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电事故的发生对于生产会造成一定的影响,那么相关的
到底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推荐给大家的停电事故的应急预案,希望大家有所收获。
1.1 编制目的
规范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林公司)所属各风场全场停电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充分发挥全场停电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积极作用,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准确、有效的组织抢险、救援和事故处理,防止事故进一步蔓延或扩大,最大限度的减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提高海林公司在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时应急、应变和黑启动能力。检验本公司各种设施、设备的配置、性能及操作、能力管理,特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年)。
1.2.2 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xx年国务院令第42号)。
1.2.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29639-20xx)。
1.2.4《黑龙江电网调度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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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各风场发生的全场停电事故,即发生的事故已经(或预期)造成全场停电时启动本预案,用于指导事故的报警、处理、抢修、恢复等全过程。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的应急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的作用,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4.3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加强以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管理为主的应急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 急管理机制。
1.4.4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各项准备工作。
1.4.5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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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依靠科技,提高能力。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 充分发挥其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 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员工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2.1 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1.1 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1.1.1 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是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全场停电事故应急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和部署全场停电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行使应急救援指挥职责。组长由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担任,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担任副组长。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
2.1.1.2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工程师
成员:综合部经理,生产运营部经理,HSE(安健环)部主任,
海林中电红旗风电场检修班长,海林中电海浪风电场检修班长,海林中电红旗风电场运行班长
下设应急办公室和抢修救援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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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办公室主任由生产运营部经理兼任,日常管理挂靠生产运营部,
电话:04xxx52。
抢修救援队队长由风电场各班长担任,日常管理挂靠风电场,
电话:04xxx3, 045xxx91
2.1.2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2.1.2.1 发生全场停电事故时,应立即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由现场最高负责人担任。
2.1.2.2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1)全面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协调各专业小组进行事故应急救援。
(3)接受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及时向中电新能源汇报事故信息和对外信息发布。
2.1.2.3 生产运营部的主要职责
(1)协调、联络应急机构和部门。
(2)负责本预案的培训、演练、完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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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全场停电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建议。
(4)指挥、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工作。
(5)组织本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6)监督、管理本应急体系的建设和运转。
(7)当发生全场停电事故时进行应急指挥。
(8)监督风电场应急物资准备工作。
2.1.2.4 海林中电红旗(海浪)风电场的主要职责
(1)发生全场停电事故应急响应时,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指挥应急救援。
(2)做好发生全场停电事故时的警戒工作。
(3)配合生产运营部协调应急物资。
2.1.2.5 HSE(安健环)部的主要职责
(1)监督、组织本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2)监督、管理本应急体系的建设和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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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Ⅰ级响应是指公司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已经或预期达到下列情形之一:
