线嘴内用多个密封圈的;
11.带螺纹的电缆引入装置,螺纹啮合小于5扣,螺纹部分少于8 mm的长度且少于6扣螺纹。
12.螺纹精度低于3级,螺距小于0.7 mm。
13.不用的进线嘴缺密封圈或挡板;或挡板放在密封圈里面的;挡板直径比进线嘴内径小2mm以上的;挡板厚度小于2mm或挡板直径在110mm及以上时,厚度小于3mm的(所有挡板应镀锌)。
14.在用的螺旋式进线嘴缺金属圈;金属圈与进线嘴不匹配的(闲置的进线嘴可以不用金属圈)。 15.进线嘴压紧后,没有余量或进线嘴内缘压不紧密封圈;密封圈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或密封圈能活动的;
1 6.压盘式进线嘴缺压紧螺栓或压紧螺栓未上紧,用一只手能使进线嘴明显晃动的; 17.螺母式进线嘴因乱扣、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的或用一只手的拇、食、中指能使压紧螺母向旋进方向前进超过半囤的;
18.电缆在进线嘴处,顺着电缆进线方向用一只手能将电缆推动的;
19.高压铠装电缆接线盒使用绝缘胶时,绝缘胶没有灌到三叉口以上;绝缘胶有裂纹能相对活动的。
六、电缆的连接
电缆的连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失爆:
1.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同效能冷补的;
2.电缆(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电缆)若用接线盒接线时,非本质安全型设备,不采用隔爆型接线盒的(属于本质安全型的控制通讯电缆,应采用本质安全接线盒);
3.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中间盒不灌注绝缘充填物或充填不严密漏出芯线的接头;
4.电缆的末端不接装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的;
5.电气设备与电缆有裸露导体的; 6.橡套、交联聚乙烯电缆护套损坏露出芯线的(屏蔽电缆露出屏蔽层或本安设备连接电缆露出导体除外,但应及时进行修补)。 七、隔爆型插接装置
1.煤电钻插销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接插销,接反为失爆。 2.插接装置缺少防止突然拔脱的徐动装置,电源电压在660~1 140 V的插接装置缺电气联锁装置的为失爆。
3.插销在触头断开瞬间,外壳隔爆面的最大直径差W和最小有效长度L不符合表三规定的为失爆。
八、照明电器
1.防爆安全型灯具把压El改为螺口的为失爆;
2.隔爆灯具电源断开后才能打开透明罩的联锁装置失灵为失爆; 3.防爆型灯具玻璃罩出现松动、裂纹、破损情况之一者为失爆。 九、矿灯
井下使用的矿灯必须具有防爆标志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失爆:
1.灯头破裂,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灯头密封不严,灯锁失效;
2.灯线破损露芯线,灯线引入装置损坏密封不严,灯线窜动。
参考文献
[1] 郭雨主编.煤矿机电设备.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5
[2]王太续,张广军.综采电气设备操作与维修工.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l 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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