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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审计问责体系的构建思考

2023-11-25 来源:爱问旅游网

摘要:在对“审计问责”这项内容进行分析之后,就会发现其是拓展和深化审计效果的重要保障。内部问责制,主要功能就是解决学校内部存在的腐败问题,具体内容包括审计问责目标、审计问责要素、审计问责实施流程、审计问责制度保障。高校构建审计问责的基本目的,是保证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做好自身本职工作,同时也要防止高校内产生问题,降低违法行为发生概率,最终目标是推动高校可持续发展。为了进一步提升高校责任问责体系建立效率,需要细致分析高校审计问责工作各项要求,精准掌握审计问责这项工作的含义和内容,制定科学有效的审计责任体系方案,在规范学校内部各项行为的基础上,强化高校内部审计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保证岗位责任意识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关键词:高校管理;审计问责体系;构建要点;权责关系

引言

“问责”工作是指追究责任,具体指某项活动中针对相应的权利确定责任,同时也要严格考核履行责任的具体状况,一旦发现存在失职问题,就要第一时间惩罚当事人。通过追究责任的方式,就能够达到权责对等这一目的。最初阶段,“问责”这个词语被应用在政府公共事务处理工作中,在经过制度化优化之后,问责双方的权责关系和奖惩方式逐步完善,形成了一种新型的问责体系。高校为了能够提升管控水平,不断加大问责制度实施力度,在提升审计资源利用率的基础上,防止学校内部产生经济腐败等问题,充分利用高校内部各项资源,在建立内部审计部门这项工作中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同时既要保证内部审计结果具有权威性和合理性,也要提升高校内部渎职和违规等多项行为管控水平。本文以高校内部审计问责这项工作的内涵和目标为切入点,结合其具体构成要素展开阐述,针对高校构建完善的审计问责体系进行全面探讨。

一、高校内部审计问责内涵及目标

(一)内涵

高校为了后续更好地将内部审计问责体系构建工作落到实处,就要全面掌握内部审计问责工作的具体范围,从而更好地结合高校管理和发展要求,对高校内部实际存在的问题进行问责和处理。因此,具体将高校内部审计问责工作的含义,细致总结为对高校内部各个责任部门所开展的经济活动行为进行审计和管控。如果在此期间发现高校存在内部审计问题,就要将规章制度作为核心依据,保证追究责任这一行为具有科学合理性。高校通过实施内部审计问责工作的方式,对责任人失误、怠慢、不作为等问题发生的原因进行研究,在保证个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保证内部审计工作按序开展,提升高校内部审计问责效率。之后,也要全面认知内部审计结果的重要性,并对其充分利用,开展针对性的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等多项工作。如果严重一些还要进行警告、记过、免职处理。

(二)目标

高校在构建内部审计问责体系期间,非常关键的一项工作,就是要确定问责目标,这样能够保证后续有效开展内部审计问责工作。严格遵循“逐层递进”这一原则,具体将高校内部审计问责工作目标分为三个不同等级。首先是基本目标:高校在实际开展内部审计问责工作时,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在防止高校内部产生违法现象的同时,还可以为后续高效教学营造良好氛围。其次是中级目标:如果想要实现内部审计中级目标,就要将实现基本目标作为基础依据,通过增强责任人行为意识的方式,保证各项经济活动具有规范性,这样能够优化高校内部环境。最后是高级目标:提升高校各个部门和责任人的工作绩效,为后续促进高校长远发展奠定基础。实际上,高级目标能够更加精准地反映出高校内部审计问责目标,在凸显出内部审计问责工作重要性的同时,促进高校教育和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高校内部审计问责体系的构成要素