3.1.1全场停电事故预期为一般事故。
3.1.2 预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0万元及以上。
3.2 Ⅱ级响应是指公司已经发生或预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元及以下。
3.2.1设备故障已经或预期为一类障碍。
3.3 事故风险主要如下:
3.3.1 可能造成全场停电的危险源主要有:
3.3.1.1 由于强烈地震,造成出线杆塔、厂房、风机倒塌。
3.3.1.2 由于暴风雨、雷电、洪水、冰雹,造成电气设备、输电线路跳闸。
3.3.1.3 风电机组跳闸。
3.3.1.4 发生人为破坏行为。
3.3.1.5 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发生误操作,保护动作或重要设备(如主变、厂用变)失电,处理不当故障扩大导致全场停电。
3.3.1.6 由于电网波动,电网电压超越了风电机并网运行的最低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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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设备资源
3.3.2.1公司备电源的种类、供电时间、供电能力
(1)每个风场设有一台柴油发电机,以保证事故情况下对控制电源和操作电源供电。
(2)蓄电池组供电能力、时间:
蓄电池组的供电能力为1500Ah,供电时间约为4h
3.3.2.2备用电源正常及事故情况下的运行方式
事故情况下,柴油发电机可投入运行,确保升压站站内监控设备及继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3.3外部电网失压时的措施。
尽量减少直流负荷,尽可能地延长蓄电池的运行时间,加强对柴油发电机的检查,确保柴油发电机组正常运行。
4.1 分级响应
4.1.1 发生严重全场停电事故响应级别为Ⅰ级时
4.1.1.1 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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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启动全场停电事故应急预案,指令风场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授权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协调和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开通与事故现场的通信联系,就全场停电事故应急处置作出决策和部署。
4.1.1.2 生产运营部
启动全场停电事故应急预案,指令风场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基本情况。
(3)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和指挥应急救援。
(4)保持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牡丹江调度中心、黑龙江省调度中心联系渠道的畅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4.1.1.3 海林中电红旗(海浪)风电场
(1)尽快分析故障原因、事发杆塔。
(2)启动全场停电事故应急预案,按照生产运营部的指令,组织应急救援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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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事故信息及时上报。
4.1.2 发生一般全场停电事故,响应级别为Ⅱ级响应时
4.1.2.1由事故发生的部门自行进行应急处理。
4.1.2.2应急部门进入预备状态,为应急启动做出初步准备,将事故情况通知公司有关的领导。
4.1.2.3生产运营部与牡丹江调度中心的应急指挥部门建立通信联系,密切关注全场停电事故应急工作的进展。
4.1.2.4按照日常工作流程参与全场停电事故处理工作,根据事故单位应急指挥部门的报告和请求。
4.2 应急措施
4.2.1现场应急处置
4.2.1.1全风场进入黑启动状态,并上报调度。
4.2.1.1.1风电场主变跳闸,站用变电源掉电。
4.2.1.1.2断开所有支线刀闸,主变负荷为零。
4.2.1.1.3启动柴油发电机给400v母线供电,保证现场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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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1.4通知各岗位全场停电,进行相应处理。
4.2.1.1.5停用不重要的直流负荷,复位厂用电系统各开关,为恢复厂用电电源做好准备。
4.2.1.1.6抢修队伍查找故障点,及时处理故障。
4.2.2 省调受令,现场恢复。
4.2.2.1线路合闸送电。
4.2.2.1.1根据风场实际情况线路电源应在30分钟内恢复供电。根据风机的性能,尽量缩短风机启动时间。
4.2.2.1.2恢复主变运行。
4.2.2.1.3恢复400V厂用电系统
4.2.2.1.4恢复机组UPS交流电源供电。
4.2.2.1.5向黑龙江省调度中心汇报全场黑启动成功状态。
4.2.3 扩大应急响应
全场停电事故处理过程中如果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往亚布力镇医院,并启动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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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应急结束
事故处理完毕后,检修人员向运行人员交待有关注意事项,运行人员做好事故处理记录并向场长汇报。场长在全场恢复正常运行方式后,经公司应急委批准,宣布应急结束。
5.1恢复调整优化相关系统的方式。
5.2事故或事件调查
5.2.1 生产运营部负责事件的调查。
5.2.2 调查的内容:事故发生的原因、处理过程、造成的损失、人员的责任。
5.2.3 调查的方法:召开分析会、现场取证、人员谈话、技术分析。
5.2.4 调查的目的:吸取事故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5.3 对预案及本次应急
由生产运营部对本次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内容有应急工作的评价、各项措施需要改进的内容等。
5.4 事故调查
全场停电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除配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事故调查外,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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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
应及时向中电新能源报告。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 公司应急值班电话:045xxx85
6.1.2 生产运营部应严格执行应急信息专报制度。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6.1.3 公司应急资源为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以及应急备用物资。
6.2 应急队伍保障
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队伍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应急队伍素质。
6.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6.3.1 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存地点为公司物资库房,应急物资、装备供应商为有资质的公司和厂家供应,由生产运营部负责检查落实该公司和厂家的资质,并签署技术服务、保障协议.
