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量化考核办法
沙湾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目标任务及量化考核办法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4-1 点击数:1079
为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各室和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管理,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务实推进,特制定《沙湾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目标任务及量化考核办法》。办法对机关各室和纪工委的考核分别制定量化标准,分共性目标任务和个性目标任务进行考核。
一、共性目标任务(70分) (一)学习情况(8分)
(1)各室、纪工委人员按要求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集中学习、业务培训,无故不参加者1次扣0.5分。(4分)
(2)做好工作笔记和读书笔记(副科以上干部不少于2万字,一般干部不少于1万字),按要求及时撰写心得体会,机关党支部将不定期对学习笔记进行抽查(全年抽查不少于3次),完成效果较差的每次扣1分;心得体会少1篇扣1分。(4分)
(二)工作情况(32分)
(1)工作积极主动,按时完成委局安排的各项任务,如未及时完成任务或工作不力被上级或委局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5分)
(2)对纪委常委会、局长办公会决定执行不力的酌情扣分。每超期办结一件事项扣1分。(3分)
(3)积极上报各类材料。不能按时上报材料的,每次扣0.5分。(4分)
(4)按照沙湾县纪委监察局信息及外宣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完成信息、外宣和调研任务。上报和采用任务每少完成1篇,分别扣1分。(8分)
(5)建立工作大事记和月小结制度,每月5日前向办公室报送,每少报一次扣0.5分。(2分)
(6)保证通讯畅通。出现突发性事件需全部或部分工作人员到岗,每发生一次联系不上扣1分,到岗不及时扣1分。(5分)
(7)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凡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给业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5分)
(三)遵守纪律(30分)
(1)严格遵守工作纪律,遵守委局机关制定的规章制度,按规定履行请销假和休假手续,无故不缺勤。对违反者,发现1次,扣1分。出现迟到、早退、脱岗、旷工或贻误工作的,每次扣1分。(5分)
(2)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违纪违法现象,无失密失盗现象。对违反者,发现1次,扣1.5分。(4分)
(3)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严禁饮酒,发现一起扣3分。酒后滋事或因其它行为严重损害单位形象的发现1起扣3分;有违纪行为并受到纪律处分的,发生1起扣5分,并取消受处分人员所在室(纪工委)年终评优资格。(5分)
(4)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文体、义务劳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办公环境整洁卫生。无故不参加机关统一组织的集体劳动及各类活动,每次扣1分。办公室脏乱差或下班后不关电器、不锁门,每次扣1分。(5分)
(5)值班不到岗,交接班不及时,每次扣1分;值班中出现重大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如有延误每次扣2分。(4分)
(6)工作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看网络电影等不在工作状态的,每次扣1分。(5分)
(7)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2分)
(四)各室承担的工作在中央、自治区、地区获奖或作经验交流的,分别为所在室加6分、4分、2分。各室业务工作被中央、自治区、地区机关通报批评的,分别从总分中扣6分、4分、2分。
(五)各室承担的业务工作年终在地区排名前三名的,分别为所在室加4分、3分、2分;在地区排名末位的,分别从总分中扣4分、3分、2分。
二、个性目标任务(30分)
(一)机关各室 1、办公室
(1)完成办公室各类文件材料的起草、审核、印发任务,保证委局机关及办公室行文规范。做好机关公文收发、登记、拟办、传阅、批办、催办、打印及印鉴管理使用工作。做好机关文件的立卷、归档和文件、材料的收回、销毁工作。做好沙湾廉政网的维护和网页内容更新工作。(8分)
(2)做好委局各类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做好纪委常委会、监察局长办公会等会议的重要议题收集和会议记录,对纪委常委会做出的决定和领导交办的事项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和办理结果。(5分)
(3)认真做好纪检监察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全年向上级纪委报送信息不少于120篇,被中央或自治区采用不低于20篇,年报送有价值调研信息不少于6条;全年编写《沙湾纪检监察信息》不少于24期。每少完成1篇(1期),扣0.5分。(5分)
(4)做好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加强财产和财务管理,做好对办公设备的采购和日常维护;加强车辆管理,保证公务活动正常开展;做好来客接待工作;组织好机关的义务劳动等公益性活动;抓好机关考勤、请假、休假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落实。(5分)
(5)抓好机关安全、保卫、保密工作,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及泄密事件发生。(4分)
