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工作方针、政策、制度、纪律。
2、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工会经费收支由经手人签字、主席审核、校长批准。
3、年底及时编好下年度工会经费预算,做好本年度决算。 4、根据工会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工会主席是工会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工会财务委员是直接责任人。 5、学校工会财务委员必须自觉接受上级工会和学校工会委员会的审查监督。学校工会委员会每年至少对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并向学校行政会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6、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经学校工会委员会审查后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接受民主监督,并予以公示.会员有权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和质疑.
7、妥善保管现金和一切财务帐表、凭证、档案、资料。
8、开支要有计划,否则不予报销.借款外出采购工会活动物质,需经主席批准,及时报帐。
9、学校行政向工会拨缴的全员职工工资总额百分之二的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工会实体创收的收入和会员上缴会费的百分之四十可以用于会员福利性开支。
10、工会经费、财产和学院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环城西路小学工会经费审查小组工作制度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严格按照《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做好经费审查工作.
2、 做好工会经费的及时收缴,确保工会活动经费的来源. 3、 对工会经费的便用要做到统筹兼顾,有余地.
4、 督促工会财务定期公布账目,定期向校工会会员报告经费收支情况,听取工会会员对经费使用情况的建议和要求。
5、支持工会财务改革,督促工会财务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工作条例和财经纪律、财务制度。
6、 经费审查小组每年开一次会员座谈会,听取会员群众对工会经费收、管、用的意见和建议,依靠广大会员和积极分子做好审查工作。
7、 经费审查委员会实行集体制和民主集中制,讨论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决定问题时,由全体委员会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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