6.3.2 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使用方法、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 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应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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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经费保障
全场停电事故应急处置发生的费用超出保险赔偿部分,应急处置完成后, 综合部对应急处置费用进行如实核销。
6.5 其他保障
6.5.1 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加强日常车辆的管理,安排应急值班车辆,保障应急事件发生时交通运输车辆的供应,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7.1 培训
7.1.1 生产运营部、各风电场负责对新员工进行本应急预案的学习,每年定期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告知讲解,使其了解全场停电事故的发生原因,了解全场停电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要求。
7.1.2 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负责定期组织各专业人员进行应急管理知识及应急预案、基本作业技能、自我保护技能的培训。并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员工的年度培训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7.2 演练
7.2.1 每年对参与应急行动的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培训,提高应急能力、救援能力以及协同作战能力,如: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应急措施、如何安全疏散人群,并加强脱离致害物、紧急救治、医疗护理以及职业危害、《电力安全生产规程》等方面知识的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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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
7.2.2 为检验本预案的可操作性、有效性,检验应急设备的可靠性,强化应急人员对本预案应急程序的熟练程度、应急人员职责和任务,本预案每二年进行一次全面演练,每一年至少进行一次组合演练或单项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的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对本预案在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7.2.3 要求
预案演练完毕应及时进行总结,总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7.2.3.1 参加演练的单位、部门、人员和地点。
7.2.3.2 起止时间。
7.2.3.3 演练项目和内容。
7.2.3.4 演练环境条件。
7.2.3.5 演练动用的物资和设备。
7.2.3.6 演练效果。
7.2.3.7 持续改进的建议(预案和演练)。
7.2.3.8 过程中文字和图像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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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监督
8.1.1 HSE(安健环)部负责监督预案演练、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对全场停电事故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8.2 奖惩
8.2.1 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8.2.2 奖励在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全场停电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个人,生产运营部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8.2.2.1 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8.2.2.2 防止或抢险救援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8.2.2.3 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8.2.2.4 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2.3 责任追究
在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全场停电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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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1 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8.2.3.2 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8.2.3.3 拒不执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8.2.3.4 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物资的。
8.2.3.5 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8.2.3.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2.3.7 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行为的。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全场停电事故或在应急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和行政正职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9.1 术语和定义