(一)审计问责主体

审计问责主体负责的具体工作内容就是承担责任。为了能够做好这项工作,还要具体的将审计问责主体,细致划分为同体和异体问责两种比较关键的形式。在对“同体问责”形式进行分析后,了解到主要内容是指组织系统内容的问责,在将高校作为研究对象之后,可知同体问责主体由多个主体担任,其中比较常见的包括教师和学生、纪检监察机构等;对于“异体问责”而言,具体是指对不同部门和不同系统之间开展的监督工作。从高校异体问责主体这一角度进行分析,不难发现新闻媒体和权力机关等涵盖在内。再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对高校治理进行问责之后,帮助高校解决问题。在将“同体问责”与“异体问责”进行比较之后,就会发现“异体问责”这种形式更具有公信力,但是在实际操作期间,因为高校内部审计业务的专业性、内部审计信息存在局限性,极易使高校内部审计异体问责工作产生难以操作这一问题。除此之外,从高校内部审计问责实践工作的角度进行研究,能够发现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教师和学生、党代会和教代会等问责主体在承担责任期间,存在难以对等确立问责权责的问题。在此种状况下,高校开展内部审计问责工作,就要最大程度上保证问责主体具有专业性和可信性,严格遵循标准制度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最终目标就是第一时间发现和解决审计问题,在防止产生贪污腐败问题之后,促进高校长远发展。一是在落实问责工作过程中,将校领导集体、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多个部门作为主体,并且也要结合问题严重性,给予相应的惩罚,进而更好地开展依法问责这项工作[1]。二是对师生民意进行问责,特别是发现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问题,可以交由一线教师和优秀的教职工代表,来落实民意问责这项工作。三是保证高校充分发挥问责作用,进一步凸显出其作为教育厅各项和纪委等权力机关的优势。

(二)审计问责客体

问责对象种类不同则采取问责方式也会存在差异,其中问责客体就是一个不能忽视的问责对象,并且也是高校实际开展内部审计问责工作期间,必须要承担责任的一方。不仅如此,如果是对高校内不同类型的审计工作进行问责,就要细致分析具体状况,选用具有针对性审计监督方式,以此保证问责审计客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对高校内部审计问责客体进行研究之后,就会发现其具体包括部门、相关部门负责人、上级领导干部个人等。在此种状况下,问责工作既能对高校内其中的一个部门进行问责,也可以进行集体问责。目前高校实际开展的问责管控工作,为了保证效率和质量,就要结合审计问责客体,防止产生客体界定模糊和责任界定混乱等问题,进而保证高校内部审计问责工作效果符合标准要求。

(三)审计问责依据

对“审计问责依据”这项内容进行分析,能够发现其主要负责的关键性工作,就是处理“凭什么问责”等方面的诸多工作,严格参照与之相对应的法律和规章制度,提升审计问责工作有效性。此外,像《高校内部审计工作规定》《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多种不同类型的高校内部规章制度,也能够为高校开展内部审计问责工作提供正确指导。但是目前存在不具备完善的法律法规问题,甚至现阶段构建的审计问责法规缺乏针对性,具体表现为没能细致划分内部审计问责内容和要求。即使一些高校构建的内部审计问责制度,在不断补充内部审计问责内容,但是其缺乏系统性这一问题仍然存在。基于此,为了可以为高校开展内部审计问责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的参考依据,就要不断完善高校内部审计问责制度,如既要保证公正公平性和严肃性,也要保证具备说服性;突出内部审计问责制度常态化特征,在完善长效机制内容的基础上,防止产生随意性;丰富内部审计问责方式,降低产生不合理问责问题的发生概率。

(四)审计问责内容

主要指审计问责主体,对审计问责客体追究责任期间涉及的事项。为了防止高校内部产生腐败问题,就要着重强调连接履职、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工作、提升内部审计问责工作覆盖率。此种类型的审计监督全覆盖意识,也可以应用在内部审计工作中。现阶段,高校开展的内部审计工作形式诸多,如财政收支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多项工作都包括在内,对于不同的审计问责内容而言,具体的重点内容也会有所不同。比如:将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为主要研究内容进行分析。为了能够保证高校内部领导责任人,在日常工作期间做好自身本职工作,就要依据合理合法的规章制度,约束自身行为,同时也要满足整体内部审计问责要求,提升集体决策和政策决策成果利用率,为后续提升综合评判问责工作水平创造条件[2]。依据一些具有代表性高校的内部审计问责进行研究,可知高校内部审计问责内容存在的弊端,具体表现为缺乏“不作为”和“无为问责”等方面的内容。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负责审计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工作人员应积极承担自身职责,按照标准要求,第一时间发现其中存在的各项问题,同时也对高校领导干部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在强化思想观念的基础上,提升管理能力。这些内容,在制定科学合理内部审计问责方案的同时,全面结合新时代高校内部审计问责要求,更新问责观念、创新问责方式,从而为后续提升高校内部审计问责效率创造条件。

