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打桩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水上打桩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2.必须选择排水量比桩机重量大四倍以上的作业船或牢固排架,锚位固定可靠,打桩船或排架的偏斜度超过3°时,应停止作业,大雨、大雾或风力大于六级以上的恶劣天气,严禁作业。遇有台风警报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避风措施。
3.打桩船上油料应有防晒、防雨措施,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严格动火审批。
4.电源电线和开关箱接线正确牢靠,绝缘良好,触电保护器灵敏有效。
5.应划定打桩船安全作业的水域范围,并经港监部门批准发布通告后,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
6.打桩前应检查桩机部件制动有效,钢丝绳完好无损,滑润良好,桩锤吊钩吊环及保险无变形、损坏,桩管的垂直度符合要求。
7.运桩船应按打桩顺序合理装载,打桩船从驳船上取吊桩时,应对称取吊,防止桩船偏重,出现桩滑动和船只倾覆。
8.暂停作业时,应将桩锤放至船面,不得悬吊在空中。严禁锤头悬吊上空时,进行检修作业。
9.移动船位时,严防桩架和缆风绳碰撞高低压电源电线。并将打桩架上各层跳板抽回,防止跳板滑脱落伤人。
10.作业中,发生故障,应停机放下桩锤,查找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11.水上打桩作业人员应穿救生衣,并配备救生船派潜水员值班监护。必要时,应配交通指挥监督船,防止船只进入打桩区域。
12.若打预制混凝土桩或钢板桩,不准利用桩架斜拉斜吊,严防桩架倾倒。
13.作业后,应将锤头放至船面,各部件制动住,操纵杆拔至零位。
14.打入水面以下的桩或被潮汐淹浸的桩,应设明显标志,以防撞断桩或损坏船底。
15.在船上的打桩人员和船厂工,不准在船板的带缆桩、绳缆通过的牙口、船缆兜角处停留或休息,防止被缆绳伤害。
16.作业人员用舢舨上下打桩船时,要待舢舨停稳系牢依次上下,舢舨不准超员超载,遇有较大风浪应暂停运送,舢舨与上下人员的地点高差超过1m时,应使用梯子,禁止蹦跳。
17.水上打桩作业由于受风浪、潮汐、地质水流等诸多因素影响,打桩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问题,必须认真对待,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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