本预案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9.2 应急预案备案
本应急预案在批准后十日内报HSE(安健环)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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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应急预案维护和更新
9.3.1 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全场停电事故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符合性审核,每年组织一次改版修订。
9.3.2 因以下原因,应在二个月内完成应急预案的相应调整:
9.3.2.1 新法律法规、标准的颁布实施。
9.3.2.2 预案演练和应急处置中发现不符合项。
9.3.2.3 其他原因。
9.4 应急预案制定与解释
xx热电厂有4台热电联产发电机组,电量通过海香左、右线和香王左、右线送入电网,其中海香左、右线向海湾变电所供电;香王左、右线向王家沟变电所供电。另有1台#00高备变保证电厂厂用电。当电厂内或供电线路发生事故后,电厂会发生厂用电中断事故,严重影响机组的安全运行,而且处理不当可导致事故扩大,甚至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与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事故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事故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核心,以全力保证人身、供热、电网和设备安全为目标,以建立事故的长效管埋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以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为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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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应急组织体系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现场应急指挥部
组 长:厂长
副组长:副厂长、副书记
职 责:发生全厂停电事故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全面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主 任:副厂长
成 员:各处室领导
职 责:负责沟通情况和汇总信息,并及时向电厂应急指挥部或电厂领导汇报。
3.2.2 现场设备隔离组
组长:运行分场副主任
成员:当班运行值长、各专业班组长(单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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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熟悉全厂停电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对应的相关设备、系统;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准确隔离全厂停电事故所涉设备、系统和其动力源。
3.2.3 引导疏散组
组长:生产设备处处长
成员:生产设备处各专业工程师
职责:熟悉全厂停电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涉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接受指令;根据事故现场人员分布情况,开辟安全疏散通道,组织疏散人员至安全地点。
3.2.4 安全保卫警戒组
组长:生产设备处负责安全管理的处长
成员:电厂安全监察、消防专干、运行分场安全员
职责:熟悉全厂停电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涉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接受指令,疏通事故现场通道,设立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统计进入事故现场施救人员人数,采集事故现场信息、辨识事故现场可能出现的次生事故源,及时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告。
3.2.5 现场施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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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运行分场主任
成员:值长、专工、义务消防队员等
职责:熟悉全厂停电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各类设备故障的施救方法、所涉位置水源、消防器材、通道等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听从指挥,不盲目行动,有序展开施救行动。
3.2.6 救护后勤保障组
组长:综合办公室主任
成员:总务员、保洁班班长、工资员、打字员等
职责:熟悉全厂停电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应急后备物资的存放地点;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设立现场临时救护站,置备应急车辆,联络专业救治资源,开辟人员救治绿色通道;记录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和过程。
3.2.7 应急值班室
电厂设立全厂停电事故应急值班室,值班地点为主控室,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
4.1 危险源监控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二十五项反事故措施》、《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与变电所部分)》、《xx热电厂电气运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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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程》等规定,并按照要求检查、整改,不断完善电厂管理制度。
4.1.1 加强运行管理
(1)按照设备正常运行时的最高允许负荷,严禁超负荷运行。
(2)建立健全设备维护、检查制度。