三、高校内部审计问责体系构建及实施要点

(一)构建方式

一是完善高校内部审计问责法制体系。逐步加大高校内部审计问责法制化建设力度,以此来保证审计问责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从教育系统的角度进行研究,高校需要制定具有指导性的文件,在营造良好政策环境的同时,提升内部审计问责工作水平。比如:严格按照高校内部审计法制化建设思路,出台《教育系统内部审计问责工作规定》等多个方面的规章制度,在科学界定问责主体和问责客体等内容之后,确定问责流程。二是补充内部审计问责结果公示制度内容。在对高校内部审计问责结果公示制度构建要求进行分析之后,发现该项制度与国家审计结果公示制度,二者之间的相似性非常高。因为高校内部审计问责结果,与多方利益具有紧密关联,所以就要保证真实有效性,接受社会整体的监督。通过不断完善内部审计问责结果公示制度的方式,为广大利益者享受知情权和监督权提供保障。在此期间,既要将这项制度落实到教育制度中,也要搭建“校务公开平台”;。三是强化各级责任人责任意识。着重开展岗位责任意识教育工作,使各级责任人履行岗位职责之后,提升其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这样就能够减少因为工作失误造成的问题[3]。转变原有“烦审计、怕审计”的错误观念,积极配合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开展相应工作。

(二)实施要点

一是问责启动要点。在《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中,已经将“内部审计”这项工作,确定为一种具备“确认和咨询”特征的重要活动,“确认”这一含义说明内部审计部门不具备问责权。基于此,保证高校内部审计问责启动程序,具有标准性和有效性,主要功能就是发现高校审计部门实际存在的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审计报告,因此,内部审计问责主体在启动工作时,就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保证各项工作按序开展。比如:问责启动阶段,充分利用审计结果,不断完善问责启动依据,保证最终界定的各项责任、梳理的责任关系、处罚建议等都符合要求。面对这种情况,问责主体需要依据具有支持作用的法律制度,全方位落实问责启动责任调查工作。二是问责调查要点。在完成问责启动工作之后,就要及时开展问责调查工作,如通过细致比较责任划分状况的方式,将规章制度中重点强调的工作落到实处,进而精准调查和科学认定责任归属状况,并结合问题发生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惩罚措施[4]。这一阶段的问责主体做好本职工作,在调阅查实各项资料的同时,结合具体状况听取问责主体和客体提出的辩解意见,需要格外注意的一项工作是做好判断工作,具体表现为问责主体对问责内容进行判断时,要保证其内容具有全面性和细致性;不能忽视定量和定性分析,防止出现遗漏问题;保证形成“一一对应”形式,针对不同程度的追究状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处理方式。三是问责决定要点。在完成调查工作之后,高校内部审计问责工作会进入到“问责决定阶段”。深受这一阶段的影响,高校内部审计问责主体,在结合各项资料进行研究之后,能够得出可靠性的结论,之后还要向高校领导层汇报审计问责初步意见,经高校领导层表决后即可做出问责决定,这样能够保证实际落实的处罚和整改工作合理性。在提出科学合理性处理方式之后,就要保证每一种方式与具体负责的责任具有对称性,也要防止产生感性处理问题这一现象,真正做到有理有据。四是申诉要点。高校内部审计问责制度构建工作的步骤非常多,其中申诉程序至关重要,其负责为问责主体提供相应的“司法救济”。这样不仅能够保证被问责人员的合法权利,也能在标准时间内,向复审主体提出有效的申诉,对于突显人性化特征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综上,高校内部审计问责机制,是高校处理腐败问题的重要方式,在不断完善制度内容和优化实施结构之后,保证岗位与义务、岗位与责任处于对等状态。为了保证实际构建的高校内部设计问责体系具有合理性,内部审计部门就要从多个角度出发,结合高校内部控制要求,确定问责主体和问责客体方面的各项内容,为后续在高校内营造良好环境提供依据。在完善的审计问责体系作用下,高校各项经济活动能够顺利开展,在防止产生违法犯规行为的同时,提升高校内部控制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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