(6)会同宣教室做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2分) (7)配合做好委局各科室、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年度目标任务的考核评比工作。(1分)
2、干部(党风)室
(1)做好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的分解细化、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汇报工作;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责任追究案件的上报工作。(6分)
(2)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按照上级安排开展好廉洁自律各项工作。(5分)
(3)进一步深化纪工委、监察分局体制机制改革工作。7月份以前纪检监察派驻工作机构改革取得实质性推进,做好自治区、地区经验交流会的筹备工作。(6分)
(4)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执行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工作。(3分)
(5)负责组织对基层纪委、委局机关各室、纪工委监察分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评比和汇总工作,并对奖惩提出初步意见。(3分)
(6)对拟提任的干部或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廉政审查,健全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做好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管理、考核工作。(2分)
(7)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开展村务流程化管理工作,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管理。(3分)
(8)起草党风廉政相关文件、领导讲话、工作计划、总结和报告。(2分)
3、宣教室
(1)组织协调全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创先进机关不少于3个,先进乡(村)、社区不少于5个,组织廉政月课教育不少于7次。每少创建1个或少开展1次,扣2分。(7分)
(2)宣传我县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和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撰写反腐倡廉新闻消息、通讯报道、理论文章,做好反腐倡廉稿件审核、报送和登记工作。每月向地区纪委报送教研信息不少于3篇,在国家、自治区网络上发表不少于5篇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报道,刊登网络评论不少于2篇。每少1篇,扣0.5分。(8分)
(3)组织开展反腐倡廉课题调研工作,按时完成上级纪委下达的专题调研任务。全县完成调研文章在中央级主流媒体3-5篇,自治区级主流媒体不少于5篇、地区级主流媒体不少于36篇。每少1篇,扣0.5分。(8分)
(4)创新“廉政文化六进”工作,开展好廉政文化进工程活动。(5分)
(5)做好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全县纪检监察干
部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考试工作。(2分)
4、纪检监察室
(1)做好对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初查初核和立案调查工作,将调查结束案件按规定时间移送,超期移送视情况扣分。全县完成案件查办不少于22件,其中要案不少于5件。查办案件任务每少完成1件扣1分,要案每少完成1件扣2分。(15分)
(2)指导乡镇纪委和纪工委、监察分局查办案件工作。(5分) (3)积极协调相关执法部门查办商业贿赂案件。(2分) (4)做好全县纪检监察案件管理工作,按时收集、准确汇总全县纪检监察案件有关数据呈送领导参阅,并做好及时上报工作,做好全县纪检监察案件的季度分析、通报工作。(3分)
(5)做好“一案两报告、一建议”、“一案一讲评”、年终综合分析和以案代培工作。(3分)
(6)优质案件数量不低于当年结案案件总数的10%。如达不到要求,按比例扣分。(2分)
5、审理室
(1)在审理期限内及时审理委局机关各室和纪工委、监察分局移送的立案案件,当年审结率达到100%。审结率达不到要求按比例扣分。(12分)
(2)严把案件质量关,在案件定性和处分意见方面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优质案件数量不低于当年结案案件总数的10%。如达不到要求,按比例扣分。(5分)
(3)及时审理乡镇纪委需追究党纪责任的案件。(3分) (4)受理党员、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案件。按期、按程序解除政纪处分。(3分)
(5)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1-2次监督检查。每少开展一次,扣1.5分。(3分)
(6)完成好书记办公会、常委会或主要领导安排的需提前介入案件的审理工作。(2分)
(7)牵头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2分) 6、信访室
(1)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举报,按时收集、整理网上举报,及时初审、收登、送阅、排查信访件;积极探索和完善信访件集体排查制度,做好各种信访及案件表册的登记和信访资料归档管理工作,严防失密、泄密。(8分)
(2)按照领导批示,充分发挥信访直查快办作用,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上访。因处理不及时、工作不到位发生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每发生1起扣2分。(10分)
