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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题

2023-10-16 来源:爱问旅游网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题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3月2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予以公布,自2009年 月 日起施行。

2、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 性、 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3、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 负责、 为主的原则。

4、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 分析情况;应急组织和人员的 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预案基本要素 、 ,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 ;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5、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 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 状况、危险性 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7、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 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8、生产经营单位 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9、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 及 、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 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10、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 应急预案。

11、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措施、 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12、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 方案。

13、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 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14、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 ,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 。 15、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 、 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16、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 。 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17、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 工作人员和有关 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18、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 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 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19、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 签署公布。

20、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21、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 备案申请表;(二)应急预案 或者论证意见;(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22、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 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 。

23、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 表。

24、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 ,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 技能。

2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 、应急 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2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 ,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应急预案演练或者 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 方案演练。

27、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 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 ,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28、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 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2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 、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二)生产经营单位 和技术发生变化的;(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30、 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3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 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 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32、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 ,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 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33、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 部门、 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34、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 万元以下罚款。 35、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 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 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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