(3)按规定进行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并做好试验记录的档案管理。
(4)加强主设备保护装置的检查、维护,保证投入率100%。
4.1.2 严格落实巡回检查制度
各专业班组认真落实电厂《巡回检查管理制度》,要认真细致,发现任何隐患要立即上报,有关处室要立即处理,对不能及时处理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4.1.3 落实各项试验
(1)电气设备的试验项目和周期按《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所规定项目和周期进行,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汽轮机、锅炉等设备的试验项目和周期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4.2 预警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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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预警
电厂内并网机组非正常全部解列均作为本预案的预警条件,发观人应立即向运行当班值长报告。
全厂停电事故报警要点:机组解列情况、备用变投运情况、现场人员受困情况、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等。
4.2.2 接警
运行当班值长在接到全厂停电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向相关专业发出“现场危险”的警告,并向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办公室报告。
倘若事故发生在夜间或休息日,运行当班值长还应立即向厂部值班室报告。
接警的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辨析事故情况决定启动何级应急预案,并通知召集各应急小组进行应急准备。
接警的夜间或休息日厂部值班人员应立即召集厂内其他值班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同运行当班值长进行应急处置。
电厂发生全厂停电事故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向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xx市供电局或xx市调度中心报告的,电厂应当及时向上述部门报告。
应急值班室值班人员接到全厂停电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办公室人员报告,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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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发生全厂停电事故的报告后,根据应急指挥部指示,各处室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一旦出现事故报告且经查实,要立即上报集团公司,且对事故可能涉及的生产区域以及周边的人员进行紧急通报,说明事故性质、采取的防护措施以及疏散撤离方案。
6.1 响应分级
按照全厂停电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Ⅳ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造成电厂发电、供热系统完全瘫痪,且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全厂停电事故。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响应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造成电厂全停,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且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全厂停电事故。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响应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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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且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全厂停电事故。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全厂停电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
6.2 响应程序
电厂发生全厂停电事故由现场指挥部指挥救援,并通过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等上报集团公司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启动相应级的响应。制定施救方案,并安排、联系相关施救人员配备安全防护用品(防尘、防毒面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护服等)进行救援。
应急管理机构必须备有电厂各专业设备系统图和全厂停电应急处理流程图。
根据现场位置和情况,以保人身、保供热、保电网、保设备为原则,决定停电、停汽的范围,采取措施切断全厂停电爆发事故部位设备的电源。在切断电源时,因小部位的电源可能末切除,施救人员在进入爆发部位区域时应与电气设备保持一定距离,预防触电。
6.3 处置措施
6.3.1 事故报警和初期处置
发生全厂停电事故时,发现人员应迅速将事故信息向值长汇报,值长是救援现场的指挥员,到达现场后要迅速掌握造成事故的情况,根据电厂的设备运行工况,果断指挥应急救援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确保人员、设备安全。值长负责联系电厂人员和相关单位人员迅速赶赴生产现场,组织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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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全厂停电事故不能控制,在电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立即汇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汇报时讲明事故发生地点、情况、人员安全、设备损坏等详细情况,听从集团公司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必要时指挥部要对受到威胁的工作人员进行疏散,疏散的通道以厂内的消防通道为主。