(3)对经书记办公会、常委会或主要领导批转的信访件及时转办。认真指导和及时督促乡镇纪委、纪工委、监察分局及其它承办信访案件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时办结并回报结果,提高办结率和办结质量。(5分)
(4)按时、按要求填写上报各类报表、分析、调研材料。全年向自治区、地区信访室选送或报送信访信息不少于12条,被自治区纪委信访简报采用不少于2条。对信访举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7分)
7、执法监察室、中央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办公室、纠风室
(1)对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各乡镇(场)、各单位、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督促整改,并视具体情况实施责任追究。(8分)
(2)对中央支持新疆发展政策落实情况和鞍山对口援建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分)
(3)对全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5分)
(4)对政府各部门执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积极开展文明执法季测年评4次,案件评查2次,新开工项目排查率达到100%;组织检查不少于4次,
督促问题整改100%。每少开展或组织1次,扣2分。(7分)
(5)抓好纠风各项工作的落实,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召开行风建设评议大会不少于2次,查处纠风案件不少于5件。每少召开一次大会扣2分,少查处1件案件扣1分。(5分)
(二)纪工委、监察分局(30分) 1、监督检查工作(12分)
(1)加强日常工作监督。对所辖单位、部门及所属系统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责任书情况、完成委局安排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召开一次单位例会。少召开一次例会,扣1分;监督检查不到位视情况扣分。(6分)
(2)加强“三重一大”监督和对辖区单位的考评。及时加强与委局各室的联系与沟通,对辖区单位党廉、纠风和纪检监察日常工作和“三重一大”事项督查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评价,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评,年终进行一次综合考评,有书面反馈意见,并进行量化打分。考评工作不到位,酌情扣分。(6分)
2、查办案件工作(8分)
(1)受理对所辖单位、部门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时办理委局批转的信访案件,积极查处违纪问题。(4分)
(2)认真完成纪委监察局批转的案件调查工作,积极协助其它办案组查办案件。(2分)
(3)加强与委局机关分管领导的联系,需立案的及时提交相关科室按程序上报,需结案的按时报送县纪委审理室审理,超期移送视情况扣分。(2分)
3、对群众反映或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纪工委、监察分局根据问题性质及严重程度,予以口头告诫、函询,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必要时进行专项治理。(2分)
4、县直纪工委、监察分局年内至少完成对所辖范围内2个以上单位的驻巡工作,每少完成1个,扣4分,完成质量不高,酌情扣分;乡镇纪工委、监察分局加强对所辖乡、镇(场)的办案指导,如辖区
内纪委案件查办不符合相关要求,酌情扣分。(8分)
三、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以委局机关各室、纪工委、监察分局形成的书面材料、各类文字、统计报表、会议记录、案卷,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为依据进行考核。单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得满分,部分完成的按比例得分。
1、奖罚
目标考核实行百分制(不含奖励分)。年终对各室和纪工委、监察分局分别排名,排名第一的室、纪工委,由纪委监察局予以表彰奖励(科室在地区排名第一的,室和室主任即为优秀)。排名在末尾的室、纪工委,由纪委领导对其负责人进行谈话(地区排名后三名的,取消年底室和室主任评选先进资格)。连续两年排名在后三位的,对负责人建议进行组织处理。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在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职责,凡因工作不到位出现重大问题和重大失误的,一律取消纪工委、监察分局和纪工委书记的评先评优资格。
2、考核
(1)根据以上目标任务和要求,县纪委监察局年终对被考核主体完成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核结果将作为奖惩兑现、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2)县纪委监察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程子虎;副组长:阿依肯;委局班子其他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干部室。办公室主任:王和艳;成员:田生荣、张建喜、王媛、高苗苗。
具体工作由干部室牵头,其余各室配合实施。
(3)各室、纪工委要在考核时向考核小组提供与考核工作相关的资料、原始记录和工作总结等材料。各室、纪工委考核成绩经考核组汇总并形成初步意见后提交常委会研究决定。
(4)2012年度任务考核时间从印发之日起至12月31日。 本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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