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服务职能做好信访工作
几年来,我部办公室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突出位置,紧紧围绕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中心任务,明确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使信访工作在为组织工作中心服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02年以来,我们立案27起,结案率达100%,经回访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一、强化责任,坚持和完善目标管理
实践中我们感到,做好信访工作,必须首先强化责任,充分调动整个组工信访队伍的工作积极性。为此,我们把目标管理引入到信访工作中,将信访工作分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案件查办、综合反映四项目标任务,并逐项细化分解,进行“百分制”考评。为了促进目标管理的顺利运行,确保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我们注重完善配套措施,坚持平时督查、监控,年底考评、奖惩,使目标管理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闭合系统。尤其是在目标监控上,我们坚持实行月统计、季分析、半年抽查、定期通报制度。要求各乡镇及县直各单位每月上报一次《信访工作情况统计表》,每季度报送一次分析材料。我部半年进行一次小结、抽查,并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年底或次年初,对信访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确定年度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合格单位和不合格单位,予以奖惩,实现了目标管理的良性循环。
二、夯实基础,健全信访工作网络
信访工作网络建设是基础性建设。为了充分调动信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保持信访工作队伍的稳定。我们首先是健全组织。建立了由组织部长牵头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信访专干,并在部内实行全员办访制度。其次是强化培训。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
正、纪律严的要求,在全县各乡镇及县直各单位设立信访工作联络员,并对他们分层次、分批次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第三是培养选拔。在同等条件下,一般信访干部优先提拔为副科级领导干部,主抓信访工作的副科级干部优先提拔为正科级领导干部,同级别的优先调整提序。三年来,县委组织部已有2名信访专干被提拔为副科级领导干部。全县有5名主抓信访工作的副科级干部提拔为正科级干部,有21名主抓信访工作的副科级干部调整提序。
三、突出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为了保证重要信访案件的及时查处,工作中我们坚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紧盯案件查办不放松。一是多立案。首先是明确立案范围,对各时期、各阶段来信来访中反映涉及党建和组织工作方面的带有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选用干部工作中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违反组织原则发展党员和基层组织换届选举方面的问题,都要立案。其次是确定立案重点。把上级组织部门交办件、县委和部领导指示件、问题严重线索具体的署名举报件、老干部“两费”拖欠件作为立案重点。近几年,我们还针对反映乡镇基层党员、干部问题比较多的实际,立案查处了5起这方面的案件。第三是实行立案奖惩。完不成任务的每少立一个案件扣10分,每多立一案奖4分。近年来,我部坚持做到“多办少转”,加大了立案力度。二是快查办。对转下去的查办案件,明确办理时限,按期结报;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报的,及时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能延期结报。对转请有关单位查处并要结果的案件,注意掌握办理进度,对将要到期或已经到期但未报结果的,采取发催办函、打电话、请上来、走下去等方式及时催办。对案情复杂、基层查处有困难的案件,我们则派人下去,帮助查办。三是严把结案质量关。制定了《关于结报要结果案件的规定》,强调结报每起案件必须达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标准,必须经部长办公会议研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我部在审理各乡镇及县直单位结报的案件时,重点把好事实、政策、处理、材料四关,对
不符合结案要求的一律退回重办,使查办的每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检验。近几年,我部先后对7件案件退回原单位重新查办,确保了办案质量。四是重视对查办案件结果的利用。我们分层次建立了《干部监督档案》,定期收集、整理反映干部有关问题的信访情况及办理结果。干部考核或选拔任用时,根据档案资料核实相关情况,从而对干部作出准确的评价和任用决定,发挥了信访工作服务干部工作的应有效能。截至目前,全县已建立乡科级干部、后备干部监督档案50余份。
四、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为了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我们除坚持目标管理制度外,还探索并实行了一系列具体制度。一是首问责任制。按照“谁接访、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科室、每位同志对每一个接到群众来信来访或电话询问的,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记录,属于自己业务范围内的负责摘报、请示、调查、处理和结报,不属于自己业务范围内的及时转交有关部门或人员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或接而不管。2003年,有2位首次接访者因为办理不力受到通报批评。二是科室归口办理制。按照“分工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组织部办公室负责对来访案件分类登记和摘报,提出拟办意见,经部领导批示后交有关科室办理。对信访问题涉及业务方面较多的,则协调有关科室联合查办。仅今年以来,我部就有6个业务科室的15名同志参加了有关案件的查办。三是领导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部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信访案件,从阅批到组织调查、处理、结案实行全程负责,并做好善后工作。几年来,我部还探索了部领导及各乡镇、县直单位党委(党组)直接包案的做法,加大查案力度。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对组工信访工作非常重视,去年以来共阅批来信12封,接访10余人次。四是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制度。对反映副科级以上干部问题的重要案件、用人不正之风方面的案件以及久拖不决的疑难案件,由部长或主管副部长牵头召集有关人员进行集体“会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调查方案;调查结束后,部长办公会听取汇报,提出处理意见。近年来,我部直接查办的2起重大疑难案件,都是
经部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的。五是规范了信访批示件处理制度。针对在办理领导批示件中不规范的问题,我们于今年初出台了《信访批示件处理办法》,对信访件的办理规程、督办方法、回复报告、材料归档等作了详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信访批示件的处理程序。
五、积极探索,准确把握信访工作规律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不断总结工作中的经验,积极探索信访工作中的规律,做到“三个把握好”:一是把握好敏感单位。把班子散软、企业亏损、下岗职工多的单位列为重点,在日常的信访工作例行调研中将其做为重点摸排对象。二是把握好敏感案件。将反映有关领导干部违法乱纪问题、村务公开问题、离休干部“两费”问题的案件,以及重复上访的案件作为重点案件,全部实行领导包案。三是把握好敏感时期。即凡是国家及省、市重大节日、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非常时期,如近几年在村委会换届选举、调整干部,以及十六大、国庆、“双节”等敏感时期到来之前,都及时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未雨绸缪,采取有效措施,主动下访,积极排查不稳定因素,消除上访隐患,尤其是集体上访隐患,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信访工作是组织部门办公室的一项日常工作,虽然我们在这方面探索了一些做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委组织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些工作措施还不够成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决心认真学习兄弟市县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把信访工作做好,再创新业绩,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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