6.3.2 全厂停电事故的应急展开
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临近设立指挥场所,设立明显标志,宣布启动全厂停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小组的应急行动。
各应急小组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应立即向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集结、报到,并统计人数;有条件的应让人员佩戴明显的识别标志。
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根据损坏设备、人员受困、设备、物资情况,下达疏散人员、施救、转移物资等指令,有组织地指挥各应急小组展开行动。
如#00高备变正常启动,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应组织各应急小组及时检查主设备运行工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如#00高备变未启动或线路故障,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应组织各应急小组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锅炉、汽轮机等主设备的安全。同时利用锅炉余汽维持一台汽轮机3000r/min,自带厂用电。如需倒换厂用电应先切后合,防止非同期。
事故中如伴有或次生人身伤亡、危险化学品燃烧或泄漏等事故,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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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及时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事故应急中,根据事故程度、人身伤亡等情况及时请求就近警察或武警人员增援,为帮助实施警戒、疏散、解救受困人员等提供人力资源。
事故应急中,根据事故程度、人身伤亡等情况及时请求消防、医疗等专业机构增援,为帮助实施行动提供专业支持。
事故消除后,应立即组织进行事故现场的隔离和保护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人员恢复生产中的安全。
制定恢复生产方案,先逐步恢复未受损坏的部分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以全部主设备恢复正常运行为结束点,全厂停电应急工作任务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下达解除应急状态的命令。
6.3.3 全厂性电力故障处理的指导原则
1、复位所有开关把手,检查相关表记指示,就地检查位置是否一致。
2、设备保护动作,应及时检查掉牌,确认保护范围,并对保护范围内的设备及系统全面进行检查。
3、尽量保持厂用电,因系统故障使发变组主开关跳闸,应及时联系热机使汽轮机维持3000转,自带厂用电保持周波电压;这种情况下进行厂用电倒换时应先拉后合防止非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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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派专人监视直流系统的运行工况,如有故障及时排除,并通知各专业尽量减少使用直流电气设备以节省直流系统的耗电量,保证直流油泵运行。
5、做好受电恢复的各项准备工作。
6、联系各专业确认现场所有转动设备的开关位置是否在开位,以防来电时带负荷抢电。
7、值长要及时联系调度询问故障原因及系统恢复的时间,同时做好各专业的协调与汇报工作。
8、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有关人员到场处理。
9、对因设备原因保护未投入运行的,应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及运行规程有关规定,确保设备安全。
1、值长首先要及时联系厂内所有可以调动的人员到现场准备进行手动盘车。
2、值班员要派专人检查直流油泵运行是否正常,及时开启盘车油门,检查各轴承的润滑是否畅通及油压是否正常。
3、单元长组织人员尽可能保持锅炉汽包水位,将锅炉汽水系统完全密闭(关闭叫严锅炉主汽门,并汽门,事故放水电动门;关闭连排,定排,化学取样;停止吹灰;关闭叫严机侧给水电动门,主给水电动门,旁路电动门,减温水手动门,防止炉水倒冲给水泵至高脱,使锅炉严重减水,甚至干锅)最大程度的减少汽水损失 ,从而降低高温烟气对受热面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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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闭高加水侧出入口电动门,导通给水大旁路待恢复时给锅炉上水。
5、将所有转动设备的开关复位,解除联锁,以防来电突然启动;如DCS失电,应将启动开关打至“就地”位置。
6、将各风机档板手动关闭,使烟风系统密闭,以减少热损失,缩短锅炉恢复时间。
7、主值班员应监视DCS观察机组的各参数变化,联系巡检就地控制系统及设备的操作,如DCS备用电源故障应及时联系热工处理。
8、当事故发生时,由于汽机跳闸甩负荷至零,此时锅炉安全门动作,应注意其是否正常回座,如不回座或回座不严,应及时关闭安全门脉冲阀的汽源门,使其回座或联系检修及时处理。保持天排和安全门关闭严密,防止锅炉断水后大量失水。
9、如果汽机甩负荷,锅炉超压且安全门不动作,应及时手动将自控锅炉脉冲安全阀打开,或手动开启向空排一二次电动门及本体各疏水控制故障状态下锅炉压力,防止严重超压损坏系统设备。恢复后,应重新对安全门进行校验。
10、汽轮机组还应密切监视转子惰走情况,如果惰走时发现有明显的机械摩擦声时,应破坏真空紧急停机,否则可按正常停机进行操作(注意:在破坏真空前应先关轴封供汽门,以防止在破坏真空后,轴封供汽的残压将汽机后汽缸防爆门损坏)。
11、汽轮机静止后,应安排专人手动进行盘车,直至来电投入电动盘车。
12、手动关闭各机的所有抽汽电动门,关闭外网供汽大门(917,919,918,920)并且将外网疏水开启,防止再启动时造成水击(注意:关外网大门时,值长应先请示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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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
13、关闭高脱下水门,以防给水泵油中进水及高脱水位过低,在再次上水时,温差过大,产生水击,造成设备损坏。
14、关闭各机凝汽器的循环水各电动门,以防止恢复时由于凝汽器在断水后使温差过大,通水后损坏内部水管(注意:恢复通水使应缓慢充水,直至全开各电动门,同时排净水侧内部空气,以防通水不畅影响机组真空)。
15、检查外网,高低减及三抽至外网电动门,前后疏水适当开启,充分做好恢复前的准备工作。
16、关闭各机凝结水至高脱电动门,以防凝结水倒冲造成水击(注意:如果在事故处理时发生系统有水击振动现象,应把相应的系统进行隔离,待水击消失后当可恢复)。
17、关闭各除氧器加热汽门,防止超压或振动。
18、联系检修将锅炉油枪的雾化蒸汽改厂用风。
1、手动关闭系统各门,保持系统严密。
2、各转动设备开关复位。
3、充分做好恢复前的所有检查工作。、
1、做好恢复供电的上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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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事故时,正在上煤,应及时清理好粗细碎,以防在启动时电动机过载损坏设备。
检查各输灰管路是否有堵灰现象,及时处理。
6.3.4 厂用电恢复后各专业的处理原则
1、在得到值长通知后,按大调令投入母线及线路的各项保护,根据大调的统一指挥开始恢复母线及线路的供电工作。
2、检查母线及线路的运行情况,如出现故障立即汇报值长联系大调并确认厂用母线(66KV)的故障点。
3、根据值长令投入#00高备变向厂内各母线(6KV)供电①合上#00高备电一次开关②合上二次开关③合上各6KV母线与#00高备变的联络开关,并检查6KV母线的电压电流是否正常。如果6KV母线有电流,说明各母线有设备开关未复位,应将其断开。
4、6KV母线正常后,投入各厂用变压器,并检查各380V母线正常,投入#0低备变备用,并投入厂用变的联锁开关。
5、厂内所有电源恢复后,汇报值长,由值长统一调度各专业开始恢复所有设备运行(注意:各专业恢复时必须汇报值长后,才能启动各设备,防止各专业在恢复时造成#00高备变过载,再次造成厂用电中断;原则上高压电动机不允许同时启动)。
6、电气值班员在各专业恢复设备时,必须密切监视#00高备变及各段母线的运行工况,如出现故障,应查明原因,汇报值长及时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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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检查直流系统(蓄电池)充电是否正常。
1、接到值长通知厂用电恢复后,在值长的统一安排下,开始有步骤的恢复各设备运行。
2、首先恢复汽机的电动盘车,启动调速油泵,并向各轴承供油,保持润滑油温40-45度。
3、启动循环水泵,向凝汽器,冷油器通水(注意:凝汽器通水时,应微开水侧各电动门,缓慢充水,同时开启水侧空气门,全面检查凝汽器是否有水击声,防止温差大造成内部管束损坏,同时排净凝汽器及冷油器内的空气,防止运行后影响真空及油温)。
4、启动循环水升压泵,向空压机通水,联系除灰启动空压机向锅炉及化学供汽。
5、通知化学启动除盐水泵向热机供水,开启低脱除盐水手动门空气门,排净空气后向低脱补水。
6、保持凝汽器热水井水位,启动凝结水泵向给水泵通密封水。
7、开启高脱下水门,通过给水大旁路向给水管路缓慢注水,并验证空气门见水后关闭,防止给水管路内存空气,启动时造成严重水击,将管路损坏(注意:检查给水泵油质品质,根据一期3台给水泵的结构特点,再启时不具备条件,油质差,可启二期的给水泵向炉侧供水)。
8、开始向炉侧供水前,应保持好高低脱水位,派主值以上人员到就地叫水,并且与电解点水位计对照,充分判断是轻微减水或严重减水,具体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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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关闭汽包水位计汽导管门,如有水位上升,开启汽导管门有水位下降则为轻微减水。
(2)如无水位变化,则为严重减水或者干锅(注意:此时严禁向锅炉供水,必须汇报值长,由值长请示集团总工程师,说明情况,得到批准后,在总工程师的监督下,缓慢向锅炉供水,监视汽包上下壁温差,并派专人进行锅炉全面检查,如有汽化及爆管声时,应立即停止供水)。
9、汽包上至点火水位-50mm时,启动各风机开始流化床料(注意:密切监视床料的流化状态,为确保流化,应尽量增大一次风量,一般控制在停炉前所带负荷时的运行风量,适当关小二次风环管档板,保证一次风不被节流,使底部风箱有足够的压头使其流化;观察床压值的变化,如果此时床压较停炉前很低时,则说明床料未充分流化,此时的床压值接近于静态床压值,流化态床压应与之前床压大致相同)。
10、验证各风机运行正常,床料流化正常后,启动油泵,投入油枪并开始恢复运行,根据床温变化投入给煤机。
11、高减随锅炉同步启动,东西网充压后,向高低脱供汽;当锅炉汽温汽压汽质合格后,将汽机一段管暖好,汽机做真空,开始冲转,按热态启动原则进行。
12、值长联系大调机组并列时间,汇报总调外网做好暖管,恢复供汽(注意:外网供汽应根据厂内高减工况及高脱工况,在总调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操作)。
13、汽机3000转经全面检查各系统的运行工况正常后,联系电气做好并列准备,值长汇报大调得到同意后,电气将发电机与系统并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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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机组并列运行正常后,根据规定投入高加及三抽运行并退出高减备用。
16、机组工况稳定联系值长将厂用电倒换至运行机组电抗器运行,退出#00高备变备用。
17、待机组全面恢复后,将锅炉的油枪恢复蒸汽雾化,联系化学,除灰,燃料逐步恢复运行。
18、各专业对所辖的运行系统及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将情况汇报值长,并做好详细记录,由值长汇报总调及各级主管领导。
6.3.5 事故处理过程中必须注意的问题:
1、值长及各专业班长必须做好联系及汇报工作并做好记录;
2、每项操作必须由值长下令后,方可进行操作;
3、处理事故时,应充分保证人身及设备的安全。
根据集团公司物资管理规定,可以采取物资联储等方式对事故备件进行储备,保证在事故情况下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提供事故备件。
7.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中使用的对讲机频道、有关人员的电话号码见后附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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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应急队伍及装备保障
应急队伍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值班人员、义务消防队员及外部救援部门人员。应急装备包括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防尘面具、对讲机、水带、防噪耳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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